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真理
正因为人只能得到相对真理,所以必须谦虚为怀、谨慎为上。法国谚语有云:“了解一切,即是宽容一切。”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即使无法了解一切,也要努力宽容一切”。
宇宙万物始终在变化生灭之中,到底有没有恒存不移的本体?我们经由感官所得的现象,到底是不是事物本身的真相?即使是吾人思想中的概念,又能表达多少成分的本质?这些问题都与哲学有关,我们可以由“发现真理”这个角度去探讨。
先就“真理”一词来看,在中文里较为严肃,偏向“真实的道理”这一面。道理是人类共同信守的原?则与理念,往往与行为之判断有关。真理主要指称“真实之物”,希腊文的原?义即是“揭开”(A-letheia,Discovery)。若由感官去接触,所得好像蒙上一层纱,只有揭开这层纱,才能看清真相。我国古代教育,七岁入学称为“启蒙”,其义十分近似。揭开假相,得知真相。人生是一个不断发现的过程,发现不是发明,因为真实之物原本就在那儿。然而,如何去发现呢?又如何保证自己的发现不会错误呢?
就发现的对象是外界事物来说,我们没有绝对的把握,因为人与外界的沟通,主要仍须凭借感官,而感官未必可靠。近代哲学家笛卡尔(Descartes,1596—1650)的思考过程值得参考。首先,为了找到真实知识的基础,他要尽可能怀疑一切可以被怀疑的东西。于是,外界事物、过去经?验,甚至此刻是梦是醒,都可以质疑了。然而,“我不能怀疑那正在怀疑的自我!”换言之,至少有一个不可怀疑的真实之物,那就是从事怀疑的我。由此推展开来,怀疑是一种思想作用,因此,“我思故我在”可以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