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观礼记(4)

无拘无束地畅谈了两个小时,我们的太太一起进来,兴致勃勃地倾谈  。房间突然热闹起来了。科斯把话题一转,谈到他得悉获奖后的一些趣事。原来瑞典的诺奖委员会公布科斯获奖时,他和太太正在非洲的突尼斯旅行,听不到有关的消息。过了一天,路透社的一位记者找到他,使他立刻成为突国的英雄。该国的总统请他晚宴,车子前往时沿途的群众向他夫妇挥手;酒店不仅把他俩搬进最佳的套房去,而且在大门外悬挂红色的大横布,说科斯住在这里;离开突国时,航空公司方面把他俩“升”为头等客,起航之后,全机的乘客获飨以香槟酒,驾驶员则宣布是因为科斯在此机上而特别庆祝一番的。

诺贝尔若地下有知,应含笑于九泉矣!人类毕竟是崇拜英雄的。据我所知,历史上,没有哪一项奖能像诺奖那样轻而易举地制造英雄。然而在我心目中,科斯早已是个英雄了。这个英雄形象,获得诺贝尔奖与否都没有关系。但对于不认识经济学的大众来说,拿不到诺奖,又怎算是英雄呢 

科斯认为他突然间跃升为英雄,是没有多大意思的闹剧,但他显然感到过瘾之至。走笔至此,我蓦然想到奈特。一九六七年我在芝大遇到奈特时,他已经八十多岁了。其思想深不可测,是我心中的大英雄。然而,他在诺贝尔经济学奖设立后三年才去世,却没有得过奖。诺奖委员会又怎能自圆其说 

奈特的文章湛深难明,他本人在课堂上教学时更是天马行空,使一般学生如堕五里雾中。但他却有五个学生先后获取诺贝尔奖――也许还会有一二人吧。识英雄,重英雄,我对奈特是佩服的。

一九三一年,科斯二十岁,拿到了一项旅游奖学金,从英国跑到美国去。到了芝加哥大学,他偷偷地走进奈特的课室,听了三课,若有所悟,写出了《公司的本质》一文,是反对奈特的公司理论的。六十年后,科斯以该文获诺贝尔奖。不算是学生,只偷听三课,奈特的启发和感染力了不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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