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学使用语言,本有"标准化"的倾向,但中国地大人多,交通不便,各地语言自成格局,各有独特的词汇、谚语、歇后语。这些都可以成为作家的筹码、财宝、武器,新文学既以"活语言"为标榜,理应进一步依赖大众的口语。排斥文言所造成的损失,也许能从方言弥补。加以作家也难免偏爱自己的家乡话,于是四川的作家写"耗子",东北的作家写"胡子",广东的作家写"打工",台湾的作家写"牵手",大家看了,也很喜欢。
"鸡蛋碰石头"固然是好句,"生铁碰钢蛋"也不坏。"丑媳妇终须见公婆"甚婉,"是骡子是马你拉出来蹓蹓"却甚豪。"黄河边上卖清水,气死黄河","长江边上却饿死了卖水的",两种假设,各有妙处。说到竹笋:"这叫笋仔,竹的囝仔,常给大人掘出、剥皮,一片一片切下,煮熟,吃了!"你看,这话连用了三个带"子"的字,其中又有两个是"人"字旁,立刻把竹笋人化了,读了,真以为吃笋是残忍的事情,无异把胎儿装进蒸笼。
白话文学以"话"为底本,而"话"本来是说给旁人听的,因此:一、它的句子短,以便一口气说出一口话来;二、句子的内容简单,听来容易明白。"蝇营狗苟"中看不中听,因为单音词和同音字太密集;"像是见缝就钻的苍蝇和见了骨头就啃的狗一样",又中听不中"说",因为句子太长,需要中途换气。"像苍蝇,见缝就钻;像狗,见了骨头就啃。"这样才听、说两便,句子短,每句只有一个很简单的意思。可是新文学运动兴起以后,外国的文学作品纷纷译成中文,译书的人对外国语文那样又长又复杂的句子不知怎么有好感,大量照译,有些作家读了那些书,不知怎么也对那么长的句子有好感,刻意仿制,于是文学的语言大起变化,出现"在银行放款部当经理的是跟她离了婚的丈夫","年轻而放荡的我和老年而拘谨的他居然在宗教问题上意见一致"。当时管领风骚的名家才人,居然写出:"它那脱尽尘埃的一种清澈透逸的意境超出了图画而化生了音乐的神味。"还有:"那些自骗自的相信不曾把他们自己的人格混到著作里去的人们,正是被那最谬误的幻见所欺的受害者。"于是有人大叫:"中国的语言那里去了?这怎么得了?"翻译家也有很大的功劳。读翻译的作品,中国读者知道形容一个人一口气喝下大碗水,不但可以用"牛饮",也可以用"鱼饮"。知道我们眼中的"银河",在人家眼中是"牛奶路"。人可以"埋葬"在沙发里,新人进了房并不是婚姻成功,夫妻感情美满才是"成功"。一个人的社会关系原来是他的"篱笆",可以保护他,也给他一块"地盘",一块用武之地。作家需要新意象、新词汇、新角度,在翻译的作品里可以找到很多。作家需要新句法,被动、倒装,把假设或让步的句子放在后面,都值得兼收并蓄。"不久的将来","最大的可能","百分之九十的把握","可怕的经验",不是有很多人在这样说、在这样写了吗?"一过密西西北河,内布拉斯卡便摊开它全部的浩瀚,向你。坦坦荡荡的大平原。""中西部的秋季,是一场弥月不熄的野火,从浅黄到血红到暗赭到郁沉沉的浓栗,从爱荷华一直烧到俄亥俄,夜以继日日以继夜地维持好几十郡的灿烂"。诗人能写出这样的好句,也许正因为他同时是一位译家。
文艺的世界里有一个现象:如果有一个人说"东",往往就有另一个人说"西",是东是西,要拿出作品来。那个说东的人尽量往东走,最后又向西退回一段路;那个说西的人尽量往西走,最后也向东退回一截。西仍是西,东仍是东,只是东中有了西,西中也有了东。我们的文学语言有过标准与方言之争,本位与欧化之争,论战并未终结,综合的文体已现。文言与白话之争也是如此。"一清见底"的白话是一种可爱的风格,但应不是新文学惟一的风格。早期领导白话文学的人对文言深恶痛绝,他们的作品里如果也有文言的成分,那是因为白话文学尚未成熟,得心不能应手;可是他们的追随者认为文言并没有那么坏,可以做白话文学的养料,他们故意吸收文言加以运用来表示白话文学已经成熟。
