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上文所说,自由贸易是一个神话。古往今来,几乎所有国家的对外贸易,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管制。在这里,我们简单地谈谈几个西方国家对外贸的各种禁制。
英国在14世纪就已对羊毛出口征收沉重的出口税。15世纪后期,英王亨利七世深信羊毛纺织业对国家最为重要,因此进一步提高英国羊毛的出口税,更一度禁止出口羊毛和未完工的羊毛织物,确保英国羊毛纺织业有足够的原料,并减少对竞争对手荷兰的原料供应。16世纪,他的儿子亨利八世、孙女伊丽莎白一世继续他的政策,终于成功打垮荷兰的羊毛纺织业。17世纪末期,英国又禁止它的殖民地输出羊毛织物,因而摧毁了爱尔兰的羊毛纺织业,并扼杀了萌芽中的北美洲羊毛纺织业。18世纪初,英国颁布《棉布律法》(CalicoAct),禁止英国人使用印度生产的棉纺织品,以保护本国的纺织业。这条律法在1774年被撤销后,英国又大幅提高了向印度商品征收的海关税。
但是英国保护政策最显著的例子莫过于17世纪的《航海律法》。当时荷兰的航运业是欧洲最发达的,欧洲的海外贸易大部分都是依赖荷兰的船只。为了培植本国的航运业,并打击荷兰,英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航海律法》,规定所有运往英国的商品都必须经由英国船只或商品来源地船只运载,所有运往英国殖民地或从英国殖民地输出的商品都必须经由英国或英国殖民地船只运载,并且指定3/4的船员必须是英国人、某些商品必须输往英国等。这些律法严重打击了荷兰的航运业,但对英国航运业的发展却大有裨益。正如前文所说,信奉自由贸易的亚当?斯密十分欣赏这套律法。
在1600~1813年的200多年里,英国东印度公司享有印度贸易的垄断权。这个权力在1813年被取消后,该公司仍然继续拥有印度和中国之间的贸易垄断权,直至1834年才被取消。因此,东印度公司和广州行商之间的贸易,其实就是两个垄断集团之间的贸易。
为了确保国内的煤炭供应充足、保护本国的造铁业,英国在17世纪、18世纪不断提高煤炭的出口税,并大幅增加外国铁条的进口税75。在工业革命前后,为了避免先进技术外泄,英国立法严惩在外国居留逾六个月的技术工人;在1785年又制定法律,禁止多种机器和工具的出口76。
到了19世纪,当工业革命终于令英国的竞争力超过其对手后,上述禁令才被陆续撤销,而英国这时也开始大力提倡自由贸易77。虽然如此,英国的对外贸易仍然受到不少限制。英国的关税在19世纪上半期仍然处于高水平,平均大约38%;相比之下,同期法国的关税只有20%。英国要到1865年之后才把关税减至10%以下78。另外,英国政府一方面强迫清政府开放市场,准许鸦片等商品的自由贸易,另一方面却于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前夕)禁止鸦片输入英国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