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的游民是江湖的主体
产生游民的社会背景
《水浒传》中的江湖,也就是游民奋斗的江湖是由江湖人决定的,有了江湖人才会有江湖。那么什么才是江湖人呢?
这一小节读者可以参照拙作《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增修版)《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增修版),同心出版社,2007。 ,这里只作些提纲挈领的简要说明。中国的古代,如果就经济形态来说,是以小农生产为主的农耕社会;从社会基础来说是宗法社会,生活在基层的人们按照血缘关系组织起来;从国家组织层面来看是皇权专制社会,国家对于全社会实行垂直的、分层分级的控制。于是绝大多数的人一生下来就被束缚在他所生活的地方。作为未来的农业人,他的地缘、血缘、亲缘关系都在他赖以维持生存的土地上。他像树木一样被牢牢地栽在他耕作的土地上。他受土地的束缚,受宗法网络和行政双重控制。他没有独立的人格,是匍匐在皇权专制脚下的臣民;他不能独立地面对社会,需要族长、家长来代表。长期生活在这种制度下,他的个性萎缩了,离开了这种制度的安排就很难生存了。
由于各种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是人口增长,宗法制度企盼多子多福,殊不知这种企盼正是促进宗法解体的主要原因),有一些人从宗法网络中抛离出来。这些被抛出宗法宗族的人们便是游民。游民离开他原有的土地后,等于离开了他原有的一切,因为他的一切社会关系都在他原有的土地上。这些一无所有的游民,如何求得生存呢?最简单的是再找另一块土地去垦种。这在土地没有充分开发的时期是完全可能的。例如先秦时期,为什么《诗经·硕鼠》的作者敢于怒气冲冲地斥责统治者为“硕鼠”?而且还颇有底气地宣称:“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就是因为那时还有许多尚未开垦的土地,“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可是随着中国人口越来越增加,未开垦的土地越来越少,游民的出路安置就成了大问题。儒家的理想是“无旷土,无游民”《礼记·王制》。,希望人们能够各得其所,其实,他们说的两个命题是不兼容的。他们不懂得“旷土”是游民得以谋生的场所,真正没有了“旷土”,游民只好辗转沟壑。游民的另一办法是进入城市打工谋生,这在宋代以前有些困难。第一是那时城市少,游民投奔的机会就小。第二,城市工商业不发达,进入城市没有工打,一样不能生存。何况那时城市之中是城坊制(相当于大城套小城——坊),坊都有坊门,夕闭朝启,商业都集中在特定的坊中(如长安的东市、西市)。游民进了城市不能融进去,仍然不得生存(这里讲的只是大概情况,不是一个也进不去),仍然面临着被驱逐,甚至死亡。我们前面讲到了宋代城市改成了街巷制,工商业服务业的畸形繁荣,使进入城市的游民有工可打,暂时免去了辗转沟壑的恐惧,他们生存下来了,逐渐地形成游民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