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改革开放的决策,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强烈愿望,人们顾不上欢度传统的春节,就开始筹划具体行动了。
为稳妥地推动改革开放,要先试点,后推开。从哪里开始呢?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当时参加会议的广东省、福建省的主要领导同志提出,两省有加快经济发展的许多有利条件,只要是给必要的对外经济贸易的自主权,就可以很快赶上当时东欧一些国家的发展水平。邓小平、叶剑英、李先念等一些中央领导同志认真听取和研究了他们的意见,认为从广东、福建两省开始改革开放的试点是可行的。这两省具有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一是靠近香港、澳门,地理位置好。广东是祖国的南大门,与港澳毗邻,国际交往十分方便。福建海岸线长,与港澳也只有一夜的航程。这些都有利于同国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特别是有利于利用香港市场、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来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香港地区的航运和国际贸易比较发达,已逐步形成国际贸易和航运中心;与内地特别是广东地区的经济联系比较密切,且有互补性和运输便利等条件;资金雄厚,技术也有较好基础,许多华人愿为祖国经济发展贡献力量;面积小,人口密度大,发展受到很大的局限,内地毗邻地区可为其提供发展的空间。二是华侨多,利用侨汇、侨资条件好。两省都是著名侨乡,广东旅居海外的华侨和外籍华人有800多万,福建500多万。其中有些人是高级知识分子,科技专家,有些是拥有一定资本的工商界人士。三是资源丰富,自然条件好。两省地处亚热带,粮食和经济作物种类多,单产较高,地下矿藏也比较丰富,轻工业、手工业基础比较好,日用百货、工艺品都有一些名气,电子工业也在起步,还有一些较著名的风景区和名胜古迹。
建国近三十年,我们是在帝国主义的封锁、几乎完全封闭的状况下,按传统的计划经济的模式进行经济建设的。要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恢复和坚持长期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又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经验,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进行认真的改革,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高速度地、稳定地推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知识和经验显然是不够的。尽管粉碎“四人帮”后,各级干部都到外国进行了一些考察,但所了解的是相当有限的,也是比较零碎的。为使试点方案制订好,达到预期目的,1979年春节,当时主持这项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同志,邀请在日本经济起飞时期担任过企划厅长官的大来佐武郎和向坂正男及其助手日本兴业银行调查部部长小林实先生访华,介绍日本经济起飞时的经验,并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进行咨询。两位专家首先向我提供了根据他们掌握的资料测算的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目标所需的资金投入及解决办法。指出,中国是在和平环境下进行建设,应力求综合平衡发展;为了积累资金,扩大出口,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发展轻工业是必要的,重工业的发展可推迟一下。秋天又再次来华,重点介绍了这样几方面的内容:
1、关于中国经济发展的选型问题。
日本专家介绍了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同结构类型。从国际关系的角度,可以分为国内自给自足型、国际分工型和中间型。一般地说,国家越大,自给程度也就越高;生产越发展,工业水平越提高,依靠外贸的程度也就越高。从计划和市场的角度,可以分为市场经济型、计划经济型和混合经济型。从集权和分权的角度,可以分为中央集权型和分权型。分权型又包括地方分权和企业自治两种。从积累和消费的角度,可以分为重视消费型和重视积累型。总之,合理的经济结构应当符合五个要求,这就是:有利于增加收入,增加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合理分配和充分就业。其中根本的是增加生产。
中国经济的发展应当采取哪种类型呢?日本朋友认为:第一、中国应建立以国内经济循环为主与有计划的国际分工相结合的经济类型。第二、在计划经济基础上,发挥市场经济的优点。今后可以对企业只从资金上控制,这样企业就可以更灵活地安排和计划自己的生产和流通。如果这种改变过于突然,也可以考虑从价格上过渡,即在价格上搞得活一点,用价格来调节供求。第三、中国这样大的国家,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角度看,应当采取地方分权型。但有些产业如全国性的运输、通讯和一部分基础产业应由中央集中管理。第四、从整个经济发展来看,中国应当采取积累型,以积累为前提,同时又不要过分。重视积累并不是轻视消费,从长远看,积累型国家(一般积累率大于25%即可看作积累型)的消费要超过消费型国家,实际上是一种忍受暂时的低消费来换取将来的高消费的一种政策。至于消费结构,各国情况不同,从中国来说,在今后一个时期,小汽车生产可以不考虑;彩色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等耐用消费品应该有计划地加以发展。消费资料生产要适应需要多样化和变化无常,对易耗品和耐用品的生产要统一考虑,合理安排,还要通过创名牌来扩大消费品的出口。
