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创业板之喜与忧(1)

从1996年起,顾雏军上市融资的欲望愈来愈强烈。他曾对身边的人说:“我不忙虚的了,一定要搞到上市才行。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不成功就蹲监狱!”

“不成功就蹲监狱!”人们都说顾雏军一语成谶。上市成就了顾雏军,也是上市毁了顾雏军。

几年以后,当顾雏军不得不在监狱里忍痛签字卖掉科龙时,他说:“没有科龙的顾雏军就是一个三流企业家。”是的,没有科龙,顾雏军就不是大老板;但是没有在香港上市的格林柯尔,顾雏军也收购不了科龙。1996年,顾雏军在华尔街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他手中没有上市公司。因而香港上市也是顾雏军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为了上市,顾雏军1996年就来到了香港。从此以后,他的身份就是一个香港商人。

当时的顾雏军在欧美都有多家公司,为什么一定要选择在香港上市呢?

“按道理我们是应该选择纳斯达克,毕竟我在美国待了很多年,对纳斯达克的很多运作方式可能更了解。最简单的一个理由是,香港这边上市需要6个月时间,而纳斯达克通常要9个月到12个月,所以那个很漫长的时间对任何一个准备上市的人来说都是很烦的一件事。我想早点结束就算了,于是就选择了在香港上市。另外,我觉得我们当时上市这一部分主要的生意是在中国内地,我们在中国内地取得的成就在香港马上就能反映出来。但是,中国内地的任何好消息经过整个太平洋的衰减,可能到美国影响就不大了。但是很多事得一分为二地看。也正是由于香港对中国内地敏感度很高,所以,如果国内有一篇文章对我们不利的话,香港股票就会掉10亿港元。而假如在美国的话,美国人可能不在乎:你的基本面并没有改变,为什么在乎有一两个媒体说一两句话?所以我后来很后悔当初没有看到这一面。”

顾雏军2000年选择香港股市时,已经看到了在香港上市的优越性,上市所用周期短、对内地企业敏感度高。其实,还有一个优越性,那就是比较容易。尤其是香港的二板市场,门槛不是太高。虽然香港股市同美国股市一样规范,但香港股市显然更容易接受顾雏军这样背景的公司。

后来的实践证实了这一点。顾雏军在香港上市非常顺利也非常快,因为格林柯尔在内地业绩突出,格林柯尔股票也曾一度大涨。

但是,顾雏军当时的确没有预料到在香港上市的不利一面。正是内地媒体对格林柯尔业绩的质疑,使顾雏军两天之内损失了10亿港元。

如果当初顾雏军选择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也许格林柯尔股票暴跌的悲剧可以避免。但科龙的悲剧还是无法避免。

为了在香港上市,顾雏军开始精心布局。他在北京、深圳等地新成立的四家公司加上天津格林柯尔,成为顾雏军在国内布下的五颗棋子。

早在投资天津格林柯尔之前,顾雏军就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了10余家以格林柯尔(GreenCool)命名的公司。

除天津格林柯尔外,北京、深圳等四家格林柯尔公司在2000年全部被捆绑注入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到此为止,顾雏军完成了香港上市平台的准备。

接下来,顾雏军开始包装用来上市的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公司海外业绩的标准表述为:全球“第三大制冷剂制造商”,“占有欧洲市场的25%、北美市场的10%、亚洲市场的50%”。

2.公司国内业绩的标准表述为:有无可置疑的政府背景,有多个地方政府的“红头文件”支持,其董事会成员有中央部委的任职经历,巨大的垄断优势;公司近期目标是占领国内制冷剂市场的99%。

3.公司具有国际化的销售渠道和融资背景。

毫无疑问,顾雏军对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包装很成功。虽然包装中的水分显而易见,但实质性的内容也是存在的。况且对上市公司进行包装也是股市惯例。

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于2000年7月在香港创业板成功上市。这是顾雏军最春风得意的时刻。格林柯尔上市的当天,顾雏军在香港联交所拍了一张神采飞扬的照片。这张照片一直摆放在他北京的办公室里。这一天是顾雏军的里程碑,也是格林柯尔的里程碑。上市不久,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就以其独特的赢利模式受到基金经理们的追捧。2000年第三季度的公司业绩报告公布之后,格林柯尔的股票由两星期前的历史低位1.40港元开始大幅反弹,到达3港元以上,是当时香港创业板中为数不多的几只保持在发行价以上的股票之一。

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之后融资5.5亿港元。顾雏军个人占上市公司七成以上的股份。据此推算,顾雏军当时的身价已超过3.85亿港元。

格林柯尔的成功上市,使顾雏军的第一个战略目标得以实现。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上市公司终于到手了。这是他下海10年以来的第一个大胜仗。

从此,顾雏军有了一个旗舰、一个平台、一个支点。以后所有的收购都是在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这个平台上操作的。顾雏军一旦拥有了这个支点,也就拥有了撬动资本市场的杠杆,拥有了股市融资点石成金的工具。顾雏军大规模资本运作从此拉开了序幕。

但顾雏军的胃口大得很。拥有一个上市公司只是他远大战略的第一步,是他缔造产业帝国的第一仗。就在那一天,顾雏军确定了下一个收购目标:在他的制冷帝国中只差一个制造业了。他10年来四处排兵布阵,如今只差一个“军”了。

这个目标就是科龙。

格林柯尔在香港上市可以说异常顺利。但是上市之后,顾雏军的麻烦就接踵而至了。

首先是来自业界的质疑。质疑基本上都围绕其“亚洲最大无氟制冷剂提供商”的产业真实性和反常的财务数据展开的。

格林柯尔本身并不生产1公斤的制冷剂,而是由另一家关联企业(天津格林柯尔)全权生产制造制冷剂,上市公司只负责销售。格林柯尔从来不按卖出制冷剂的重量计费,而是按照购买制冷剂的客户原来6到10个月制冷机耗电费的10%计费。例如,客户的空调使用原来的制冷剂10个月耗电1万度,电费5000元,那么,它购买格林柯尔的新型制冷剂替换原来的老制冷剂后,格林柯尔只收费500元。此外,格林柯尔还承诺,客户购买这种产品后10个月内省下的电费一定超过500元,否则可以得到最多30万元的赔偿。

2000年,格林柯尔替换工程收入总额高达3.18亿元。以此反推,格林柯尔的客户制冷耗电费用要达到31.8亿元,也就是说,当年格林柯尔125家客户的平均空调用电费用高达每户2544万元!因此,当格林柯尔2001年的销售收入超过5.16亿元大关时,一位香港投资银行分析人士撰文指出,格林柯尔的收益只是一场财务数字的游戏。

在香港的投资银行中,为数不少的分析员在称赞格林柯尔业绩的同时,也表示了很多疑虑,例如,所罗门美邦的一位分析员曾经希望顾雏军提供一些更为知名的大客户名录,终无所得;还有分析员质疑格林柯尔的管理并不像一个规范的跨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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