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改革开放的酝酿与起步(2)

在企业扩权试点和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影响下,不少企业还围绕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实行经济责任制,试行厂长负责制,克服企业吃国家“大锅饭”和企业内部吃“大锅饭”的现象。经济责任制很快在工业企业中得到推广。同时,按照“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的方针,城市经济中积极调整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扶持集体经济,允许个体经营,创办劳动服务公司,拓宽就业渠道。从而初步解决了多年积累的知识青年就业问题,也为进一步改善所有制结构、形成新的就业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经济特区的由来与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广东省委的吴南生受省委指派到汕头去传达全会精神。作为吴南生的家乡,汕头在解放初期和香港的差距并不大。但30年过去了,特别是经过“文化大革命”,汕头与香港的差别可谓是天上地下。当时叶剑英元帅也在广东,也为广东当时的经济发展深感忧虑。当时省委的领导都有一个普遍的想法:就是想改变,想发展,但又不知从何做起。

广东地处东南沿海地区,海外华侨数量很多。后来,在朋友的启发下,吴南生萌发了办像台湾那样的出口加工区的想法,想打破计划经济一统天下的坚冰。

1979年2月21日的夜里,吴南生发了一封长达1300字的电报,给习仲勋、杨尚昆同志并省委。3月3日,广东省委开常委会议,吴南生在汇报工作时说,现在老百姓的生活很困难,国家的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了,我们应该怎么办?三中全会决定改革开放,我提议广东先走一步,并建议在广东省划出一块地方,用各种比较优惠的政策来吸引外资,把他们先进的东西引到广东这个地方来。这个地方,他提议设在汕头。汕头当时在广东全省来说,除了广州外,它是外贸最多的地方。其次,汕头的华侨和海外华人是全国最多的,在外面有很多有影响的人,我们可以动员他们来。第三,如果万一办不成,那也影响不大。当时,习仲勋同志说,要搞那就全省都搞。4月份中央要开工作会议,我们赶快准备一下,向中央打报告说明此事。

1979年4月5日,中央工作会议开始。4月8日,习仲勋在中南组发言。他说:现在中央权力过于集中,地方感到办事难,没有权,很难办。接着他提出:“广东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这方面,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 各个小组会议发言后,谷牧向邓小平汇报说:广东省委提出要求在改革开放“先行一步”,划出深圳、珠海、汕头等地区实行特殊的政策措施,以取得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经验。但是,这些地方该叫什么名称才好?原来有“贸易合作区”、“出口工业区”等等,都觉得不合适,定不下来。小平同志很赞成“先行一步”的做法。他说:“就叫特区嘛!陕甘宁就是特区。”

4月下旬的一天,习仲勋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汇报,他郑重其事地提出,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在四个现代化中先走一步。习仲勋还说:如果广东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可能几年就搞上去了,但是在现在的体制下,就不容易上去。他代表省委正式向中央提出广东要求创办贸易合作区的建议。

邓小平十分赞同广东富有新意的设想,并表示: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6月6日,广东省委将报告上报中央。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的两个报告(即著名的1979年中央50号文件),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要求两省抓紧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出口特区”。并指出,“出口特区,可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的问题”。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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