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成长的轨迹(5)

尽管我的失足给贝尔斯登的老家伙们带来了很多麻烦,但此后从未有人向我提到过这件事。我一直觉得很歉疚。不到两年之后——也就是在1958年,我在31岁的时候成了贝尔斯登的合伙人。

我之所以能够深刻了解风险套利,还要感谢一位对我帮助最大的导师,伯纳德·拉斯克(BernardJ.Lasker),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巴尼,他是一位注重实效、头脑冷静的套利大师(后来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董事长)。巴尼和我是在一家高尔夫球俱乐部认识的,我们都是这家俱乐部的会员。很快,我们就成了朋友。尽管他的年龄是我的两倍,但这丝毫未能影响我们的忘年交。之后,我们便定期在交易所的餐厅聚会聊天。他经常会关心地询问:“最近过得怎么样?”我们简单地寒暄几句之后,他就会告诉我:“好吧,再替我买1万股。”或是说些其他让我高兴的事。我们的佣金水平很高。实际上,有很多人可以替巴尼买卖股票,他这样做,无非是为了取悦于我。即使买进股票,他也不会持有很长时间。他对我们的一贯原则就是:“如果股价涨1点,就继续买进;如果再涨1点,马上通知我;如果下跌2个点,马上抛出。”

这个冷酷而简单的建议道出了股票投资的真谛——及时止损,有钱就赚。这个原则也成为我日后最根本的投资秘诀。但是,为什么大多数投资者却未能掌握这个原则呢?塞尔·刘易斯甚至发现,很多投资者正在做相反的事。塞尔的优点恰恰也是他的缺点之一。作为销售员和交易员,最让他名声显赫的是勇敢和自信,而所有这一切,都来自他一贯的成功纪录。但是在内心深处,他根本就不习惯于接受亏损。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这段鼎盛时期里,贝尔斯登的主要收入来源包括三个部分: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的经纪交易、套利交易及公司的自营交易。此外,塞尔还联合高盛的格斯·利维率先开展了对机构投资者提供大宗普通股交易的业务。例如,如果我们通过自有账户持有1万股××公司的股票,那么,我们就可以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在公开市场上分批卖出这些股票。通过大宗交易,也可以对多笔交易打包,进行一次性交易。在进行大宗交易时,贝尔斯登的合伙人就必须把大笔资金投资于某一只他们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的股票。塞尔认为,贝尔斯登买进的所有大宗股票都会上涨,原因很简单:他是股票的持有者,他手里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这需要对市场走向作出相当精确的判断。股价的微小变动就会转化为相当可观的利润。但是,把胜负寄托在某个人永远不会犯错这样一个前提上,显然是一把风险很大的双刃剑。目标股票的卖家是已经研究过这只股票的金融机构,很多股票的代码甚至我们自己都没有听说过。说得直白一点,我们就是赌场中最容易出错的一方,而对股票的卖家更是知之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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