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风险套利部的第一天可以用不幸来形容。在午餐之前,泰德·洛走过来说:“你看上去不太好啊。出什么问题了?”他做了一个手势,示意我到合伙人用的盥洗室,我把一肚子的苦水全倒了出来。
“斯雷德先生交给我的任务太多了,我根本就不能消化,”我解释说,“我要记下他的每一笔交易。”斯雷德的手里毕竟操纵着公司的大部分资金,“但我根本就跟不上,我连自己在干什么都不知道。”
现在回想起来,我承认,这是一次偶然——自从四年级时因为灯笼裤的事情和母亲发生过一次口角之后,我很少遇到过这样的尴尬,而且也是我在工作中仅有的一次不知所措。洛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带着我一起去见斯雷德,告诉他,对我不要操之过急。几天之后,我就找到了风险套利业务的规律,我的心情也随之愉快了很多。
在被贝尔斯登正式录用之后,我就搬到了百老汇的77号大街,房东是赫尔曼·萨诺,他的妹妹杰伊是我的大学同学当中的交际花。那里和仓库没什么两样。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里。尽管如此,但还是不影响我和另一个房客约会。不过,我从来没有想过替她付房租。后来,我们的约会也就越来越少了。在迪克森先生发现了我的住处之后,就对我说:“你必须马上从那里搬出来。”于是,我搬到了一个更体面的地方——公园大道莫雷山的一所高档公寓。父母来城里的时候,想看看我的住处,但我没有让他们来。我住在4层,共有6个房间,所有住户共用一个卫生间。邻居是西印度人,他们习惯于在夜里唱歌跳舞。尽管我也对他们提出意见,但似乎无济于事,因为他们有5个人,我只有一个人,只能少数服从多数。于是,我只能忍受着和他们住在一起,直到有一天,我在大街上遇到一个来自俄克拉何马城的老朋友,他来城里是为了见他的另一个朋友——艾尔·戴维斯。我觉得有必要重新安排一下自己的食宿,让我只有几千美元的存款尽可能在银行里待上更长的时间。艾尔在服装商业城工作,也正在寻找同租的室友,他还认识一个处境差不多的公关人员,于是,我们共同租下了一间地下室。我们在一起合租了两年,在这期间,几个人几乎一直争吵不断。有一次,我对他们说:“好吧,我也不想做什么好人,你们就说把我的箱子放在哪吧。”宿舍里的琐事都无关紧要,我来纽约是为了一个更宏大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