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海岛狂欢(9)

开公司是为当时最热门的事情。一份执照,一个皮包,一部电话,就是一家公司;一张名片,一个帐号,一次倒卖,就能赚得钵满盆满。前5个月,北京新增公司700家,上海猛增公司达3000家,深圳国贸大厦里云集有300家公司。到本年年底,全国公司达万家,其中官办公司成为热点――中央国家机关系统开办的各级各类公司达2万家,逾千名党政官员在其中兼有职务。

深圳,一年轻人狂轰滥炸下,拿到可进口20辆“尼桑”轿车的批文。一辆一万,批条卖给某经营部,顷刻间获利20万。可黄雀在后,经营部将20辆“尼桑”每辆加价3万元转手倒卖,猛赚60万。

广西,某港口5万吨进口尿素,6个月未离港,反复炒卖,涉及60多个单位,其中绝大多数的公司与农业无关。

天津,蓝天六必治牙膏厂,年用铝材1000吨,在全国有色金属订货会上,竟然没订到一吨铝材。国家牌价一吨铝四千四百元,但有价无货,私下交易每吨上万。牙膏厂上年创下五百万纯利润,今年光购买原料就需多付六百万。一百万差额让厂长愁眉不展。

沈阳,一年间七个政府部门到名牌产品“双喜”牌压力锅生产厂,以出厂价调货。生产压力锅需要的铝锭,原本四千1吨,经过“官商”加码,到厂里涨到五千五。压力锅厂的厂长几近崩溃。

不完全统计,1987年至1988年的价格双轨制,差价总额达几百亿元,许多双轨制的价差落入了民营企业的口袋。“官倒”变为一枚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

10月,国务院作出清理整顿公司决定,实行政企分开、官商分开,惩治“官倒”:重点清理整顿1986年下半年以来成立的公司,特别是综合性、金融性和流通领域的公司;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严禁转手倒卖国家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所有公司必须依法纳税;严格公司审批手续。

“官倒”只是市场经济中一次过渡和失误。在今后,权力与金钱间再没有如此肆无忌惮地划上等号。可更严酷的市场环境却等待着民营企业。经济生活中“治理整顿”成为工作重心,这也是此后两三年民营经济萧条的直接原因之一。

民众的疯狂好在没有蔓延到政治高层,领导人依然深思熟虑的思考着解决私营经济的办法。

上年10月,新华社一份调查材料呈送入中南海。材料反映了一个倾向性问题:三中全会后,温州私营经济迅速发展,一些私营企业主患“百万恐惧症”,担心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会使自己成为“阶级敌人”。他们心事重重:有的怕露富,凡涉及资产问题,总是守口如瓶;有的悄悄抽走资金,找借口压缩生产规模,辞退雇工;有的则将获取利润不再用于扩大再生产,而是购置高档奢侈品,建造豪华的住宅,不一而足。

与此同时,河北邯郸冯连印事件也震惊高层。冯连印办了一个商店,但戴上了街道办事处的“红帽子”。然而,当他用自己的五万元还完贷款后,被法院以诈骗、贪污罪判处死刑。领导人当即批示:“迫切需要拟订私营企业管理条例,以便有所遵循,私营企业主也可放心依法经营。”随即,为私营经济立法,迅速提到议事日程。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私营经济”出现在中国根本大法中。宪法第11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企业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发展。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这是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私营经济后,首次在宪法上重新确立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