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易贪腐的粤海关(2)

对于这个油水肥厚的部门,没有关系是不大可能谋到这份差事的。早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粤海关创设时,除了当时两广总督吴兴祚短暂地兼管了一阵关务之外,中央吏部郎中、满人宜尔格图出任首任监督。此后,监督一职多由满族旗人担任,其地位与督抚大员无二(偶尔由督抚兼任),与北京宫廷保持密切关系,直接向朝廷负责。

粤海关自创设以来屡撤屡建,多有变化。乾隆二十二年(1757),自认为“天朝物产丰富,无所不有,不需与外夷互通有无”的乾隆皇帝南巡后,撤销了康熙皇帝所设闽、浙、江海关,仅留广州一口贸易与征税机构的粤海关,致使其地位更加显赫。

粤海关的职能首要是征税。清朝的外贸体制决定了粤海关官员贪污腐化的现实。一方面,粤海关的税收由皇帝直接支配,每年中央下达定额,由粤海关征收上缴。另一方面,地方的收入开支由“缴送”和“规礼”解决。“缴送”即增设对洋船置货加收附加税;“规礼”则是对外贸易中的“管理费”,其定额的伸缩性和随意性大,从而为各级官吏提供了贪污勒索的机会。

譬如,乾隆四十六年(1781),当时官府有“生丝出口不得过百担”的禁令。同文行行商潘启官用400两白银贿赂粤海关官员,使其经办的生丝出口不受此禁令限制,但海关的勒索提高了生丝的价格,由原来的每担270两增至275两。潘启官对此解释道:非本洋行图利,乃海关索求每担抽银5两所致。

又如,乾隆四十七年(1782)七月,东印度公司为弥补因英法战争导致的财库银根紧缺,派战船“嫩实兹号”偷运鸦片到中国出售。虽然清朝政府禁止鸦片售卖,但在海关监督借口索取巨额礼银后,“嫩实兹号”得以将200箱鸦片运到广州,其余1400箱在澳门卸下转运至其他各地出售。其实,粤海关从某种程度上说来是放任鸦片走私的渊薮,而粤海关正是朝廷垄断外贸利益的禁脔。

而就在渣甸到达广州的这一年,史书记载,两家不具备十三行行商资格的洋行,在每家用37万两重金贿赂粤海关官员后,获准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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