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衣有型叟(1)

"他对服装无止境的描述令人受不了,每次有新角色出场,作者马上巨细靡遗又臭又长地描写他们穿什么衣服。好像了解穿着就能看透角色的灵魂似的。这里又是作者的恶意。穿着1800美元的进口西装和英国手工制的鞋子,雪曼根本就是个装腔作势的暴发户。一个侦探穿着'粗花呢外套,和妻子替丈夫选来搭配的棕色长裤',显然已经让出了过多的权威。教授穿'陈旧的粗呢',黑人穿球鞋。每个人都有点荒谬。服装永远被他视为一种选择、一种声明,表达某种愚蠢、或性格缺陷、或谎言。作者对服装和外表大书特书,很可能让读者认为本书不过如此而已。"

以上是《纽约时报书评》对汤姆?伍尔夫小说《虚荣之火》的一段评语。他时常被当成大众文化的标签,可他又似乎很知识分子。比方说一本庸俗透顶、物欲横流、揭秘美国的超级阶层过着怎样污秽生活的书里,汤姆?伍尔夫是唯一被引用的作家,他被放在"超级富豪的府邸"这一章,只引用了两句话,大意为凡是以"格林威治"命名的区域必定吸引上流阶层。而在另一本挺有文化、高深莫测的书《美国心灵》里,汤姆?伍尔夫是一位被采访的作家,大谈了一通美国的时代精神,他的总结是:60年代为"结交激进派的时尚",70年代是"唯我的十年",80年代则"追求权力"。

这其实是个六十岁的老头,年轻的时候当过《Esquire》和《滚石》杂志的记者,是所谓"新新闻"的创始人。当汤姆?伍尔夫的深度报道获得关注以后,他突然变得挺有名,总接受采访,于是从1960年代起,他就只以一个造型示人:打着领带,梳着背头,永远的白色西装,有时候还戴一顶礼帽。他看上去就像个严苛、势力的中产阶级代言人。

他的确过着平常而又富庶的中等生活,人生最大的爱好是去裁缝店做新衣服,即使在嬉皮士横行的年代,他的记者同事们纷纷脱下了套装,跑到酒吧去一边喝得烂醉一边享用LSD,他

也坚持那身白西装行头,左口袋里永远放着一个采访小本。可他的形象使他的思想被误解了,他的确擅长展示阶层错落,可惜他根本不像看上去那样站在中产阶级一边。《虚荣之火》的确有点太"时尚写作"了,可这正是他要讥讽的充斥纽约城的"虚荣"。1996年在一次演讲中,他把中产阶级形容为"自满、庸俗和拜金",而他所认为最富有生机的生活方式是"新型波西米亚人":"大都超过三十岁,是艺术家气质+知识分子气+惰性的组合,他们喜爱便装、大声的音乐、很多很多葡萄酒、群居、并将贫穷当成美德。可这不意味着他们没钱,他们只不过以此来与乏味的中产阶级划清界限,就像以往他们要与庶民阶层划清界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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