2、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问题。
专家介绍,日本经济的高速度增长是通过大量投资实现的。所需资金绝大部分依靠国内积累,外国投资只占总投资额的1%,占设备投资总额的2%-3%。主要因为:当时国际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日本信誉低下;日本企业怕被外资吃掉;国内积累率较高。他们认为: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要筹集足够的资金,一靠提高国内的劳动生产率,增加积累,二靠提高资金利用率,三靠有效地利用外资。中国现在的情况同日本经济高速度发展时期的国内外条件都不同。现在国际上游资多;中国的信誉高;现在设备成本大大提高,进口设备光靠国内资金是不够的;世界性的通货膨胀在继续着,可相应地减轻还债负担。所以可以更多地利用外资。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外资,应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1)控制债务偿还率(即当年的还本付息额与当年的外汇收入之比)。这一比率的界限一般为20%。如果超过这一比率,就可能出现靠继续借债偿付贷款本息的现象。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就会受到国际金融组织和债权国的干涉,重新讨论借款条件,实行有损国家主权的种种监督。(2)借款一定要同国内自备资金结合起来使用。自备资金一般不应小于引进项目总投资的30%。全部用国外贷款建设的项目,在国际上还没有先例。如果不能解决引进项目所需的自备资金,应该调整计划。(3)应该把外贸放到相当重要的位置,设法增加外汇收入。从长远发展看,中国按人口平均的自然资源并不丰富,所以要发展创汇率高的加工工业。另外,中国发展旅游很有前途,搞得好,每年收入几十亿美元是不困难的。(4)中国的外汇管理权也应由国家集中控制,如分散给地方和企业直接搞引进,搞得很乱,有的偿还不起,将影响国际信誉。(5)政府贷款与民间贷款掌握在1:1的比例较好。前者利率低,期限长,但手续较复杂,后者则相反。(6)关于汇价的确定,现在一般采用四种办法:即浮动汇价制;与世界某种主要货币汇价连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单位连动;以及根据本国同外国贸易量的构成情况加权平均计算本国货币同各国货币的汇价。人民币汇价采用最后一种做法较好。(7)搞合资企业,如果主要考虑扩大出口,不如搞自由贸易区。
3、资金的有效利用问题。
两位位专家在介绍了日本企业资金的来源和管理情况后,提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取决于把国民收入中的大部分用于投资和怎样有效地利用这些资金。中国企业得到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都是由国家财政拨给的,企业不感到还本付息的压力,很少考虑有效利用资金的问题,养成了大手大脚使用资金的习惯。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来分配投资和流动资金是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在使用国家资金时,必须付给利息并负有按计划偿还的义务,这样,对于借款人赋予一种责任,是有效利用资金的第一步。中央银行控制资金总的款额动向,一部分小额资金的分配权交给地方掌管。资金要有重点地分配到最需要的部门,对于需要大量投资、建设周期长的产业,要预测长远需要,及早安排,并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分配。当然,对于还没有广泛发挥银行机能经验的中国,进行这种改革会碰到许多新的问题,但在解决问题中会培养出大批人才,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另外,中国的库存率太高。日本一般企业的库存和固定资产价值之比为1∶2.5,而中国企业几乎是1∶1,这对资金的有效利用非常不利。
这些介绍和建议,当时听了是比较新鲜的,对我们思考问题是有帮助的。此后,又邀请二位专家访华,更详细地介绍了日本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在大来佐武郎的推荐下,又邀请在日本经济起飞时担任国土厅长官的下河边淳先生来华访问,介绍有关方面的经验。有些介绍是很有针对性的。比如,在介绍日本解决住宿困难时,大来先生说:日本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住宅紧缺的矛盾十分突出,主要考虑解决没地方住的问题。于是,就盖了许多高层的阁子楼,房间的配套设施都因陋就简。到了六十年代后期和七十年代,经济发展了,人们的收入增加,要求住的要舒适一些,但是再盖新的住宅又受土地的限制,已有的住宅又没有改善条件的余地,只好把盖起来还不到十年的高楼炸倒重建,造成很大的浪费。希望中国在解决住宅规划时考虑这个问题。下河边淳曾经写过日本的《列岛改造论》一书,据说,成为田中时期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应该说他在国土规划和改造方面很有经验和见解。当时就有人提到,能否也帮助中国制订一个国土改造规划。下河边淳先生谦虚而又诚恳地说,中国的国土非常辽阔,地理环境和人文历史都差异较大,这是日本所不能比的,凭自己的学识和经验,很难做出个符合实际的国土规划。从实际和可能考虑,指定某个省,还可以试一试。这种实事求是的话语,是使人非常感动的。为使这种经验交流经常化,在这个基础上成立了中日经济知识交流会,每年轮换在中国和日本开一次会,就相互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
