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问题。对因家庭或个人问题导致精神颓唐不振的干部,组织上要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照顾,对其中涉及违反组织纪律或违犯法律的,要予以严惩;对确属个人问题处理不当或另有隐情的,应予过问、指导和帮助,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或可指派干部去外地培训或休假,换个活动空间也许会使其身心放松;也可以视情况适当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单位,换个工作环境,争取使干部能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
心理问题。对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经受不起领导训斥、精神上受到打击而意志逐渐消沉的干部,更要时刻给予关注,经常找其谈心,倾听其内心的真实想法,给予理解和爱护。必要时领导要当面解释、道歉,或适当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工作单位,使干部调整好心态,积极面对新的环境和工作。
组织问题。如果是出于组织上的原因导致干部没有一直向上走,出现走下坡路的情况,组织上要立即纠正,不管是培养上的问题、管理上的问题还是监督上的问题都应立即着手解决。特别是要立即从考核评价和政策制定两个方面着手进行研究,一方面要了解干部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培养锻炼机会,另一方面要了解干部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国企来讲,绩效管理一定要做实,使完不成或难以完成业绩指标的干部心服口服地或知难而退地退出领导岗位。
结语:在国企,走下坡路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不下决心从考核和政策上找出路,不仅不能用好走下坡路的领导干部,而且还会不断“涌现”出更多的走下坡路的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