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审视无为主义
天下这东西,儒家说,必须整之治之,才得太平。庄周说不,天下只能“在之”“宥之”。《在宥》一篇说的就是这个。宥之,宽宥它,对它高抬贵手,这好讲。在之,什么叫在之呢这就不好讲了。在,我们习惯作介词用,表明时间位置,例如在今朝,在昔日,在黎明前,在黄昏后,在月初,在年终,在唐以前,在宋以后,在明清之际,在世纪末;或者表明空间位置,例如在天上,在地下,在云里,在水中,在海底,在山间,在门外,在室内;或者表明社会位置,例如在朝,在野,在基层,在正处级与副厅级之间。在,如果不作介词用,而作动词用,我们就少见了。有作动词用的在吗有。“在意”的在就是动词,其含义为“放置”。在意者放置心上也。《逸周书’小开》已有“翼翼在意”之句。《资治通鉴·五代后汉》又有“大须在意”之语。可知在具“放置”一义,其来久矣,并非现代口语才有。庄周说的“在之”,当训为“放置之”才好讲。放置亦即搁下。天下这东西,搁下它,别去整;宽宥它,别去治。这就是“在之”和“宥之”了。
如果当国王的“在之”“宥之”,天下就太平了,那就太美妙了。奈何这是幻想,仅具思辨价值,没法实际操作。天下总是乱纷纷的,国又不可一日无王,所以他还得坐在宫殿上,做点什么。庄周对他说:“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庄子》书中的得道者分三类人:一是神人,二是至人,三是圣人。“临莅天下”的“君子”就是道家的圣人,而非儒家的圣人。这圣人就是从政的神仙,庄周要他推行无为主义。
推行无为主义,在庄周已经是退而求其次的一种妥协办法,因为有所推行就不能一味地“在之”“宥之”了。何谓无为郭象注解说:“无为者,非拱默之谓也,直各任其自为,则性命安定矣。”不是拱手不做事,不是缄默不发言,还得办公,还得行政,哪能是贬义的无所作为,放弃领导。但是,办公行政只是为了让百姓“自为”。这就是说,整治还是要整治的,不过是让百姓自整之自治之而已。自整自治又是为了使民各安其生,各乐其业。无为,放弃他整他治,采用自整自治,乃出自圣人对客观规律的尊重,亦即对道的信赖。庄周的无为主义应该被视为社会自治理论的滥觞,如同孟轲的“民贵君轻”应该被视为社会民主理论的滥觞一样,皆属传统政治文化的精华,理应受到尊重。认为无为便是消极,有为才算积极,未免失诸皮相之见,抠字眼儿罢了。不过《在宥》一篇表揭出的国王形象,什么“尸居而龙见,渊默而雷声,神动而天随”,巫术气味太浓,近乎妖矣。在合理的自治社会,国王应该起怎样的作用,庄周的见识局限于时代,他设计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