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3)

 

想要孝敬双亲本是人之常情。即使遇到的是陌生的老人,也应该小心照顾。对自己的双亲要尽孝,更无需他人说教。不为名利,只是因为他们是自己的双亲,真诚的心与尽孝就会自然地形成对接。

古代的日本学者、汉学家劝说大家尽孝的阐述有很多,以《二十四孝》为首,其他的更是不计其数。但这类书十之八九都是在强人所难,有些观点甚至愚蠢可笑。分明是背弃道理的事情,竟然被说成是载誉的孝行,真是让人费解。

寒冬时节躺在冰上等待冰雪融化,这不是人类可以做到的事情;夏夜里给自己灌一肚子酒招蚊子,为的是防止双亲被蚊子叮咬,却不曾想买顶蚊帐比酒更管用。也不找个可以养活父母的工作来做,就这么活着,把无辜的孩子活埋在洞穴里,这种心堪比恶魔毒蝎,极大地伤害了天理人情。

前面所谓的“不孝有三”中只把不生孩子看做大不孝,却为什么又提到把孩子活埋在洞里?这到底哪一种才是孝行呢?岂不是前后矛盾吗?依我看,这种孝行无非是为了严正父子之名分,分清上下之位,是严厉地责备不孝的子女。这些责难他人的教条中说:“妊娠中不知让母亲受了多少苦,生下来以后两三年也无法离开父母的怀抱,这洪恩如何报答?”孰不知生养后代不止是人类独有的事,禽兽也是如此。只是人类的父母与禽兽不同,人类的父母除了给自己的孩子衣食,还要教育他们待人接物的道理。

但是世间的为人父母者,常常是生下孩子却不知道教育之道,自身放荡不羁,还总是给孩子展示出坏例子,及至倾家荡产而陷入贫困。等到气力衰竭、家财耗尽时,当初的放荡又变成了愚蠢,就这样还有资格责备孩子们孝行欠缺,这到底是何居心?真是厚颜无耻到了极致。

有些父母贪图孩子的财产,制造姑嫂不和,用父母的意志强迫儿媳,不论父母的观点在不在理,也不许孩子提意见。儿媳就好像落入了饿鬼道一样,连起居饮食的自由都没有,一旦有反抗公婆姑舅的行为,就会被视为不孝。世人心中虽然也觉得这种行为没有道理,但为了让自己不至于承担风险,就袒护自己双亲的霸道,然后无事生非地责备孩子;也有人随波逐流,不分是非,甚至纵容、教唆孩子欺骗双亲,这岂是人世间的治家之道?我曾经说过“姑姑的榜样实在是不远,因为她也有刚出嫁的时候”,所以姑姑想要虐待家嫂,也应该想一想自己出嫁时会是什么样的。

以上是以夫妇和亲子的例子来表现所谓上下贵贱的分别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世间受到这种恶劣影响的范围很广,各种事物甚至人际关系也不同程度地受到这种风气的浸润。

就此话题,下一篇还要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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