治国理政三方略

产业富国、制度兴国、素质强国乃治国理政三方略。历史上的大国崛起,现代的强国发展,当代的中国振兴,无一不是直接得益产业的兴旺发达。产业是资源转化为财富的物质载体,产业不但创造物质财富,也创造文化财富。产业发展包括农业产业、工业产业、科技产业、信息产业、文化产业等发展。产业总量、产业结构和产业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素质的主要指标。产业发展的主体是企业,产业资源的配置是市场,产业宏观调控是政府。企业、市场和政府共同推进产业发展,是国家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

领导者和领导集团肩负的使命不是创造财富,而是安排制度。历史上的任何变革,归根结底是制度的变革。确立有利于各种发展要素充分凝聚和释放,有利于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的制度、体制,是治国理政的第一要务。新中国的建立,从根本上讲是建立了一种崭新的制度;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本质上是建立了一种新的体制。总之,是制度和体制使中华民族走上伟大复兴之路。制度安排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的安排。制度安排应坚持以人为出发点,以发展为过程,以幸福为目标。

一个国家的强盛不是靠财富,而是靠素质。地域大不等于国家的伟大,人口多不等于国家的兴旺。国家的强盛与伟大体现在素质上。国家素质包括人口素质、经济素质和环境素质。人口是核心素质,经济是中心素质,环境是关键素质。人口素质包括人的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精神素质等;经济素质包括产品素质、产业素质、资产素质、资本素质等;环境素质包括社会环境素质和自然环境素质。决定一个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是素质。提高素质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历史过程,是治国理政永无止境的追求。

2006年12月23日于江川县抚仙湖孤山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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