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联企业持股”计划。
“关联企业持股”计划,即目标公司在收购方发动收购袭击之前,选择一家或多家关系密切的企业签订协议或达成默契,彼此互持对方一定的股权,并约定当其中一方受到收购威胁时,另一方保证不转让手中的股权,使流通在外的股权大量减少,从而大大降低收购冲击,达到保持控股权稳定的目的。
例如,X公司购买Y公司50%的股份,Y公司也购买X公司50%的股份,双方达成默契,彼此忠诚,相互保护。当X公司沦为收购靶子时,Y公司紧锁住X公司的股权,加大收购方吸纳足量筹码的难度,同时Y公司表态或在有关投票表决时支持X公司的反收购。
3.“保护伞”计划。
如果目标公司被收购,其高层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甚至一般员工都有可能被更换。目标公司为了维护和保障这些人员的基本权益,可以分别制定“金保护伞”方案、“银保护伞”方案、“灰保护伞”方案。
(1)“金保护伞”方案。
“金保护伞”方案的实质是确立管理层与被收购公司之间的补偿合同,或者在管理层的报酬计划中约定条款,允许管理层在公司的控制权转移或者遭受恶意收购而被辞退时获得额外的补偿。
1986年,美国克朗?塞特巴克公司的16名高级职员离任时,收购方(戈德史密斯公司)不得不支付给他们三年工资和全部退休金,总额达9200万美元,其中董事长克勤松一人就领取了2300万美元。
虽然“金保护伞”方案的合法性值得人们怀疑,但美国目前的500家大企业中有一半以上董事会通过了该项议案。
(2)“银保护伞”方案。
“银保护伞”方案规定,一旦公司落入收购方手中,公司就有义务向中级管理人员支付一笔较大的补偿金。
(3)“灰保护伞”方案。
“灰保护伞”方案是针对目标公司普通员工而制定的,方案规定:如果员工在公司被收购后的一段时间内被解雇,收购方必须支付员工遣散费,并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上述三种方案的根本目的都是保护目标公司员工利益,能够增加收购方的额外支出,于无形中提高收购方的收购成本,给收购方的收购活动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