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和对待不称职干部
做好这件事情绝不是一个简单容易的过程--这甚至是一件在目前状况下不可能很好解决的事情。但仅仅是具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坚定态度,就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
除非出现违法犯罪和重大失职的问题,目前国企还不能对大部分不称职的干部进行降(免)职处理。
这样的状况在很多企业已经持续了很多年,至今仍没有好的解决办法,甚至很少有企业表示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坚定态度。
我们或许可以因某种突发事件或意外因素对个别不称职的干部进行降(免)职处理,但还难以对那些表现平庸的、处于无功亦无过状态的、不思进取或碌碌无为的、界于称职和不称职边缘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目前,这样的问题并不适宜由人力资源专家们理想地提出方案,以求全面地予以解决。不仅是因为根本拿不出全面管用的方案,亦在于实际上难以真正得到企业主要领导的有力支持和企业职能部门优质高效的执行。
要解决这样一个历史性的难题,还是应该分两步走。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尽可能细致地研究政策,但要粗线条地制定政策,以求保守地、干净地、无异议地解决少部分干部不称职的问题,这一点很重要。一方面,这样更有利于得到企业主要领导的肯定,放心地支持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另一方面,也能够获得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的接受和认可。但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少部分不称职干部的处理,使更多不称职干部受到震动和教育,改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成为称职乃至优秀的干部。这才是推进这项工作的真正目的。
第二步,总结经验,完善政策,进一步细化办法和措施,对更多的不称职干部进行组织认定,但只宜对其中少部分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对其他的不称职干部应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或组织离岗培训,在规定期限内重新进行认定后再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