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五阶段
一般“爱情的对象”指的是选择怎么样的对象,“爱情方式”指的则是要如何去爱,而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史丹达尔(Frédéric Stendhal)把恋爱成立的过程用“结晶化”来诠释,他认为恋爱是经过以下的阶段成立的:
一、冲击。 “她是个完美无暇的天生尤物”、“他实在是个人了不起的人”等类似的赞叹,其实就是恋爱的情绪酝酿。
二、接近的愿望。比如心想:“噢!如果跟她接吻不知有多幸福!”、“假如能跟那个人在一起共进晚餐不知有多浪漫!”等。
三、希望的出现。一旦希望出现后,就会开始研究对方,个性再慎重的男女,在这个希望期里都会付出心血,尤其是女性,她们的态度都会表现出内心的不平常,感情也非常激烈。
四、发生真正的恋爱。出现了“同在一起”的欲求,渴望爱人、与被爱的人接触,凭自己感受到的感觉而领略到快乐。
五、结晶作用。也就是凭想像和解释把对方理想化。
经过结晶作用的结果,有时在客观冷静的人看来是很荒唐或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对当事人而言却自我感觉良好,印证了俗话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可是任何事情都有告一段落的时期,恋爱也不例外,把对方造成理想存在的事实以后,告一段落就会开始“反省”,与其说是反省不如说是“疑惑”,像“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不能够与我结婚?”、“他的目光是不是已由我转移到其他女人身上?”诸如此类的挂虑便不由自主产生。
有专家就指出,“疑惑”乃是推敲爱情的自然反应、智慧和手段,是对自己的幸福感到动摇所产生的不安,也会加以测验,是一种希望能安然通过钢素到达幸福的对岸,但却又怕一不小心掉落悬崖绝地里,这种五味杂陈的心理状态,有时必须经过第二次、第三次的结晶作用,不断发现对方的新魅力才能确定自己所爱的证据如磐石般坚固——其实在婆媳关系里也会有“恋爱期”的考验。
总之,爱情需要“选择”,然而为什么会选择某人做为恋爱的对象,这件事却是无意识的,我们或许可以提出很多条件说,包括长得美、帅、聪明、有钱、体贴、幽默……等,但恋爱却不是把这些个别的性质加在一起而成立的,例如,美或帅是一个条件,但长得不美或不帅的男女也会被爱,所以发生恋爱不需预设对方的理想形象,而“一见钟情”则是证明无意识选择最传神的例子。
这也是为什么男女在其原生家庭成长的过程中,受父母耳濡目染,对于自己未 来结婚的理想对象,或多或少已经都有了先入为主的概念,但结果一旦投入恋爱,所选择的对象却完全南辕北辙,甚至超出想像,这也是造成两代沟通有了无可避免 的冲突的开始。
婚姻面面观
今昔时代不同,社会结构、生活型态及思想观念也跟着在改变,虽然这种改变 包括了从婚姻传统观念中解放出来,但在每个过分重视自我的男女面前,白头偕老 似乎已成了滑稽和诡异的目标,而诸如“一见钟情才是永恒”、“结婚是恋爱的坟墓”、“既然相爱又何必非结婚不可”、“如果不结婚就可省掉离婚的痛苦”、“结婚不过是一纸证书罢了”等才是王道。
这些观念在多元且开放的时下,未必完全错误。但事实是,男女爱情是双方为 迈向共同生活,彼此需要与相互依赖的心理感受升华到最高峰的情感,这是需要不断学习、努力与调适的,而加强亲密的人际关系更是爱情生活中的一段过程,因此,单纯视爱情为美满婚姻的基石,已不足适应现代的婚姻状况,除非先了解婚姻的真谛、婚姻的功能,以及婚姻的适性与关系,否则不论婚前对象的选择、婚后关系的维持都会遇到重重障碍。
·追求美满的婚姻
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婚姻的功能永远是存在的,维护婚姻的功能当然是已婚男女的当务之急,但针对即将步入婚姻或未婚的男女,不妨将它列入努力的目标。
由于此书的重点是放在婆媳问题,又强调年轻的媳妇应如何与年长的婆婆和平、愉悦地相处,因此我顺便把人类学家欧尼尔(John O'Neill)在二十多年前提出的“开放的婚姻”的观念拿出来分享,其动机纯正,而目标也是为了改善人们婚姻生活的目标,重点有三:
一、平等观念。
二、角色的弹性。
三、开放的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