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捌房谋杜断(7)

确定了官员的人数,规定了每个职务的责任,还只是第一步。如果要真正做到“官在得人”这一原则,还要选择合适的人来担任不同的官职。

贞观三年(629),太宗对分别担任左、右仆射的房玄龄、杜如晦说:“公为仆射,当广求贤人,随才授任,此宰相之职也。”由此可知,为国选才,也是房杜二人宰相工作的一部分。

唐朝官员的选授,五品以上高级官员和六品以下中低级官员在方法和程序上是不同的。五品以上官的选授不经过考试,是由宰相提名后,皇帝批准的。六品以下官的选授要通过考试,由尚书省吏部和兵部主持铨选。

房、杜作为宰相,自然要承担高级官吏的选授工作。并且杜如晦还兼任吏部尚书,负责中下级文官的任免。可见,房玄龄与杜如晦一直都在做着荐举人才选任官员的工作。

房玄龄本来就很善于发现人才,这在早年就表现了出来。所以太宗一贯很重视他在这方面的意见。

贞观二十一年(647),太宗到翠微宫暂住,玄龄当时在京城留守,没有同去。太宗任命了司农卿李纬为户部尚书,不过又想听听房玄龄的意见。正好有人从京师来,太宗就问他:“房玄龄听说李纬拜尚书有什么意见吗?”

来人回答说:“房大人只是说李纬的胡须长得很好看,就没说别的了。”

太宗听后,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知道玄龄并不是很赞同,马上改授李纬为洛州刺史,不让他当户部尚书了。可见房玄龄的意见对太宗是多么重要。

所以《资治通鉴》称赞他“明达吏事,辅以文学,夙夜尽心,惟恐一物失所;用法宽平,闻人有善,若己有之,不以求备取人,不以己长格物。与杜如晦引拔士类,常如不及。”

4、为子孙立法度

除了选拔人才之外,更重要的是,房杜二人协助太宗完成了中央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地方行政体制的规划。

在中央,三省制和政事堂制度都在贞观初期定型。隋代正式确立了三省体制,三省长官共为宰相。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形成按职能和政务处理程序分工的国家行政运行机制,三省各有分工而又互相依存,共同组成了最高政权机关。但是,三省地位还不平等,也没有形成三省制衡运作的有机整体,行政运作之重心仍在尚书省。

太宗即位以后,就决定改善这种状况,严格推行三省制。一方面不置尚书令;另一方面突出中书、门下两省的地位,使三省真正平等。

贞观三年(629),太宗在一次小型的会议上对房玄龄、杜如晦还有其他侍从之臣强调:“中书、门下两省,都是机要部门,朕委任贤才,担任两个部门的要职,是希望尔等有所作为。如果下达的诏敕有什么不合适,皆要向朕反映才是。近来只觉得诸位都顺从旨意,得过且过,而没有谏诤之言,这岂是为官之道?要是两省官员都仅限于签署、发放文件,不是谁都可以担当此任吗?又何必选拔卿等一班人才?自今以后,诏敕有什么问题,一定要及时汇报,不要因为担心忤旨就不敢直言。”

太宗对两省的重视,大大提高了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地位。三省之间在国家政务裁决和执行中互相配合、互相制衡的体制真正得以确立和完善。

同时,最终确立了政事堂议事的制度,令宰相可以合署办公,方便商量筹划而且防止宰相个人专权。

以三省制的完善和政事堂制度的最终成型为代表的中央政治体制改革,上承魏晋隋唐,下启五代宋元。这里,贞观君臣在体制改革上所走出的每一步,都意义重大。同时,改革的每一步,都需要智慧和魄力。太宗固然是一个伟大的君主,但是没有贤能宰相的辅助,这些改革也都是不可能的。而房杜作为具有智慧和魄力的贞观名相,毫无疑问,改革的每一步也都刻下了他们的功劳。

房玄龄和杜如晦在帮助太宗进行中央行政体制建设的同时,也在进行着对地方行政区划的调整。

唐朝刚刚建立时,直接控制的地区只有很少一部分,其余地方多被隋末群雄占据。随着统一战争的顺利进行,控制的地区也增多了。而高祖为了拉拢各地的地方势力,往往会就地增设州县,任命归降者为官吏。因此全国州县的数目比隋初增了一倍。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地方区划的混乱与行政统属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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