根据中央指示,1979年春节后即作准备,谷牧同志于4月即带领一个由当时的进出口办、计委、建委、外贸、财政、物资等部委及银行领导同志参加的工作组去广东、福建两省,帮助省里研究落实中央关于对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决策。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同省里充分讨论和研究,确定以下改革和政策措施:
1、财政、外汇实行大包干。即外汇以1978年实绩为基数,财政以1979年实绩为基数,从1980年开始,一定五年,除外贸出口外汇增长部分上缴中央三成以外,财政和其他各项外汇收入的增长部分,全部留给省里,由省内综合平衡,包干安排。福建经济基础较差,实际是实行定额补贴办法。
2、计划、外贸、企业管理等权限下放。除铁道、港口、邮电、民航、海关、银行和国防科研、国防工业等企事业单位外,其它一般都交由省管理,计划以省为主制订,报中央有关部委备案,纳入全国计划。省里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劳动力,奖金提成比例,可略高于全国水平。省可设立投资公司,吸收侨商、外商投资,自借、自用、自还。凡不涉及国家综合平衡的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和合资经营项目,由省自行审批。省里生产出口的商品,可在本省口岸直接成交出口。地方外汇进口物资作价和地产地销商品作价,由省决定。可在港澳设立外贸业务机构,承办本省业务。
3、物资、商业体制适当运用市场经济的作用。以1978年为基数,保证调出调入,从1980年起,一定5年不变。以后少调或超调部分,由省和国家有关部门商定,用人民币或外汇进行结算。
4、试办出口特区。与两省商定,先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内允许华侨、港澳商人直接投资设厂,也允许某些外国厂商投资办厂,或同他们兴办合营企业和旅游事业。特区管理原则,既要维护我国的主权,执行我国法律、法令,遵守我国的外汇管理和海关制度,又要在经济上实行开放政策。比如,外商投资办厂受国家法律的保障;对所需的进口物资和出口商品,实行优惠税制;外商所得合法利润,可按规定汇出;简化人员出入境手续;银行可同中国银行的港澳分行直接往来;工资可以适当高些,等等。开办特区关键是要做好立法、干部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准备,要经过试点,有步骤地进行。
要做好这一新的尝试,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思想准备。对可能带来的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影响,要有精神准备,把工作做在前头。要加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面教育,提高建设家乡的责任感,宣传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树立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心。要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地方要敢于独立负责,加强全局观念,搞好同左邻右舍的协作配合;中央各部委要放手让地方办更多的事,加强具体指导,不能撒手不管。
2、组织上做好准备。从两省的情况看,组织机构和干部的知识水平都很不适应对外开放、扩大自主权的需要。两省要用相当的精力来抓这方面的工作,建立和充实业务机构,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尽快培养一批精通外语和对外经济贸易业务的干部。
3、抓紧必要的配套建设。要加快农业发展,保证必要的农副食品供应;加快能源建设,解决必要的能源、电力供应;加快铁路、港口、码头和公路建设,缓解交通运输紧张的矛盾。
4、要加强调查研究。重视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发现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推动改革开放健康发展。
邓小平同志始终亲自关心和指导这一重大实践。1979年6月18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同志的思想。指出,无论在三年经济调整期间或今后的长时期内,我国都将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并且采取国际上通用的各种合理的形式吸收国外资金。这是我国政府坚定不移的重要政策。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1979年7月30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为了加强对外国投资的管理,设立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为了加强对进出口、外汇平衡和引进技术工作的管理,设立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为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推动实践,邓小平同志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改革开放的重要性。1979年10月4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上强调:“现在研究财经问题,有一个立足点要放在充分利用、善于利用外资上,不利用太可惜了。”