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改革开放的酝酿与起步(1)

第九章

踏出惊世一步

——改革开放的酝酿与起步

人们通常以为,中国改革一开始就选择了农村作为突破口。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相反,中共中央决策层在酝酿和试行改革时,选择的突破口恰恰是工业企业管理,而具体办法就是扩大企业自主权。至少在1978年至1980年,改革的焦点一直放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上。在此时期,由于企业改革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广大农村的包产到户却如火如荼,从而将决策者的视线吸引到了农村问题上。

一、中国改革的酝酿与兴起

(一)包产到户的星星之火

包产到户并不是新鲜事物。在计划经济时期的20多年时间里,农村生产力一直要求突破极“左”的农村政策。为了能够解决吃粮的基本需要,广大的农村地区曾在1957年、1959年、1962年实行过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的生产组织形式。不过当时毛泽东认为这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致使这种生产形式一再受到打压。

1978年夏秋之际,安徽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时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万里,冒着很大的政治风险,力主将土地借给农民耕种,并不向农民征统购粮。安徽省委的这一决策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他们不仅战胜了特大旱灾,而且还引发出一些农民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行动。在这里,我们不能不提到安徽凤阳的小岗村。

1978年年底,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秘密签订契约,决定将集体耕地承包到户,搞大包干。在一张按满鲜红手印的纸上,村民所签下的协议。协议如下:

时间:1978年12月

内容: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全年上缴的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杀头也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小岗村位于凤阳县东部的小溪河镇,“大包干”前仅是一个有20户、115人的生产队,以“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村”而闻名。据说,小岗村当年之所以只有18户农民签生死状,是因为有两户人家出外讨饭去了。穷到讨饭的地步,就难怪农民们冒死改变现状。

“大包干”第一年,即1979年,小岗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全队粮食总产13.3万斤,相当于1955年到1970年粮食产量总和;油料总产3.5万斤,相当于过去20年产量的总和;人均收入400元,是1978年22元的18倍。

小岗村这份包产到户契约,如今已静静地躺在历史纪念馆里,成为中国农村改革历史的见证。 毫不夸张地说,它成为“文革”后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份宣言,它改变了中国农村发展史,开创了中国改革开放史。

包产到户一经兴起,犹如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几乎与此同时,四川省不少地方的农民也实行包产到组。在安徽、四川的影响下,其他一些地方也开始实行农村联产责任制。

面对农村出现的包产到户的潮流,中央领导层出现了不同的看法。对此,邓小平旗帜鲜明的表示了支持。1980年4月和5月,邓小平两次就农村政策问题同中央负责人谈话,提出农村政策要继续放宽,土地承包给个人不会影响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同年9月,党中央发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文件,首次突破多年来把包产到户等同于分田单干和资本主义的观念,肯定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在中央的肯定下,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双包”责任制迅速推广。

(二)企业的放权让利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1978年前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先后派出考察团去国外考察。考察团一个非常直接的感受就是中国的企业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各方面的差距都非常大。于是,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了试点工作,其中之一的举措就是扩大企业自主权;把一部分中央和省、自治区直属企业下放给城市管理;实行政企分开;进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等。四川省就是较早地于1978年10月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省份。

1978年10月,中共四川省委选择了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宁江机床厂、重庆钢铁公司、成都无缝钢管厂、四川化工厂、新都县氮肥厂、南充丝绸厂等六家企业做试点,逐户核定利润指标,规定当年增产增收目标,允许在年终完成计划以后提留少量利润,作为企业的基金,并允许给职工发放少额奖金。1979年2月12日,中共四川省委在试点基础上,制定《关于扩大企业权利,加快生产建设步伐的试点意见》(简称十四条)。文件提出,要使企业拥有利润提留权,扩大再生产权,联合经营权,外汇分成权,灵活使用奖金权。要求把企业的责权利结合起来,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结合起来,并且决定扩大范围,在100家企业中进行扩权试点。此后,其他省市如云南省、广西柳州等地,也仿效四川开始扩权试点。

中央组织的扩权改革试点是从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以后开始的。1979年初,李先念找袁宝华谈,要求国家经委认真研究扩大企业自主权的问题。5月25日,国家经委、财政部、外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物资总局、国家劳动总局六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确定在北京、上海、天津选择八个企业作为全国的试点。这八个企业是北京内燃机总厂、首都钢铁公司、北京清河毛纺厂、上海汽轮机厂、上海柴油机厂、上海彭浦机器厂、天津动力机厂、天津自行车厂。

7月1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五个文件。扩权内容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是在利润分配上,给企业以一定比例的利润留成;二是在权力分配上,给企业以一定的生产计划、产品购销,资金运用、干部任免、职工录用等方面的权力,以打破企业是政府机关的附属物,吃国家“大锅饭”的体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要媒体对四川、云南等地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成效作了集中报道和宣传。随后,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国务院的要求,选择各自所属国营工交企业组织试点。不久,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扩权改革的企业迅速增加。1979年年底,试点企业扩大到4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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