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也可以说不(11)

第一,利益之争。比如旧教址的归还、庙产及个人私产的捐献、教会地产的买卖与租借等,都牵涉到利益的分配。

第二,公平之争。传教士来到中国,发现清朝的官员等级制度就是好,所以他们很快中国化了,也分成若干等级以方便与中国官员平起平坐地打交道。具体来讲,主教与督、抚平级;副主教与司、道平级,神父和牧师与知府、知县平级。西方人眼中的清朝司法制度比丛林法则还要野蛮,所以传教士一直认定他们的“教民应当享受比他的非教民同胞更高一等的司法”。

在传教士的支撑下,中国人“一为教民,遂若为非中国之民”。以致于一位御史替非教民抱不平说:“教民亦民也,乃与平民争讼,到堂,平民长跪,教民则不跪;居乡,平民有差徭,教民则无差徭,平民有厘税、杂派、酬神、演剧等费,教民则一概全无。乌得不平!”那时的中国老百姓也很奇怪,他们给当官的下跪可以,可是别人不给当官的下跪,那就不可以了。乃一种政治上的“不患寡只患不均”的平等意识!他们为什么不争个也不跪的待遇呢?中国人两千年来一直是低头做人,若有一个同胞昂起了头,其他人首先想到的是把他拉下来,而不是“见贤思齐”!

第三,文化之争。基督教反对偶像崇拜,反对祭祀祖先,对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一套三纲五常都不遵守,乡民们当然看不惯,认为教民“无父无君”。

更关键的是,中国民间社会结构是宗法制度,民间社会组织是乡绅治理。中国的乡绅熟读儒家经典,信守儒家规范,出则为官,入则为绅,子弟读书为士,在民间的威望很高,好多社会纠纷、人事矛盾,甚至一些官司都是他们打理的。至于乡村庙会、祭祀、红白喜事等更是由他们操持。一句话,他们是社会公共事业的权威。现在来了洋鬼子,出了教民,乡绅的权威一再遭受抵制与冲撞,当然咽不下这口气。反洋教思想,应该就是由他们导引的。

中国一般乡民,大字都不认识三个的。诸位看晚清电视剧,城门贴了什么布告,都是由书生给围观者念下来的。所以,诸多反洋教揭帖应该出自士绅之手。正因为文化在他们之手,文化是他们的身家饭碗,所以其对洋教文化的敌视也最严重。面对异质文化的浸淫,除了少数的有良知的理性的清醒者,一般的文化阶层,表现出的都是本能的敌意。甚至可以这样说,受传统文化教育愈深,敌意愈严重。

第四,文化之争的背后,还有一个文化的隔膜。中国人瞧不懂西方的宗教精神,但是给其添油加醋则很老练,于是教会的诸多行为在中国人眼里就妖魔化了:比如“拐骗男女幼童,取其精髓制造丸药”;比如“童子割肾,妇女切乳,剜眼取胎,婴孩同煮”;比如“哄入伊教,吃了迷药,与伊同睡,采阴补阳”;比如“子淫其母,兄淫其妹,父奸其女,翁奸其媳”。更有甚者,有的反洋教揭帖宣传洋鬼配以中国人的眼睛,可以在一百斤铅中煎出八斤白银来。

鲁迅在自己的《论照相之类》曾说起他小时候听一位念佛的老太太说,洋鬼子挖了中国人的心肝,熬成油,点了灯,向地下各处照去,人心总是贪财的,所以照着宝贝的地方,火芯儿就弯曲下去了。于是洋人就发财了,洋人为什么那么有钱呢?就是这样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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