文言求精简,因精简而一句之中意思拥挤稠密,有伤明晰,但若把文言巧妙地融入白话之中,即可增加白话文的密度。白话求清浅,因清浅而可能单薄松散,若使白话吸收文言灵活使用,可以增加句子的弹性和节奏变化。一位散文家写他看自己的照片簿,他认为人的生气、机智、热爱、嫉妒全不能靠一般照片表达出来。他说:"这本簿子是一个木偶世界,即使从呱呱堕地到气息奄奄,每年的照片全有,也不能构成一个动作。"呱呱堕地和气息奄奄是文言成语,有了这两个成语,可以把生和死的情景在一句话内说完,这句话不致拖得很长,也不致于难懂。而且读来也顺口。这句话"一句说完"的好处是,轻舟直下,一笔扫过,避免冗长的"过场"。更妙的是生命由"呱呱"开始,而"呱呱"是成语的前两个字;生命到"奄奄"告终,而"奄奄"是成语的末两个字,两个成语恰在此处连用,说尽人的一辈子。
说到句子的节奏,可以看另一个例子:"怀乡人最畏明月夜,何况长途犹长,归途的终点也不能算家。"节奏由长短轻重快慢构成,"怀乡人"三字要连着读,"明月夜"三字也要连着读,短而且快。中间"畏"字较重,略略一顿,这个字的声音很容易过入"明"字,虽顿而不至于断,比"怕"字合适。下面"长途犹长"四字连读,干净利落,与上句相接,节奏不滞不乱,此所以用"犹"不用"还"。"归途的终点也不能算家",这一句要长,长一些才收得住,才可以把前面两句托住。由于句长,这句的最后五个字"也不能算家"是清浅纯净的白话了,长音袅袅,余音也袅袅,这时读者以较多的时间承受较轻的压力,得以回味全三句的变化与统一,伸缩与开阖。
白话文学所以重拾文言还有一个原因:真正的大白话词汇有限,尤其对古典、高贵、庄严的情景气氛拙于表达。白话文学的先驱者,有人曾主张连"古典、高贵、庄严"的内容一并革除,但是,后继者认为,文学表现人生,"古典、高贵、庄严"也是人生的样相,白话文学要接受它的挑战。我们谈过字词的历史文化色彩,容我补充,"仕女"决不等于女人,而是有很高的教养和很高的生活水准的女人。"遗体"决不等于尸首,而是我们所敬所爱的人的尸首。"喟然"决不只是叹气的声音,而是伟大的人物叹气。在这些地方,文言仍被借重,文言仍是有其价值与生命。
白话文学揭竿而起,推倒文言,夺得正统,在基础稳固之后再将文言收归己用。此外,"欧化"和方言也都奔流归海,共襄盛举。作者,由于各人的才情、气性、素养不同,有人偏爱欧化,有人偏爱方言,有人偏爱文言,有人三者都要,细大不捐。如调鸡尾酒,各人握有自己的配方,形成自己的风格。学习写作的人正好多看,看人家怎么做,看谁做得好。只要做出好作品来,怎么做都对。但求尽其在我,不必强人同己。这时,我们发现,白话文学写出来的"话",与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相互沟通联系的语言确乎不同,它堪当大用,能承担多方面的任务。它"延长"了很多,但它仍然不是文言,不是土话,更不是外国话。十指连心,十子也连心,它和母体仍然息息相关,遥遥相应。如同孩子,离开母亲身边,转一个大圈子,再回来;可是,还要再走出去;可是,并非一去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