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与非洲地区冲突(2)

1992 年索马里进入后西亚德· 巴雷(Siad Barre)时代,国家支离破碎。

在2007 年伊斯兰法庭联盟(UIC)成立之前,各部落与设在摩加迪沙的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TFH)之间也一直存在不间断的冲突。索马里兰、邦特兰和当时拜多阿西南部一带等这些小割据政权已经形成很长时间。无论是陆地上还是近海的石油资源都被强大势力冻结。2006—2007 年间在伊斯兰法庭联盟(受到部分部落的支持)与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由埃塞俄比亚军方提供帮助)之间重新发生的冲突有很多原因,其中很多都与石油没有关联。包括:

种族对抗、非正规武装、伊斯兰教法、圣战分子、美国作为反恐代表在反恐战争中给予埃塞俄比亚的支持、欧加登卷入暴乱以及部落之间的分裂。欧加登全国解放运动甚至于2007 年4 月在埃塞俄比亚袭击了属于马来西亚石油公司的气田,打死65 名工人,其中部分为中国公民。这些冲突显然严重影响了索马里潜在石油的开发。几个小型独立公司获取了索马里兰的区块(比如,南非韦拉潘达公司Mvelaphanda、持有部分股份的阿斐能源公司OphirEnergy)。另外有几个小型作业公司,如山脉资源有限公司(Range)(与加拿大曼克斯矿产公司Canmex 合伙)出现在邦特兰。索马里的不稳定局势显然不能归咎于石油,国家的分裂也与石油没有太多关联。事实上,索马里的失败根源于美苏争霸时对该地控制权的争夺和当初所谓“非洲之角战略”的失利。

即使如此,非洲饱受叛乱和社会冲突之苦,许多骚乱对石油工业产生了负面影响。在乍得,伊斯兰教徒与种族分裂分子给横跨整个萨赫勒地区的南北分裂、伊斯兰教徒与基督教徒不和火上浇油。随着达巴盆地的开发,军方获得了资金,抵抗联合国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精心打造的家长式石油管理集团成立,使得埃克森美孚的风险投资得以继续(与马来西亚石油公-42-Empires of Oil石油帝国司和雪佛龙合作)。2006 年乍得政府修改条约的行动暂时把雪佛龙和马来西亚石油公司排斥在外,反映了少数政治精英对控制石油收益的强烈兴趣。这样的行为对非洲主权构成威胁,目前还不能确定类似的行为是否会反复。达尔富尔的冲突蔓延到乍得东部,给这个国家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乍得在石油工业发展之前,早已深受民族统一运动之苦。暴乱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国家合法性的争议,反映了新兴石油国内部的权力争斗。

在尼日利亚,热衷于伊斯兰教法的北部豪撒族和富拉尼族伊斯兰教徒多次与南部石油富有地区的基督教徒发生暴力冲突,也与居住在石油富集三角洲的约鲁巴人和其他民族发生冲突。多年来,许多群体与政府的冲突程度有限,现在有所升级。在此情况下,石油公司(包括壳牌和雪佛龙)面临有组织的武装斗争,包括尼日尔河三角洲解放运动组织(MEND)和那些在这个深受贫穷袭击的三角洲为了石油控制和权益而斗争而组建的组织。尽管石油是争斗的起因,并变成问题的核心,但是其他与石油无关的社会、种族和政治集团的冲突也是暴乱的标志。

尽管喀麦隆与尼日利亚就巴卡西半岛进行的长期斗争最终得以平息,但喀麦隆同样表现出社会分裂问题,其根源在宗教和种族问题。建设喀麦隆—乍得石油管线时,对缺少政治砝码和影响力的“弱势社群”的担忧重新出现。在利比里亚,血腥的战争就是道理,这一冲突状况一直在查尔斯· 泰勒(Charles Taylor)总统与起义武装之间进行。直到最近泰勒被革职,这种状况才有所改变。斗争使得几内亚、塞拉利昂和部分不受利比里亚政府直接控制的内陆部落地区动荡不安。所有上述冲突影响了塞拉利昂和利比里亚海上区块的出让,导致出让最后终结。在塞内加尔,卡萨芒斯南部区块长期以来对卡萨芒斯民主力量运动(MFDC)谋求自治权存在争议,阻碍了部分作业公司在陆上区块作业。在上述国家中,针对石油的历史事件成为政治和军事斗争的明显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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