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英氏家族(1)

1.从战士到绅士

1)

我祖父在很多方面都是一位杰出的人。他的家族是满洲正红旗人,世袭旗兵,祖祖辈辈都是大字不识。我们家族一六六四年随顺治帝入关。祖父于两百年后出生于北京西郊,即是现今颐和园以北几里远的黑山扈附近。我一直也没找到他出生的确切地点,但我知道他在那里长大。黑山扈是旗兵操练的地方。祖父年轻时举石锁、骑马、摔跤、射箭,走的是他家族吃钱粮的路。

大多数知道我祖父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叫英敛之,其实之前他的名字叫英华。事实上他的“老姓”也不是这个,这说起来话就长了。因为满人没有传统的中国姓氏,英华只是他的汉族名字,不带姓。整个《百家姓》里就没有用“英”字当姓的。我这一辈子从未碰到过跟我同姓的人。

我们家满族的老姓,也就是我们家族的姓是赫舍里。当然对汉姓来说,赫舍里这个姓长了一点。汉族的姓通常是一个字,复姓已经很少见,从来没有过三个字的姓。原本我祖父的名字,应该是赫舍里·英华。后来参加了改良派,他就改名为英华,敛之是他的字。中国人一般有两个名字。一个是爹妈或者先生给起的名字,一般叫“学名”。第二个名字,即“字”,是自己起的,一般两个字,代表一个人在人生中追求的境界。我祖父的正式名字是英华,华的意思是花或是光芒。他选的字是“敛之”,意思是“不张扬,要收敛”。取意“光华内敛”,是谦虚、低调的意思。可以看出英敛之这个名字是在他成熟后起的。他还给自己起了个号,号“万松野人”。

我追根寻宗最远也就到我祖父。我只知道我的曾祖父是个摇煤球的。离我们旗居住地不远就有煤窑,至今还在产煤。那地方有的是煤末子,穷旗人把煤灰和黄土混在一起摇成煤球,这种煤球冬天用来取暖,一年到头都可用来做饭烧水。这成了很多穷旗人赖以生存的一个行当。据说我曾祖父靠摇煤球为生,是社会中最底层的人,比抬轿子的杠夫的社会地位还低。他有五个儿子,我祖父是老二,是个极不寻常的孩子。这孩子想要认字。

家里买不起纸。家的附近有条河,河上有座青龙桥,桥头有个很大的茶馆。祖父会去茶馆捡顾客扔下的包茶叶的纸。他把这些纸收集起来,带回家,在家练书法。他还自制墨水。也许我在监狱里制作墨水、笔记本的本事是从他那里继承来的吧。

有一天他遇到一位在茶馆喝茶的老道。老道问他捡纸有何用。

“练字。”他答道。

道士大感兴趣,和祖父聊了起来,最后道士说:“我收你为徒!你成了我的徒弟,需出家云游。”

“出家”字面上是离开家,实际上是离开尘世,意思是做和尚或道士。我祖父似乎愿意接受这个提议,所以他俩就从茶馆出发一直朝北京城里走去。他也没告诉他父母,就这么走了。

他们到城里时,已有很长时间没吃东西了,道士带他进了一个小面馆。在那里,他们遇到了一位专门给穷旗人教书的先生。那人正在独酌,因为认识道士就过来跟他搭腔。

“你跑这儿干吗来了?”他问。

道士大窘,吭吭哧哧地说:“嘿嘿,我刚收了个徒弟。”

“呸!”此人啐道,“你还收徒弟?胡说!把那孩子给我留下!”

我祖父就这么离开了道士,跟那位先生去当徒弟去了,称为“书童”。当时的老师到有钱人家里去教馆,他们会收年轻的男孩做助手,称为“书童”。

每天早上祖父要搬着重重的一包书,还有纸、砚台、笔、墨,跟着老师走,他就这样干了好几年。

他很聪明,在那位老师的学生们学会之前,他就已经把所有的课都记住了。他写的字也大有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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