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国人真的不守规则吗?(3)

强者为王的规则在过去一直是公然横行的,强者为王的话也几乎人人耳熟能详,虽然这句话没有被写入任何律令中,但古往今来的律令都是以这个规则为指导思想制定的。其实,规则由强者制定,仅仅这一点,就是“强者为王”的铁证。汉高祖兵入咸阳,与民众约法三章,对民众而言,刘邦是强者,所以他理直气壮地向民众约法,历史上没见过民众敢向哪个强人约法的。对强人而言,这个规则的意思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对弱者而言,这个规则的意思就是一切服从,以强者的意志为意志。

这个规则虽然人人都明白,但在大部分时间里,它是穿着花衣裳登场的,因为穿上衣服,看起来显得道貌岸然,更容易增加人们遵守规则的自觉性。当然,也有赤裸裸登场的时候,当盗跖向孔丘喊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话时,那就是此条规则赤裸裸地亮相了;当林冲火并王伦时,也是此条规则赤裸裸地亮相。

不过,强者为王的规则更多地体现了兽类的本能,或者说它更多地代表了人的动物性,而人除有动物性外,还有不容忽视的人性,因此,“强者为王”的规则在穿上花衣裳之后,从一定程度上照顾了人性,这代表了一种进步,虽然规则的本质并没有改变。

官本位体系是“强者为王”规则的杰作,在官本位体系下,强者的强度大小被量化了,或者说被等级化了,五品州官,七品县令,科、处、司、局,每种官职代表一个强度级别,级别小的服从级别大的,不得违逆,否则就是犯规,就要遭到严惩。这和陆战棋大官吃小官的规则如出一辙,谁的官高,便认为谁的能力大,而在现实中,官本位的表现是:谁的官越大,他的意见就越正确,正确的意见,当然要无条件地执行。

强者为王规则的深入人心以及该规则的具体应用--官本位体系的建立,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超常的稳定作用,这一套看似简单的按顺序服从制度,将人的悖逆心理最大程度地约束在规则之内,而官场的升迁、进出,又为强者提供了释放心理能量的机会。

在这个体系下,一个强者只有做了官,他到底有多强,才能通过官职的大小标志出来,对这个具体的人来讲,他的强度就是他官职的大小,他只有与这个官职合二为一,变成某县令、某州官,他的强者身份,才为社会广泛承认。

而对官本位的体系来讲,那个位置、那把交椅才是强度的来源,任何一个人坐上去,效果都是一样的。即便是自认为很强的人,离开了那个位置,他的“强”就不为人所承认了。所以,对于自认为“强”的人,不但必须设法保持自己的位置,而且必须维护官本位的体系,才能让自己的强者身份为人承认,并发挥以强御弱的作用。

二、实利规则

以实际利益为追求目的,一切都要为实际利益服务,实际利益高于一切、统御一切,这就是实利规则。这儿说的实际利益包含物质利益、权势、声名,当然也包含对美色的占有。

实利规则与强者为王规则是一对孪生子,他们俩虽然性格各异,但模样酷肖,他们身上流的血是相同的,遗传基因是相同的,反映的价值观念也是相同的。

强者为王,这个“强”并不是简单地指“强壮”、“强悍”,这个强是指综合性的强。想一想,在现实中,即便是性情强悍、能力超群的人,没有其他资源--比如钱财、物质、军队等等,没有这些,再强悍、能力再高也难以绰手。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三国的刘备算是一个强人了,也有野心,可他没有钱,就无法招兵买马,与张飞、关羽结拜后,亏了张飞有钱,这才造兵器、招人马,有了起事的资本。任何人要做强者,都必须有可供自己支配的物质基础,这样,他才有称王的可能,这就是“强者为王规则”与“实利规则”的相通之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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