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都会面临人事管理难的问题,顶级人才不会干得太久,能力差的却又不想走。该留的留不住,该走的走不了,着实让许多的企业家苦恼不已,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如果你看过电视剧《乔家大院》,也许就会明白了。
这是一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历史剧,讲述的是在烽烟战火弥漫的晚清社会,一代晋商闯荡天下,开辟商路,为追寻“汇通天下”的理想而积极奋斗、永不放弃的历程。剧中弃儒经商的乔致庸,以“义、信、利”为本将其所主持的家业发展到了极致,直至“汇通天下,货通天下”之盛况。但是,即使乔致庸做得再好,也没能避免上面所谈到的问题的出现。
复字号最能干的伙计马荀向乔致庸要求辞号,并且递上了辞呈。看着辞呈,乔致庸想问个明白。可马荀不太愿意透露实情,只是说想走,于是乔致庸就同意了马荀的请辞。但是孙茂才却劝说乔致庸留下马荀,毕竟马荀在全包头都算是很抢手的人才,于是乔致庸让孙茂才处理这件事情。经过一番努力之后,马荀说出了实情,他解释说这是惯例,徒弟满师后都要离开,因为别家给的薪金更高。但是掌柜在生意里顶着一份身股,不但平日里拿薪金,到了四年账期还可以领一份红利,所以做掌柜的没人辞号。
乔致庸从马荀那里了解到实情后,遂大刀阔斧地重修店规,并破天荒地决定:以后凡是学徒四年出师,愿意留在店里当伙计的,一律顶一厘的身股,也就是说年终可分得120两银子的红利,以后逐年按劳绩增加。这一招很管用,辞职风波彻底平息了,不但稳住了伙计留住了人才,有的还替东家出了赚大钱的主意。之后乔家的生意蒸蒸日上,是与伙计们的齐心协力分不开的。
我们看到,乔致庸的身股变革,成功地解决了员工四年学徒出师后就走人的恶性惯例,不但马荀不走了,大家伙都不走了。他们为什么又不走了?身股的吸引,干活不仅是给东家干,也是给自己干。作为东家,乔致庸之所以愿意把一部分利润分给部分伙计,是因为他还可以从这些人身上获得更长远、更多的利润,为利润而让利润,他是非常乐意的。因为,虽然工资成本增加了,但是乔致庸得到的更多。
乔致庸是用“身股制”保证了伙计的忠诚,把一批一批的优秀伙计变成了外姓的自家人。这种“身股制”实质上是一种长期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它调动的不是一阵子的积极性,而是一辈子的积极性。因为,员工一旦顶上了股份,个人的利益就与企业的经营效益紧密联系起来,企业效益好了,自己才会得到更多的好处。这样就有效地激励了员工的工作热情,也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
在这方面,慧聪国际就做得既慧又聪。在掌门人郭凡生看来,现代企业不是由一位企业家来掌控,而是由一个企业家团体来掌控,所以中国的家族企业应该学习乔致庸,给非家族员工“身股”,让不是亲人的职业管理人胜似亲人,与企业共成长。因此,在慧聪国际上市之前,郭凡生启动了“身股制”。他规定,在受益方面,任何股东的分红不得超过红利总额的10%,并且所有股东的分红总额不得超过总红利的30%,而每年70%的红利都要分给公司内不持股的员工。
当然也有做得不好吃了大亏的,当年的“标王”胡志标,创立了爱多VCD,贡献最大。但是,贡献大不等于权力大,陈天南的发难就证明了这一点。陈天南很少参与爱多的经营,但却能发难胡志标,为什么?凭的是他在爱多45%的股权。爱多的股权太集中了,这爱反倒不多了,当陈天南与益隆村联合起来的时候,其所持股权远大于胡志标手上45%的股权,胡志标除了愤怒别无良策,最终被迫让出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位子。
所以,我们会看到,不管是乔致庸,还是郭凡生,乃至胡志标,股权都对他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很显然,无论是乔致庸还是郭凡生,虽然是分散了股权,但却促进了对企业的掌控,让所有的员工都能齐心协力,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而胡志标也是分散了股权,却给了别人可乘之机,失了权位,结果败在了股权上。所以,解决好股权分配问题,一好百好;解决不好股权分配问题,一损俱损。
作为企业的一把手,都希望能够掌控企业的未来与发展,而不希望被架空。那么,怎样才能避免这种“篡权”呢?其实很简单,权力就是实力,股权就是实权。没有股权,生存能力都有可能被夺取,更谈不上怎样去慑服别人,胡志标的失威就在于他没有手执利剑。所以,如果说商场如战场,那么拥有股权就是手握兵权。要想掌控有方,就要懂得股权设计的原则。那么,都有哪些原则呢?股权设计要懂得五法。
2+3﹤1法则:即控股法则。即一位企业领导者在分散股权的时候,必须要让二股东三股东也分散股权,要保证就算他们两个加起来,也没有大股东的股权多,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则。
高吸低出法则:即入股法则。企业在高利润回报期间,吸纳员工入股,在亏损期间不宜吸纳入股。
两权分离法则:即赠股法则。赠股有时也叫干股,即采取低价卖给员工股份的办法,让员工通过自己的能力来获得分红。在这里,占有权和分红权是分开的。
大股优先法则:即决策时,大股东具有优先决策权。
小股优先法则:即利润分配时,小股东具有优先获得利润的权利。
所以,股权即兵权,有了实权,兵能为将,将能为帅,帅能为王,王则不怒自威。
制度指南
(1)这种“身股制”实质上是一种长期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它调动的不是一阵子的积极性,而是一辈子的积极性。
(2)给非家族员工“身股”,让不是亲人的职业管理人胜似亲人,与企业共成长。
(3)解决好股权分配问题,一好百好;解决不好股权分配问题,一损俱损。
(4)权力就是实力,股权就是实权。
(5)如果说商场如战场,那么拥有股权就是手握兵权。
(6)股权即兵权,有了实权,兵能为将,将能为帅,帅能为王,王则不怒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