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一个书法家,名叫包世臣,其书法理论名重一时。但我见包氏的书法不知所谓,一无是处,所以对他洋洋数万言的书法理论,连看也懒得看一眼。唐代孙过庭的书法达到师级,于是我对他论书法的名着——《书谱》——刮目而读,读之再三,就是自己不同意的地方也要细想几晚。书法比孙过庭高出两个马位的宋代的米芾,其论书法的文字甚少,且有时故弄玄虚,有时前言不对后语,但我对米前辈的论书法,每句视为至宝,就是不同意的也当为秘籍招式,久不久总要想一下。
我这个见人家在某学问或玩意上没有成就就视其言论如粪土的观点,错的机会是存在的。评画的高手,自己不一定懂得画。但从或然率的角度看,要避免费时失事,要有相当的可靠性,我的观点是可取的。你要信一个在书法上没有建树的人的书法理论,还是一个书法大师的经验之谈?毋庸讳言,我是反对母语教学的。但这并不是说我不重视母语。我醉心于中国的文化。从《道德经》到陶渊明到李太白到苏东坡到徐文长到龚自珍而甚至到最近谢世的冰心,我有资格设馆授徒,而假若加上什么书画琴棋、甲骨文物、田黄鸡血之类,我的所知就简直如教育专家,深不可测矣!在高举母语教学的众君子中,令我耿耿于怀的是司徒华。华叔不是今天的包世臣——他的文字有水平。很可惜,我没机会与他挑灯夜谈,去说服他的母语观点是错的。
我反对母语教学,有三个原因。其一,英语是世界上唯一的国际语言,而在计算机发达的今天,这国际性来得更重要了。其二,英文的表达能力强,但很难学,难、难、难,比中文难得多。英文的通用字汇起码比中文的多三倍,而动词千变万化,偶一不慎就词不达意。再者,识一个英文字的解法与懂得怎样用那个字,是两回事,而中文却没有这个困难。不要以为考了什么英文试有好成绩,就算是懂得英文。申请来港大的内地学生,TOEFL试一般都在六百分以上(算是高分了),但他们附上的英文申请信,我没有看过一封是似英文的。
其三,在学术发达的今天,百分之九十以上有水平的论着,是没有中译的。就是有中译,译错的地方往往数之不尽。我不相信,一般而言,在一所母语教学的学校中,规定英语是必修科,就可以教出看得懂英语论着的学生。我有一位同事,姓张名滔,天生异禀,阅读英文书籍可以一目十行,快如闪电。张滔因此很有学问。几年前我发现他有一个秘密:他不仅英文好,而且是建筑在他懂拉丁文的基础上。这是少林寺的功夫了。
我认为,要改善香港的教育,不应该以为国为民夸夸其谈的所谓大前提??手——夸夸其谈历来都是空空如也。我们要做的是把教育制度改变,变为让中、小学的老师可以发挥自我,可以不管教育署的课本规定,可以漠视考试局的考试。我也认为制度的改变要重提升学生求学的兴趣,把老师的启发力放在第一位置。大学的研究,要以对人类思想的影响来衡量,与爱国爱民是扯不上关系的。很不幸,我认为以官立、官委的做法,上述是过于苛求了。曾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布坎南说得好:政府办学,纳税的人是顾客,但顾客却无权过问。以自由市场而知名于世的香港,所谓正规的教育竟然不依市场的规律,不容许以顾客的需求来决定教育的方向。
教育是否要由纳税人资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可能有客观的结论。但既然纳税资助教育事在必行,那么在情理上,我们要对纳税人有点交代,要以纳税人的孩子所学的所值为依归。多年前经济学大师弗里德曼提出的学券制,其目的是以纳税人的钱搞私营学校,让纳税的顾客以“学券”来决定他们要为孩子购买的教育是怎样的。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