还指出:“过去我们统得太死了,很不利于发展经济。有些肯定是我们的制度卡得太死,特别是外贸。好多制度不利于发展对外贸易,对增加外汇收入不利。”1979年11月26日他在对外宾谈话时进一步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开放的对外政策。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主要依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基础,但是,离开了国际的合作是不可能的。应该充分利用世界的先进的成果,包括利用世界上可能提供的资金,来加快四个现代化的建设。”“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导思想,国务院于1980年4月和1981年5月,分别在广州和北京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和特区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
一是要深刻认识和理解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重要意义。会议认为,中央决定对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发挥两省优势,使两省先富起来,同时为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探索新的经验,是完全正确的。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主要内容归纳起来大体是:(1)对外更加开放,包括积极利用侨资、外资,引进适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扩大对外贸易;(2)政策更加放宽,包括在社会主义经济的领导下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更好地运用价值规律和各种经济杠杆,把经济搞得更活;(3)扩大地方的权力,包括经济、人事、地方立法权和企业自主权等。总之,要改变那种权力过份集中、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吃大锅饭的体制,做到讲求经济效果,按经济规律办事。两省的改革和全国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两省改革搞好了,不仅在发展经济上有重要意义,而且是在政治上关系到稳定港澳人心,争取台湾,实现祖国统一的大事。二是要正确认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试办经济特区的问题。1980年4月会议将出口加工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试办经济特区,是对两省实行特殊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执行开放政策、吸收外资的一种特殊方式。有些同志有疑问:特区会不会变成租界,是不是殖民地?会议认为,这些疑问是没有根据的。我国特区是经济特区,不是政治特区。特区内全面行使我国家主权,和由不平等条约产生的租界、殖民地在性质上根本不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特区是扩大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发展经济的比较成功的好形式。对我国来说,特区是我们学习与外国资本竞争、学习按经济规律办事、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的学校,是为两省甚至全国训练和造就人才的基地。三是处理好两省改革开放和全国经济调整的关系。在服从和搞好经济调整的前提下,积极进行有利于调整的改革。要大胆试验, 继续前进。调整时期国家财力困难,对两省支援受到一定的制约,但是,两省在发展对外贸易、利用外资方面,在调整结构、整顿管理、扩大企业自主权、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回旋余地比较大,工作搞好了,可以较快地发展两省经济,对全国的调整和改革也可以起推动和促进作用。两省的经济活动和全国是紧密联系的。两省采取各种重大的经济措施,要照顾全局,要考虑和估计到对全国的种种影响。尤其是对外经济贸易、港澳市场,要加强协调管理。由于经验不足,对于一些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事先要经过调查研究,各方面要多协商,并向国内外专家请教,做到既敢于试验,又力求稳妥。
2、继续推进两省经济体制改革、完善有关政策。
一是计划体制,在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统一计划的指导下,实行条块结合,以省为主。两省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制订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凡需要国家统一平衡安排的主要计划指标(包括基建规模),经国家计委综合平衡后,报国务院批准,纳入国家计划。原材料、燃料动力、产品销售和财政、信贷、外汇等能够自行平衡的生产和建设计划,均由省自行统筹安排。为加快两省交通、能源、通讯方面关键项目的建设,允许中央与地方合资联营建设,或利用外资建设,共同商定偿还办法。为尽先偿还本息,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税和不上缴利润。二是财政上继续实行大包干办法。因企业隶属关系变动、新投产大型企业下放给地方管理、开征新税种等,要相应调整包干基数,或单独进行结算。