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海岛狂欢(10)

随后,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对私营企业的活动作了法律规范。这样,私营经济终于结束了将近十年遮遮掩掩、躲躲藏藏的历史,它的经营范围也开始扩大。“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的铜匾出现在上海外滩和平饭店南楼,这是中国内地首家以个人名义开办的律师事务所。温州人杨家新办起建国以来第一家私营银行――一路城市信贷公司,他自任董事长。温州市的官员对这家银行是满意的,他们授予银行一张“新星企业”证书。温州老百姓则给它送了个更富有诗意的名字,叫做“雪中送炭”银行。

既然律师事务所和银行都可以私人运作,那么演员为什么不能成立影视公司?带着倔强的疑问,李连杰直接对单位说“不”,加入深圳一家武术影视公司。

从小,李连杰就对钱有深刻的理解。因为总吃不饱,他发明了一种吃饭方法:先吃元宵,再吃萝卜,元宵在胃里往上顶,萝卜往下落,一上一下,两个东西在肚子里折腾,一天都不饿。

李连杰学武完全是个意外。1971年,基辛格访华,正值暑假,有关部门不希望美国人看到中国的小孩子在街头无所事事。所以,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李连杰和他的同学们天天去什刹海体校习武。一千多名学生,3个月后,只剩4名,其中有八岁的李连杰。他之所以愿意留下来,是因为体校管吃管住,还免费发放运动衣。

少年李连杰

三年后,李连杰随中国代表团出访美国。在白宫武术表演结束后,总统尼克松和孩子们合影。尼克松对站在基辛格旁边的李连杰说:“你的功夫让人印象深刻,长大了当我的保镖好吗?”李连杰朗声回答:“不,我要保护全中国亿万人民。”现场一片沉默,还是基辛格缓解了尴尬:“我的天,小小年纪,说话已经有外交官的架势了。”

在场的《纽约时报》记者把谈话内容发表在次日报纸头条上,文章感叹说:“赤色的中国施行了什么样的教育,那么小的孩子回答问题也充满爱国情操。”但是,发誓要保护11亿中国人民的李连杰,最后发现原来中国人民根本就不需要他的保护。而他连辞职当个体户的机会都没有。

武功出色的李连杰被电影圈看中,参拍了功夫电影《少林寺》,得到700元片酬――按天算,每天1元人民币。该片内地票房上亿。此后,一位香港老板慕名跑到北京找到李连杰,开价600万拍两部电影。李连杰兴高采烈地告诉领导,领导却说:“钱得交给单位,没有国家哪有你”。李连杰的工资虽比普通大学教授工资高出一倍,但不到100元。按另一种算法,每月100元,到60岁退休,全部工资总额还没有5万元。

见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张支票,金额是600万元,李连杰却无法接受。19岁的他彻夜难眠。他想退役做个体户,单位不批准。跟所有怀才不遇的年轻人一样,李连杰完全没有控制命运的权利。绝望中,他给邓小平写了封信,内容是希望能够“退役读书”。邓小平让秘书把他请进中南海,告诉他,“孩子念书总是好事,北大、清华,随便哪个都可以。”

李连杰最终放弃了去北大读书,“小学都没毕业,很难跟上进度。”体委也不肯放人,把他转租给香港银都机构5年,条件是“拍一部电影,单位有5万收入”。租到李连杰,银都不断开拍“少林”系列电影。对李连杰来说,拍《少林小子》每天收入2元,拍《南北少林》每天3元――香港人演一天死尸的收入是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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