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大清“特色”的“改革开放”(20)

我们现在的一些史学者,对这种暗杀挺支持的,他们的立论在于,晚清政府的立宪是骗局,伪立宪,所以需要革命党人拿炸弹轰醒国人,免得被骗。问题是,老太后启动的晚清宪政固然不够彻底,但是要把它说成是骗局,也太情绪化与简单化了。

而对于革命党来讲,也不是没有私心,比如汪精卫,早就散布一种担心:如果立宪取得成功,那么革命党夺取权力的希望就要落空,所以一定要想方设法破坏立宪。一句话,革命党更怕政府真立宪,真立宪能忽悠大帮士民不说,这革命的神圣性、必要性、合法性就更不好扯了。

挨上蛋的是徐世昌与绍英。

太后闻听之下,“慨然于办事之难,凄然泪下”。立宪派本来同情革命党,这下也骂上了:出洋考察,事关中国前途,“然此等暴徒丧心病狂一至于此,其罪真不容诛哉”!

革命党才不管呢——革命本就要流血牺牲的。

不过徐世昌与绍英没死,最终死的却是吴樾本人,他怀揣炸弹冒充皂隶混上了五大臣专列,可是机车与车厢挂钩时的震动,竟把他的炸弹给引爆了,自己先当了烈士。而对大清来讲,炸伤几个大臣也得继续宪政啊,于是改派尚其亨和李盛铎替补,并下令设立考察政治馆专理出洋考察事宜,以示重视。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的年底,五大臣分两批出发了。接受上次教训,一是分两起出发,二是不坐专车、属员人等一律免送!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的夏天,历时半年、周游十四个国家的五大臣考察归来,汇报说外国的月亮确实圆。

别说英法美德等大国了,就是比利时、荷兰、日本等小不点国家,也比咱圆啊!戴鸿慈与端方总结说:外国没咱地多,没咱人多,但是比咱富强得多,什么原因呢?“非论者之言所能尽也”。但是,根据我们“悉心观察”,国之富强,不在外交水平,而在内政。而内政水平,不必问他,“但问其政体之为何而可以判之矣”。一句话,制度决定一切。

五大臣的结论很好,但是国内还有大量的爱国贼啊。他们说,“立宪利汉不利满”,“有百害而无一利”,若果真实行了,“行将不利君,不利国,不利官,而民气日嚣”。一句话,立宪只利人民,而利人民的事儿,咱是不能干的,咱们都是官嘛。你别说,这些言论一出台,还真能影响官心,都是既得利益者嘛,于是原先一些赞同立宪的官员也改变了风向,又不赞成了。

出国前就“极愿归国有所建白”的五大臣之一载泽一看风向变了,愤怒,遂单独上了一个密折。别小看载泽,他是光绪皇帝的姐夫、太后的大侄女婿,方家园桂爷家的那大妞,嫁的就是他。他在密折中说,立宪,“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具体说来,至少三大利:“一曰皇位永固,二曰外患渐轻,三曰内乱可弭。”当然了,虽然有利,也不能立得那么快,要慢些来,稳定第一嘛。他给太后出的主意是:“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日本于明治十四年宣布宪政,二十二年始开国会,已然之效,可仿而行也。”

太后对立宪并无成见,她的基本原则本是:“一曰君权不可侵损,二曰服制不可更改,三曰辫发不可薙,四曰典礼不可废”。现在又听说立宪还可以预备,挺好的,遂于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1906年9月1日)颁发《宣示预备立宪谕》,表明政府预备立宪了,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徒饰空文”,因此“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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