国家采取的重大经济措施,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再调整上缴和补贴定额,如果对其他地区调整时,对两省也同样给予调整。两省在完成包干任务后,可以自主支配自己的财力。税收方面,凡属国家税法的制订、颁布和实施,税种的开征和停征,税目的增减和税率的调整,以及涉及国与国之间的税收规定,都应由中央统一决定。在上述原则下,除烟、酒、糖、手表四种产品以外,两省对其他产品、某些行业或企业的减免税照顾,地方各税的减免、开征和停征,可自行决定。两省用地方外汇进口的商品,1981年缓征工商税。三是扩大两省银行自主权。两省人民银行的信贷资金,以1980年的信贷收支差额为基数,在三年内,每年增加一定资金,包干使用。在包干差额内,用于中短期设备贷款部分,由省分行统筹安排,利率可在20%的幅度内灵活掌握。人民银行两省分行的利润,按一定比例留成给省分行,用以充实信贷基金和银行企业基金。地方企业的国内保险业务,由两省人民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和费率代办。保险收入除赔款、提留赔款准备金和代办费外,全部交省使用,赔款准备金不敷赔偿支出时,亦由省里负责。两省必须执行国家下达的货币投放、回笼计划。第二步,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全面改革银行体制的方案。中国银行两省分行,应充分发挥其外汇专业银行的作用,管好外汇,积极为地方服务。两省在保证完成上交国家的外汇任务以后,可按国家外汇管理条例规定,自主使用地方留成外汇。两省地方留成外汇额度,可划出一部分委托中行分行发放外汇贷款,贷款条件、利率、费用等由省确定;两省可在国内外中行和我驻港澳的银行开外汇存款帐户;两省侨汇从1981年起按全国现行分成比例计算;两省中行分行的人民币利润留成按照两省人行分行办法办理;两省具备补偿贸易条件的项目,仍可使用中行分行提供的贷款,享受优惠待遇。四是扩大对外经济贸易自主权。(1)对外贸易进出口计划以省为主制订,报有关部门备案。国外有配额、国内控制出口的商品,接受国家的统一安排;其余商品均由两省自行安排,对外成交出口,可不申请出口许可证。两省对港澳出口商品,由两省及其驻港澳机构经营。建立国内驻港澳各贸易机构的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两省进口粮食、化肥,为赶农时季节急需,少量的也可按外贸总公司规定的价格,由两省自行进口。外国烟、酒专卖品的寄售,由两省按照国家的专卖政策、有关规定和协调价格,由两省直接订货,组织代销。其余商品,由两省审批成交进口。两省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商品以及没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进口,需按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其他商品经省审批后,可不再申领进口许可证。两省可接受委托代理其他地区除国家组织统一成交以外商品的出口,并分别核算及计算外汇留成。(2)两省应充分利用各自的有利条件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引进技术、合资经营、来料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合作生产项目,凡不涉及国家综合平衡的,可由省按照中央关于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规定,自行审批,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两省要制订实施条例,加强管理。(3)海关管理、关税收入和减免,由中央集中统一管理。两省用进口原料加工后出口的商品,其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可以免征关税,转内销部分,要补征关税。五是进一步明确地方管理物价的权限。(1)两省的一、二类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在与毗邻地区价格衔接的前提下,全省平均价格水平可以略高或略低于邻近省、区,其中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价格的品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2)两省三类农副产品议购议销商品的范围、比重和议价高于牌价的幅度,可以适当大于邻省。(3)国内外差价大,并且收取外汇券、侨汇券的商品,两省可以实行优待价格,优待的幅度不超过20%。(4)地产地销的工业品,两省可以自行确定购销价格(调省外的应执行国家统一调拨价)。(5)两省进口在省内销售的商品,可以略低或略高于全国统一定价,低的幅度不超过10%。六是国务院各部门下达文件时,应考虑两省特殊情况,区别对待,有些问题可以商订变通执行办法。
3、办好经济特区。
为吸取各国办出口加工区和自由贸易区等有益经验,把经济特区办好,1980年9月,当时任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的江泽民同志应联合国工发组织的邀请,率领一个由市长、财政、税务、法律工作者等9人组成的代表团,用40多天时间,跑了大半个地球,对世界上11个国家和地区的各类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自由港等进行了考察,回国后向中央作了汇报。会上借鉴这次考察的成果,对办好经济特区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会议认为,必须统一对中央关于设置特区决策的认识,制订一整套适合特区性质和要求的政策措施,使特区真正特起来。一是特区的规划和建设要因地制宜,注意实效,各有侧重地发展。