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孟子

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书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文。又有外书四篇《性善辩》、《文说》、《孝经》、《为政》。其文不能宏深,似非孟子本真也。

然则《艺文志》十一篇,乃连外书四篇而言。今外书已亡,止存七篇耳。其七篇之目如下:

《粱惠王》

《公孙丑》

《滕文公》

《离娄》

《万章》

《止子》

《尽心》

今欲研究孟子,下列各书可供参考:

赵岐(锰子章句》

朱熹《孟子集注》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

焦循《孟子正义》

高步瀛《孟子文法读本》

唐蔚芝先生《孟子大义》

第三节学说性善论孔子日:“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孔子盖以谓人性本相近,维习于善则为善人,习于恶为恶人。当其未习,盖如阴阳二电,未经摩擦,浑然如一,不分阴阳,不别善恶,则性固无善无恶也。至孟子乃标性善之旨,其书七篇,言政言教,莫非本于性善之说。而《告一篇,论之尤精详。

公都子日:“告子日:‘性无善无不善也。’或日:‘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尧为君而有象,以瞽瞍为父而有舜,以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而有微子启、王子比干。’今日性善,则彼皆非与?”

孟子日:“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日: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 (《止子篇》)孟子之意,盖以为仁义礼智,皆人性本有,换言之:仁义礼智即人之性。仁义礼智为善,故日性善。而人所以有善有恶者,则视乎此性之得失,非此性之有善恶也。孟子既主性善,故由是推之,而立其教育论、政治论。

教育论孟子既主性善,故其教育:

第一步主存性,第二步主扩性。

所谓存性者,以人本有此善性,换言之,即本有此仁义礼智之性,惟当存而勿失耳。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离娄篇》)此盖谓人之所以与禽兽异者,惟此善性。惟小人则本有而去之,君子则本有而存之耳。

善性既须保存,则当禁外来之侵伐。

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

(《告子篇》)然则人之为恶者,伐去其善性而已,非其性之本恶也。善性既能存,故又当扩而充之。

凡有四端于我者,皆知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公孙丑篇》)此扩性之说也。或言扩,或言充,其在他文,或言推,或言达,均一义也,虽然,所谓扩之云者,亦须顺其自然,不过严防外物之侵伐,而使其得遂自然生长,如树木者焉。

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此“养”字最含有自然之义。如鱼之于水,人之于空气,失之则死,而得之亦极自然。反之若加以强力,则反足以害之。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宋人有悯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日:  “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论孙丑篇》)此文“正心”二字,当是“忘”之误,分为“亡心”,“亡”又误为“正”,后人遂读为“必有事焉而勿正”句,  “心勿忘”句。其文义遂难通矣。古文忘与妄通,详见拙著《墨子间诂补正》。必有事焉而勿妄,勿妄勿助长也。如此,则文甚明白。孟子盖以助长为妄;不耘苗为无事。无事则外物足以伐性,犹不耘则莠可以伤苗,妄则伤其本性,犹助苗适以害苗也。故其教育最重学者之自得。

君子深造之以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离娄篇》)故孟子之教育学说,可谓主张自然主义,发展个性主义者,皆基本于性善之说者也。夫惟其善乃可以任自然,乃可以任发展也。

政治论孟子之教育论,既本于性善之说,而贵扩充,其对于政治立论亦同。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公孙丑篇》)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梁惠王篇》)以不忍人之心扩而充之为不忍人之政,所谓推恩也。其推之之道奈何?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诸掌。(《梁惠王篇》)盖谓吾爱吾亲,要当推其爱于他人之亲,使他人亦得各爱其亲;吾爱吾子,当推其爱于他人之子,使他人亦得各爱其子。

然则推之法当如何乎?

  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篇》)此段实可谓孟子政治学说之总论,所谓王道仁政者也。其大旨实在乎先富而后教。一言以蔽之,皆扩充爱己之爱,以及人者也。皆不失孔子忠恕之义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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