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春秋决狱(1)

张汤有理由为自己的决断和狠辣感到得意,也应该为武帝对陈皇后的最终处置感到一丝庆幸。即使张汤已经提供了足够置皇后于死地的一切法律依据,但他心中未必就希望武帝就此处决陈阿娇。

张汤洞悉朝政走向,确定武帝作为帝国最后决断者的地位已经无法撼动,故此他敢于将赌注全部押上。然而另外一个同样确定不移的事实是,全面执掌朝政的天子依然会受到诸多的牵制和羁绊,包括权力的也包括亲情和感情的。十一年的蛰伏,使得朝中没有人真正清楚武帝到底能够走多远。因此,一时的处置绝不能确保武帝没有回心转意顾念夫妻情分的那一天,果然如此,张汤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从最现实的方面揣度,如果真的失去女儿,馆陶公主心中将会产生的刻骨仇恨,对一个小小的侍御史来说意味着什么,同样不言而喻。

这是最好的结果。张汤作为武帝意志的延伸,通过此案树立了帝王的权威。陈皇后尚未走投无路就没有过分激怒馆陶公主,况且母女两人的当务之急,不是报复张汤,而是想尽办法挽回武帝的心意。因此,张汤也就有了最起码的安全了。正如司马相如在《长门赋》中所描写的那样,陈皇后已然“魂逾佚而不反兮,形枯槁而独居”。张汤却从这一案件开始,赢得了武帝的信任和倚重。

最后一个可以牵制武帝的外戚势力灰飞烟灭,终武帝一朝,外戚集团再未取得对皇权的控制,只能作为武帝的棋子和工具存在。

武帝驾驭群臣之老到熟练,体现在重要的一点上面,即是赏罚分明。张汤的拼死效力,换得职位上的更进一步,稍迁至太中大夫、秩千石。

此时与张汤同任大夫官职的就有赵禹,两人从同为郎中令的属官开始建立起友谊。张汤在这个时期开始真正了解赵禹,从此视赵禹为值得尊敬的兄长,直至赵禹劝说他选择自杀作为人生的终结。两人携手合作,本着严刑峻法约束官僚集团中的每一个人的原则,完善了帝国法律体系。元光六年(前129)中大夫赵禹任中尉,元朔三年(前126)太中大夫张汤任廷尉。在武帝即位的第十五年,张汤步入九卿之列。

十五年的效命,不仅将张汤带入武帝的核心圈子,也使他真切地认清了武帝。这是那种雄才大略、杀伐决断均自己出的君主,元朔三年(前126)六月庚午王太后的死,又使得世间已无任何人可以对他有丝毫制约。

本朝极重人才,确有真才实学即可将著作献于天子以做自我推荐,天子亦往往明令天下各级官吏向朝廷举荐。但是,获得举荐的士人若无意效命朝廷,即使天子也只能听任其终老乡野,而万不可以强迫。⑨只有无欲无求的人才能为自己活着。张汤绝非清心寡欲的人物,他所追求的位极人臣只有朝廷方可给予。

两方面的因素结合在一起,留给张汤唯一的选择,只能是屈服于武帝,以其意志为意志。

回到天子重视人才的话题。早在即位当年冬天,武帝即下诏求贤,但因受到丞相卫绾的阻止而未果。窦太皇太后死后第二年就是元光元年(前134)的五月,武帝迫不及待地颁布第二道求贤诏,董仲舒和公孙弘等最为知名的儒生因此步入帝国政坛。也就是从这个诏令起,儒家思想开始了其统治中华两千年之久的历程。董仲舒按照儒家经典治国,即所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路,得到武帝的采纳并被确立为国策。这一国策贯彻于帝国司法实践,便是“春秋决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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