当时提出,深圳、珠海特区应建成兼营工、商、农、牧、住宅、旅游等多种行业的综合性特区。其市场和物价将会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必须注意解决随之带来的一系列经济管理上的新问题。厦门、汕头特区应建成以加工出口为主,同时发展旅游等行业的特区。加工区与生活区分离,生活区要依托老市区。特区规划应是一个全面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授权广东、福建两省分别审定后实施。在划定的区域内由小到大,逐步发展,量力而行。二是海关对特区进口货物给予特殊优惠。特区自用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除烟、酒按最低关税税率减半征税、少数物品照章纳税外,其他都免征关税。运往内地的货物,按一般进口规定办理。三是简化入出境手续,方便人员往来。特区因公出国人员,由特区政府或特区管委会审批。经常往来香港的,可发给多次往来通行证。特区可通知签证机关办理来特区的外国人和华侨入境签证;来不及办理签证的,可直接到特区口岸办理签证。四是特区企业职工实行合同制,由企业自行招聘、试用、解雇。企业职工工资可分为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并统筹建立职工退休养老和社会保险制度。五是特区市场需要的出口商品,可由特区向内地有关外贸公司订货,以外汇结算;允许特区与外商合办某些商业企业。特区对外贸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自主经营;可接受内地省市区委托进出口业务,外汇按有关规定结算。六是特区流通货币以人民币为主,外币可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允许在港澳注册的中资银行在特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有步骤地、有选择地批准外资银行在特区设立分支机构。七是特区建设资金来源主要靠利用外资,尽量吸收侨资和港澳的资金。特区所需的人民币资金,在国家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增加一些贷款;允许特区银行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几年内全部用作贷款。特区土地开发的收入,归特区发展公司使用。特区财政收入、外汇超额收入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留用。八是特区机场、港口、铁路、电讯等企事业,允许特区引进外资,由特区自营或与外资合营,自负盈亏。九是特区管理机构要精干、高效,并赋予充分的权力,使之能独立自主地处理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十是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省制订特区的各项单行法规,规范特区各项权利和行为。
会议再次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两省各级干部要明确和处理好两省和全局的关系。提高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既有宏图大略,又能实事求是、团结一致、讲求效率的战斗集体,要大力培养和选择德才兼备的年轻优秀干部。特别要配好特区的领导班子,支援必要的领导骨干、经济管理干部和专业人才,两省解决不了的,由中央帮助解决。会议特别强调,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蚀斗争。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旗帜鲜明地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惩处一切违法犯罪分子。要丰富文化生活,提倡和发扬社会美德,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要切实开展反走私漏税、内外勾结、贪污受贿、损公肥私等违法违纪的持久斗争。要加强缉私力量,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把集中打击和日常的查私缉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常抓不懈。
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试办经济特区是新事物,在探索和试验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邓小平同志始终关心着这一试验,并为推进试验排除各种困难,指明方向。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不久,我国即进行经济调整。由于解放以前的历史状况,也由于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后长期急于求成,我国经济一直存在着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加上“文化大革命”十年破坏,以及粉碎“四人帮”后的头两年对情况没有摸清,发展心切,盲目上了许多项目,出现财政不平衡、信贷不平衡、物资不平衡、外汇收支不平衡的局面。不认真调整,就不可能顺利进行现代化建设。鉴于实行调整方针最初的两年认识不足,贯彻执行不得力,1981年进一步强调该退的一定要退够。基本建设要退够,一些生产条件不足的企业要关、停、并、转或减少生产,行政费用要紧缩。生产建设、行政设施、人民生活改善,都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在这种形势下,是否还要推进对外开放和两省的改革开放试验,就有各种各样的议论,造成某些干扰。