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毅宗谅祚巩固封建统治的措施 公元1061年(夏奲都五年)四月,谅祚与讹庞儿媳梁氏私通,被其子发现,讹庞十分恼怒,阴谋杀害谅祚,梁氏向谅祚告密。谅祚用计擒获讹庞及其子,并杀之。随后,又杀皇后没藏氏,另立梁氏为皇后。至此,没藏氏专政结束,谅祚开始亲政。
毅宗谅祚亲政后,为了巩固西夏国家的统治,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改蕃礼为汉礼,提倡汉文化公元1061年十月,谅祚令在国内停止使用蕃礼,改用汉礼。并派遣使者到宋朝去请求“欲以汉仪迎侍朝廷使人。许之”①。
同年,谅祚上表,贡马五十匹,“求《九经》、《唐史》、《册府元龟》及朝正至朝贺仪。诏赐《九经》,还其马。谅祚又求尚主,以昔尝赐姓,不许”②。
公元1063年(夏拱化元年),谅祚改用汉姓,仍用唐朝赐姓——李氏。
谅祚之所以采取这些措施,完全是为了适应其封建经济日益发展的需要和统治阶级日益汉化的需要。它对加速西夏社会的封建化,无疑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增官职,用汉人。
谅祚时期西夏中央官制,基本上承袭了元昊立国初期的制度,但在该基础之上做过如下一些增益。史载:“汉设各部尚书、侍郎、南北宣徽使及中书、学士等官。蕃增昂聂、昂星、漠箇、阿尼、芭良、鼎利、春约、映吴、祝能、广乐、丁弩诸号”③。
从而使西夏中央官制比元昊时期更加完备。
在调整官职的同时,谅祚还十分重视使用汉族知识分子,尤其重用宋朝投奔过来的失意的知识分子。公元1065年(夏拱化三年),谅祚在攻掠宋秦凤路时,俘掳汉人苏立,授以汉官。陕西延安文人景询犯罪叛逃夏国,谅祚爱其才,以他为学士,参与国事。谅祚对他们非常亲近和优厚,史载:“(谅祚)收纳中国人(指宋人),与之出入,起居亲厚,多致中国物以娱其意,此非庸人所及。”①谅祚重用汉人知识分子的举动,是他倾慕汉文化思想在行动上的反映,与他改蕃礼为汉礼的行动是相一致的。
三、调整监军司公元1062年(夏奲都六年)五月,谅祚对元昊时期设立的监军司进行部分调整,主要更换一些监军司的名称,同时设一个总的管理各监军司的机构。其所调整更换名称的监军司有:“谅祚以威州监军司为静塞军,绥州监军司为祥祐军,左厢监军司为神猛军,更于西平府设监军司为翔庆军总领之”。②谅祚依照宋朝制度改监军司为军,也是一种倾慕汉化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的革新精神。为此,受到了因循守旧的宋朝统治者的诘问。“谅祚举措,近岁多不循旧规,恐更僭拟朝廷名号,渐不可长。乞择一才臣下诏诘问,以杜奸萌。从之”。③谅祚对监军司的部分调整,可以使地方军政分开,文武官员互相牵制,对于加强西夏中央集权、巩固西夏边防起了一定的作用。
四、划地界,复榷场西夏与宋麟州交界地带,有七十里之地没有设置堡垒屏障。其地位于屈野河西。由于土地肥沃,“田腴利厚”①。没藏讹庞为西夏国相时,曾令民侵耕这一带土地,“以所收入其家”、“宴然以为己田”。②公元1055年(夏福圣承道三年,宋仁宗至和二年),所侵耕地距屈野河只有20里。公元1059年(夏奲都三年,宋嘉祐四年),讹庞进占屈野河。次年,讹庞迫于宋朝停止陕西、河东和市的经济压力,表示愿意把屈野河西田20里退还给宋朝,但宋朝不许。总之,由于讹庞侵耕屈野河宋地,使西夏与宋麟州交界一带老百姓很不安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谅祚亲政后,于公元1061年(夏奲都六年,宋嘉祐六年)派吕宁(蕃号官称)拽浪撩礼与宋朝议定,恢复旧界,在边界设立寨堡,双方人民不得再在边地耕作。地界划定后,公元1069年(夏乾道二年,宋熙宁二年),又进一步恢复榷场,通互市。
①《长编》卷195,嘉祐六年十一月己巳。
②《长编》,卷196,嘉祐七年四月己丑。
③《西夏书事》卷20。
①《长编》卷235,熙宁五年七月壬午。
②《西夏书事》卷20。
③《长编》卷196,嘉祐七年6月癸未。
①《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②《西夏书事》卷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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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西夏史
李蔚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