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样的批判是建立在与贾宝玉所见过的这几个闺英闺秀的平等对比上的,从这一点来看,曹雪芹心目中认为男女是平等的,谁并不比谁更高明、高级一点。这一点恰好说明,曹雪芹既不是女人,也不是同性恋中的女性角色,他就是个男人,而且是个在男性中心的男权社会成长起来的、颇为自负自信的男人。作为具体个人,他有所超越,有所突破,并且承担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做“闺阁之良友”,不独为闺阁争光。
而恰恰因为贾宝玉有着比女性崇拜更热烈的女儿崇拜,所以在宝玉见到秦可卿这样已经嫁人、在审美上已经成为“死珠子、鱼眼睛”的女性,尤其是嫁给贾蓉、却跟贾珍等偷寒送暖的女性,在他内心中本应该避之不及的女性,一见到如斯之美、兼美可亲的女性,贾宝玉的内心精神和感情世界随即发生了颠覆性的转变。曹雪芹随后借王熙凤之手把尤二挪进大观园,也是基于这种感情、审美转变后的结果,在他眼里,凡美好的,无论男女,不分室女或已嫁,不分高低贵贱,都是美好的,尤物总是尤物。
秦可卿,可人、可亲之人。这就是贾宝玉对这一颗鱼眼睛的感受。在秦可卿那里,贾宝玉把自己女性崇拜、女儿崇拜的浊论抛之脑后,而是进一步地感受到了女性世界的多姿多彩、美丽魅力;并且在见到秦可卿之后,随即见到了同样貌美清奇的寒士--可卿之弟秦钟。可卿固然令宝玉仰慕留恋,但毕竟名分有碍,不能尽展衷情;而贾宝玉对秦钟的仰慕、认同、相知的感情,在宝玉、秦钟初见时,就已经表达得极其充分,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