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王阳明的知行思想(2)

这种“知”乃由本心性体自己起用,当然不假于见闻,不萌于见闻。《中庸》云:“诚则明矣,明明诚矣。”诚体起明,是自起的。明,即是诚体(性体)自己的朗润与遍照。诚体自起的明,即是德性之知,也即天德良知。但天德良知却不是一个隔离的抽象体,它随时都在感应中起作用。当天德良知具体流行于实事时,则它虽不囿于见闻,而也不离于见闻。如是,则见闻之知也不过是天德良知的发用。所以阳明说:“良知不由见闻而有,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滞于见闻,而亦不离于见闻。若主意头脑专以致良知为事,则凡多闻多见,莫非致良知之功。”王阳明《传习录》中卷,《答欧阳崇一书》。

1阳明所说的知,乃指良知(德性之知),而不同于经验层的认知(见闻之知)。

2良知不滞于见闻,而也不离于见闻。它借见闻而通贯于事,以起具体之用。至于德性之知(良知)与见闻之知(知识之知)二者关系之讨论,则并非本论文之重点。拙著《王阳明哲学》第四章曾引据熊十力、唐君毅、牟宗三诸先生之说加以讨论。请参看。见《王阳明哲学》61—70页。“知”字既明,再说“行”。行,可含三义。一日内在义,二日体动义,三日客观义。

(1)内在义,指意念心行。人的行为,乃从意念开端。心意之起,念念相连而生,意念起处,一般也称之为动机或存心。动机正不正,存心良不良,直接决定行为的是非善恶。可知人的行为实始于意念,意念心行,可谓行之内在义。

(2)体动义,指视、听、言、动。意念起现,是心行;而身体之行,则通过目之视、耳之听、口之言、手足之动而表现。而心之行与身之行、通常是内外一贯的,故自古也称儒家的学问为“身心之学”。如果身与心不协调,不一致,则将不利于道德实践。

(3)客观义,指行事与功业。人之行,可以由己通于人(含家、国、天下)、由己通于物(宇宙万事万物)。行为的表现过程,谓之行事。行为所成就的价值成果,便谓之功业。如果这项价值成果属于大善而能利人济众,便又谓之功德。

据此三义,可知“行”的意涵实甚宽广。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