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立宪,政府内定了四大方针:一是十年或者十年之后才行立宪;二是立宪大体要效法日本;三是废现制之督抚,这些督抚权太大了,还都被汉人掌了去,让新设督抚的权限相当于日本的府县知事,其财政、军事权悉收归中央。四是中央政府组织,略与现在的日本相当。
现在我们看看,四大方针指导下,政府是如何“粗具”立宪规模的:
之一:改之前的督办政务处为会议政务处,改之前的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宪政编查馆并入会议政务处,会议政务处再并入内阁,作为预备立宪的办事机构。
之二:派载泽等编纂官制,命端方派员来京参议,派奕劻、矍鸿玑等总司核定。
之三:派达寿使日、汪大变使英、于式枚使德,再次考察立宪事宜。
之四:命溥伦、孙家鼐为资政院总裁,预备设立资政院事;命各省筹备设立咨议局,并预备设立各府县议事会;命各省设调查局,各部院设统计处。
之五:颁行各省咨议局章程及议员选举章程。
之六:奕劻等奏呈宪法大纲及议院法选举法大纲、议院未开前逐年应行筹备事宜。
“粗具”的过程中,牵涉到诸多利益与权限之争。中央体制改革方面,就一个厘定官制问题,就让政府高层们斗得够戗!
清政府宣示“仿行宪政”的次日即发布改革官制的上谕,着派载泽、世续、那桐、荣庆、铁良、戴鸿慈及袁世凯共同拟制厘定中央官制的方案。
袁世凯不傻,厘定的过程中,就发现那帮皇族既排汉还想取消督抚原先的军政大权。于是大家就斗上了。除了满汉之争、中央与地方权利之争外,还有部门之争、个人之争等等。
有些部门和特权似乎是不准许动甚至不准许议的,厘定官制过程中有五大禁区:军机处不议,内务府不议,八旗不议,翰林院不议,太监不议。军机处与翰林院不说,单说内务府、八旗与太监,前两项全是皇家宗室,后一项全是皇家秘书,他们成群的跑到太后前面哭诉,折腾得太后吃不好睡不好,甚至想到了自杀,说:“我如此为难,真不如跳湖而死。”所以我们一定要体谅最高领导的难处,因为于国于民有利了,于领导家眷、子女、秘书就不利了。
让最高领导大义灭亲怎么可能呢?结果就是诸多部门不动:内阁、军机处、外务部,吏部、学部均仍旧。其他部门也不过是摆设、裁并加改名罢了:巡警部改民政部;户部改度支部,将财政处、税务处并入;大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兵部改陆军部,练兵处、太仆寺并入;刑部改法部;大理寺改大理院;工部并入商部改为农工商部;理藩院改理藩部;增设邮传部。除外务部设总理大臣一员,会办大臣二员(其一兼尚书)外;各部均设尚书一员,副都御史二员,六科给事中改为给事中。最后,主要权力部门军机处与各部大员名单公布如下:
军机处:奕劻、世续、瞿鸿玑
各部:外务部,大臣奕劻,尚书瞿鸿玑;度支部尚书溥颋;吏部尚书鹿传霖;礼部尚书溥良;陆军部尚书铁良;邮传部尚书张百熙;理藩部尚书寿耆;民政部尚书徐世昌;学部尚书荣庆;工商部尚书载振;法部尚书戴鸿慈。
上列一处十一部,总共出现大员十三人,满七人,汉四人,蒙古一人,汉军旗一人。原先每部六堂官满汉平列,满三汉三(旧例尚书二员,满汉各一,侍郎四员,满汉各二)。现在打破满汉界线了,说是择贤而立呢,贤的结果,汉人反而占下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