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涉及军事的机构、职官和职责

  唐朝军事系统的专职机构和官员,中央有南衙十六卫、北衙十军和太子东宫的官员,地方有折冲府和藩镇的官员,具体情况前面已有专文介绍,这里不再啰嗦。此外,亲王府设有兵曹参军事、典军、副典军、执仗亲事、校尉、旅帅、队正、队副等职。唐太宗称帝前,南征北战,军功卓著,武德元年(618)被其父唐高祖任命为元帅出击西北割据势力,武德四年(621)被其父创设天策上将予以加号褒奖,五年后称帝取消。地方州县、都督府、都护府都设有兵曹参军事、司马。镇、戍设有大大小小的军官。为平定安史之乱,唐肃宗任命其子广平王担任天下兵马元帅,大将郭子仪、李光弼担任副元帅。同时,设都统、招讨使,用以平定叛乱,兵罢则取消称号。又在不设节度使的大郡要害之地设防御团练使治理军事,由刺史兼任,不像节度使那样赐以旌节。

  国家对军事进行管理,涉及很多方面。

  中央机构尚书省下设六部,其中兵部是管理军事的专职行政机构。兵部的正长官是尚书,一人,正三品级别,侍郎二人,正四品下。他们从整体上掌管全国的武官选授、军事地图、武器、军装等等。兵部下设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个分机构,各设从五品上级别的郎中二人,从六品上的员外郎二人,八九品的主事四人,以及令史、书令史、掌固若干人。这个分机构兵部具体掌管武官的选授。唐代官员分为职事官、散官、勋官几种,职事官有职有权,具体办公,散官则"不理职务,加官而已",勋官是给予立功士兵的荣誉称号。关于武官职事官的选拔,下面另有专文介绍,这里只介绍武散官、勋官的授受问题。武散官"以加武士之无职事者"(《旧唐书》卷42《职官志一》),予以优宠,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武散官共有二十九阶三十一种,从上到下依次为:从一品的骠骑大将军,正二品的辅国大将军,从二品的镇军大将军,正三品的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从三品的云麾将军、归德将军,正四品上的忠武将军,正四品下的壮武将军,从四品上的宣威将军,从四品下的明威将军,正五品上的定远将军,正五品下的宁远将军,从五品上的游骑将军,从五品下的游击将军,正六品上的昭武校尉,正六品下的昭武副尉,从六品上的振武校尉,从六品下的振武副尉,正七品上的致果校尉,正七品下的致果副尉,从七品上的翊麾校尉,从七品下的翊麾副尉,正八品上的宣节校尉,正八品下的宣节副尉,从八品上的御侮校尉,从八品下的御侮副尉,正九品上的仁勇校尉,正九品下的仁勇副尉,从九品上的陪戎校尉,从九品下的陪戎副尉。其中怀化、归德将军只授予外族人,不从事宿卫任务。勋官共有十二种,名称几经变动,到唐高宗时固定下来,从上到下依次为:上柱国(相当于原光禄大夫),柱国(原左光禄大夫),上护军(原右光禄大夫、上大将军),护军(原金紫光禄大夫、将军),上轻车都尉(原银青光禄大夫、上开府),轻车都尉(原正议大夫、开府),上骑都尉(原通议大夫、上仪同三司),骑都尉(原朝请大夫、仪同),骁骑尉(上大都督),飞骑尉(原大都督),云骑尉(原帅都督),武骑尉(原都督)。职方掌管天下地图,确定都城到各地的距离,登记城隍的废置和镇戍、烽堠(hòu)的数目,以及周边民族的归附和领土纠纷等事务。驾部掌管国家的车辆、水路驿站、马牛杂畜。库部掌管全国各地的军事物资、仪仗,春节、冬至加以陈列,评比各地制造的质量。

  中央机构门下省设置符宝郎,从六品上,其职责涉及军事者是掌管铜鱼符、木契和旌节。铜鱼符是皇帝调动军官和军队的凭证,做成左右两半,左半王畿之内三份,王畿之外五份,调动军官和士兵时,发给调兵人员,右半一份,由军队保留。凡属一般调动,双方鱼符勘合即成行,重大调动则由使者持皇帝敕书并勘合鱼符。木契也是调动军官和士兵的凭证,在皇帝外出时由留在京师监国的太子或充当京师留守的官员使用,因而质地、形状和铜鱼符有所区别。太子监国,王畿之内左右各三份,王畿之外各五份;官员任京师留守,无论王畿内外,左右各十份。旌节是任命大将和派遣使者所授予的信物,作为大将和使者行使权力的证件,旌以专赏,节以专杀。

  中央机构卫尉寺,正长官是卿,一人,从三品;副长官是少卿,二人,从四品上。卫尉寺涉及军事的职责是:"凡天下兵器入京师者,皆籍其名数而藏之。"卫尉寺下设机构有武库署、武器署。武库署的正长官是令,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各一人,从六品下;副长官是丞,二人,从八品下;属官有府、史、监事、典事、掌固等。武库署"掌邦国之兵仗、器械,辨其名数,以备国用。"武器署的职官和武库署相当,"掌在外戎器,辨其名数,会其出入"。(《旧唐书》卷44《职官志三》)

  中央机构太仆寺,正副长官同卫尉寺,其涉及军事的职责是:掌管国家军马的饲养、繁殖、医疗。因而根据国家牧场的规模,设置上中下三等牧监及其属官,另设兽医和兽医博士。

  中央机构少府监,下设北都军器监一人,正四品上,少监一人,正五品上,以及丞、主簿、录事、府、史、典事、亭长、掌固等属官。"掌缮造甲弩之属,辨其名物,审其制度,以时纳于武库"(《大唐六典》卷22《军器监》),因而下设甲坊署、弩坊署,有一批相应的官吏。

  尚书省下属的吏部,设有考功郎中一人,从五品上,考功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以及一些属官,负责考核官吏。京官外官文官武官,门类繁多,根据各自的职务,制定出二十七最。涉及军事系统的有:"都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兵士调习,戎装充备,为督领之最";"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将帅之最";"耕耨(nòu,除草)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牧养肥硕,蕃息孳多,为牧官之最";"边境肃清,城隍修理,为镇防之最"。此外,各种官吏以"四善"作为共同的标准。四善是: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非)懈。综合考察,"一最以上,有四善,为上上。一最以上,有三善,或无最而有四善,为上中。一最以上,有二善,或无最而有三善,为上下。一最以上而有一善,或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一最以上,或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善最不闻,为中下。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谄诈,贪浊有状,为下下"。(《旧唐书》卷43《职官志二》)

  以上这些军事系统的官员和军事管理系统的官员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使唐代的军队和军官既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又不至于出格,只是由于安史乱后藩镇的恶性发展和宦官执掌中央禁军,才破坏了正常的军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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