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我爸梁朝伟(4)

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想象中,肖邦和曹植有很诡异的相似之处,我的才情有限,无法用简练到位的语言描述清楚。或许那就是一种情怀,被他们的作品在瞬间触动的情怀。那一刻,我内心最底里的某一种热度,就像是被短笛勾引出的舞蛇一样,无法阻止的摇摆着坚定的钻上心头。

在之后那些痴迷于听肖邦和读曹植的日日夜夜,我甚至少有点开始念起我前夫的好来。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他内心深处繁华着的金兰,竟是庸俗如我这样的一个普通妇人之前眼浊没有来得及发现的。

因曹植的缘故,我独自谅解了我的前夫在现实的婚姻中给我带来的残缺,不堪,和不少也不多的那些伤害。

是啊,很多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常常因为对方有一些自己想有又没有的特质,我们讨厌一个人常常因为对方有一些我们自己也有又不愿意面对的特质。

当年我爱上我的前夫曾因为他博学,燃起我们离婚官司的硝烟则是因为我无法再忍受他在现实生活中过分沉溺于修葺他的博学而表现出的冷漠和自以为是。直到,我透过客观的回忆,发现,“博学”的另一面就有可能是“冷漠和自以为是”。只不过,我在结婚之初没有想明白,要接受一个人,不但要接受他的优点,也要接受他的缺点。更重要的是,要接受一个人优点的那一面,就一定要想清楚,任何优点背后,都有隐藏着的问题和短板。而我自己在这一段关系中的表现,又何尝不是他无法理解的一种狭隘和偏执?

之后多年,曹植都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男人。我因为借由读他的过程在自我救赎。也因为爱上他而爱上了和我恍若只有一岸之隔,却永远都迷离在没有返程那世界尽头的魏晋时光。

也或许,我爱的并不是我浅读之下的魏晋,而是,它代表的某种真性情,那种不论男女都因它的存在而美丽的一种叫做“风骨”的东西。而不像现在,几乎每个人都有的,已渐入骨髓的“风湿”。

这些思考又带我重新想到我的爸爸,在他对我们疏于照顾的那些时日里,曾经不经意的播下过最初的种子:那个下午,万水千山纵横,梁朝伟失着恋,信马由缰地上下嘴唇随便一碰,就把曹植和我不知道的“建安风骨”,悄然留在了我的生命里。

虽然说,初初,我一个学龄前儿童,也没有真的领会曹植那首诗的精神,甚至我爸讲的意思我也半懂不懂,有很长时间,我还都以为“何太急”是一个人的名字,因为这样念起来比较顺嘴。。

那天我很快就背会了那首诗,扯着嗓子在院子里冲各种人显摆。大概这让梁朝伟很有成就感,没几天之后,在另一个又不得不继续独自面对我的下午,他来了兴致,教我写字。

我会写的第一个字,不,确切地说我学会写的第一个词儿,是“毛主席”。

再来依次是“天安门”“大米”“我”“爸爸”“妈妈”“是”

当梁朝伟把这几个字摊在我眼前的时候,我人生第一次想到了“死”。

“死”在这儿是指一种情绪的喜乐程度,跟真正的“死亡”没啥子关系。一个人欢喜到一个特别的境界,别的任何词汇都无法准确形容的时候,通常,直接蹦入脑海的,就是“死”。所谓“欲仙欲死”,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学写字足以让我有欲仙欲死的感觉。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情绪到达这种程度,第二次是和初恋偷偷摸摸的初吻时刻,中间隔了起码有漫长的十几年。

整整下午我都无比快乐。我把那几个字颠来倒去写了很多遍,那种快感比现在看到股票翻了很多倍还要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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