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条规定,是针对员工接受外部礼品的。出于对国内风俗习惯、人性化和人际交往的考虑,公司规定可以接受一般性礼品,但是价值不能太高,礼品的价值由自己估算。如果接受礼品价值超额,必须要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才能接受。一般来说,如果礼品价值超过200元,就必须向上级报告了,上级批准后,方可接受。当礼品价值超过500元时,必须经过上级的上级批准,才可接受,否则,不能接受。必须注意的是,无论接受多少额度的礼品,员工都必须定期填表登记上报。
二 出席宴请有尺度
中海壳牌对涉外商业宴请活动也有明确规定,即使与工作有关的各类宴请也不得过于频繁,而且,所有的员工不得从事工作之外的其他商务活动。2001年,我在美国休斯顿市石伟公司工作时,由于石伟公司是我们的专利技术商,因此,我们时常会接到该公司的宴请。上班没几天,我的上级就提醒我,要和专利技术商保持一定距离,即使参加宴请,也不能过于频繁,否则,我们将难以保持公正的态度来维护本公司的利益。被提醒之后,在接下来的半年多时间里,我只参加过屈指可数的几次邀请。
受国内人情文化的影响,国内的许多企业,公私界限常常是模糊不清的。在国内,即使是公司之间正常的交易,也多是在酒桌饭桌上达成。当然,这种现象并非中国独有,即使是韩国,在酒桌上把生意敲定也是一种普遍现象,前惠普CEO卡莉?菲奥莉娜就曾在她的自传中提及如何和韩国客户在酒桌上把生意敲定。
虽然这种现象有着极深的历史文化背景,一时难以改变,作为企业,仍然要高度重视由于公私界限不清而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因为人们很容易在这种人情文化中养成一些不好的习惯,并且损害公司的利益。比如,许多员工和供应商打得火热,经常无限度地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和礼品,这样在技术谈判、审核检验时,就难以保持公正的态度。我有一个在某国企工作的朋友,有段时间去东北某地进行供应商审查。到了当地,供应商先是宴请,然后用专车送他们到几个著名的旅游区免费旅游,最后还送了他许多土特产带回来。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供应商如此热情招待,无非是想在招标及采购过程中给他们开绿灯或者提供方便。一旦接受了供应商的热情招待,那么在审查时就难免会有倾向性和感情色彩,结果就难以保持客观公正。当然,当事人会得到一定的好处,但是公司利益却会因此受损。
三 宾馆费用报销与公司业务有关
我在前面曾经提到,中海壳牌对出差人员采取实报实销的制度,员工在外出差时,必须把公事和私事的花费明确区分开来。有一次,我和上级一起去上海出差,按照我的级别,外地出差可以住四星级宾馆。出差结束后,我告诉上级:“今天晚上我不和你一起回去了,我要留在上海见见我的同学和朋友。”分手的时候,我的上级提醒我:“记住,马上换宾馆,周六和周日的费用不能拿到公司报销。”这种公私分明的意识,在中海壳牌的许多细节中得到体现。比如,出差住宾馆时,洗衣费、餐饮费、公事电话费可以在公司报销,但其他的收费项目必须由自己支付,如小吃、食品、饮料、娱乐活动及小费等。员工每次报销出差费用时,必须将宾馆的报销明细清单和发票贴在报销单上,以备财务部门审核。
四 手机话费要分清
根据工作需要,中海壳牌的员工可以申请公司的付费手机。公司对这种手机的话费没有限额控制,但只报销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部分,私人之间的通话费用,则要由当事人自己支付。以我的付费手机为例,每月初,我接到电信局寄来的话费清单后,要先将私人通话费用一一剔除,然后统计和填写出话费总额,这才能将话费清单贴在报销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