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易贪腐的粤海关(1)

03 易贪腐的粤海关

渣甸首次来到广州,在长达半年的海上旅途中,一定听船上的同行介绍过广州的贸易情况,比如清朝负责对外贸易和征税的粤海关,一群中国最富有的商人――十三行行商,以及不断衍生和成长的“行外”商人,东印度公司之外在广州经商的英国散商……只有清楚明了这些与贸易有关的各方面情况后,公司贸易和个人配额才能够更加顺利,获取更多利润。

0在广州,直接关乎外商利益的,无疑是地方军政要员――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但渣甸无缘得见――岂止渣甸无缘得见,就是在此多年的东印度公司管理委员会的大班,也鲜有机会一睹其风采,因为外商不准直接与官方往来。除此之外,就是设在广州的当时清朝唯一对外贸易与征税机构――粤海关。

渣甸或许已经从来过广州多次的其他船员那里听到过不少关于粤海关的故事。正如马士(H B Morse)在《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所说,从英国商船初到广州时,就“开始了一个由来已久但永远滋长不息的争执,那就是决定在官定税额之外必须缴付多少的问题”。一些中国官吏的受贿与勒索问题,常常成为外商抱怨、谴责和借题发挥的对象,也常常导致一些外商行贿、偷税漏税、破坏中国的外贸规则。

1689年,第一艘到广州贸易的英国商船便遇到了这个问题。粤海关的丈量员在丈量船身时(丈量是准许该船进口前的准备步骤),一开始是从船头量到船尾,在该船有“商量”的余地后,便从后桅之前量到前桅之后;随后,索银2484两。英国船货管理员拒绝付款,双方于是讨价还价,一个星期后最终以1500两成交。其中,1200两作为归公的船钞,300两作为对粤海关监督的“规礼”。

随着鸦片贸易在中国愈来愈多地开展,外国鸦片商们更是用五花八门的行贿手段来对付粤海关的官吏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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