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的“海禁”(2)

在16世纪、17世纪,西班牙对海外贸易同样也实施诸多限制:1589年,规定经中国海商运往菲律宾的货物必须先经由西班牙政府官员估价,然后再分配给西班牙商人,不许私人买卖,更禁止当地居民穿着中国布匹制造的衣服,借以控制中国商品输入的数量和价格;1602年,规定菲律宾华侨人数不得超过2000名、日侨人数不得超过3000名;此外,还有不准西班牙人到中国之类的规定。除了关税外,菲律宾华商还需缴纳其他税款和费用,并且多次被屠杀。

为了保护西班牙产品在美洲殖民地的市场,及控制白银的输出,西班牙禁止中国生丝和丝织品输入美洲;1591年,禁止美洲殖民地与中国或菲律宾直接通商;1593年,限制墨西哥与菲律宾之间的贸易额――菲律宾每年只许派出两艘船只到墨西哥,每艘的重量不能超过300吨,所载货物的价值亦受到限制80。

17世纪初,荷兰人占领了印度尼西亚的摩鹿加群岛和安汶岛后,随即禁止中国商船靠岸,并强迫在岛上居住的中国人弃商从农;在邻近的岛屿也实行同样的政策81。荷兰的东印度公司与英国的东印度公司相同,也是一个垄断集团。

美国首任财政部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主张美国限制外国工业产品进口、限制本国原料出口,以及采用保护性关税来扶植美国的新兴工业。林肯总统也是保护主义的信奉者,他上任后随即将工业产品进口税提高至40%~50%的水平,那是当时差不多全球最高的关税。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年)期间,正在工业化的北方大力支持高关税政策,而以农业为主的南方却赞成自由贸易。北方的胜利确保了美国保护主义政策得以延续。在其后的大半个世纪里,美国的关税一直维持在高水平,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为止。

此外,法国、德国、比利时、西班牙、意大利、瑞典、奥地利、俄国、芬兰、挪威、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都曾采用高关税或其他干预外贸措施,来保护、扶持本国的工业和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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