这时,邓小平同志坚定地指出:“已经从各方面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要继续实行,不能走回头路。仍然要继续把经济搞活,发挥地方、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在广东、福建两省设置几个经济特区的决定,要继续实行下去。”“要继续在独立自立、自力更生的前提下,执行一系列已定的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为我们在经济调整中既要推进改革开放试验,又要服务于调整的大局指明了方向。在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试办经济特区的过程中,虽然意识到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资产阶级的一些腐朽的东西要随之钻进来,要加强反腐蚀的教育和预防,但是,由于管理工作没有及时跟上,思想政治工作比较簿弱,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走私、贩私,甚至有的地方把走私作为致富的手段;贪污受贿,腐化堕落,有不少干部被腐蚀,走入犯罪的泥坑。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预见到这个问题,提醒全党要严重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强调: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保证,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一刻也不能放松。“我们要两手抓,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根据中央的决定和邓小平同志的指示,国务院在广东召开打击走私现场会,加强了缉私力量。两省加大了反腐败工作力度,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保证了两省和特区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
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为全国的改革开放提供了许多宝贵经验。广东省197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仅185.8亿元,1997年达到了7315.5亿元,近20年年均增长14.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4个百分点,占全国生产总值的比重由5.1%上升到9.8%。财政收入由1978年的39.4亿元提高到1997年的543.9亿元,年均增长14.8%,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由3.5%上升到6.3%。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80年仅38.3亿元,1997年达到2298.1亿元,年均增长26.3%。外贸出口额由1978年的13.88亿美元,增加到1997年的745.64亿美元,年均增长21.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7个百分点,占全国出口总额比重由14.2%上升到40.8%;外贸进口额由1978年的2.03亿美元,增加到1997年的555.56亿美元,年均增长31.3%,占全国进口总额的比重由1.9%上升到39%。实际利用外资1979年到1982年合计仅8.4亿美元,1997年增加为142亿美元,年均增长31.8%,累计使用外资811亿美元,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22.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1978年仅为412元,1997年增加 到8562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5.9%;农村人均纯收入1978年仅193.3元,1997年增加到3468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5.9%。城乡居民储蓄存款额1978年为17.56亿元,1997年增加到5504.5亿元。综合经济技术实力已跃居全国的首位。福建省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仅66.3亿元,1997年增加到3000.3亿元,近20年年均增长13.8%,在全国的位次由第22位上升到第11位。预算内财政收入由1978年的15.1亿元,增加到1997年的251.3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由1978年的7.2亿元,增加到1997年的898.4亿元,年均增长23.3%。外贸出口额由1978年的1.9亿美元,增加到1997年的115.8亿美元;外贸进口额由1978年的1246万美元,增加到1997年的78.7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983年起步,1997年为43亿美元,近20年累计利用外资233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71元,增加到1997年的614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8元,增加到1997年2786元。城乡居民存款余额1978年仅为28.69亿元,1997年增加到2192.73亿元。特区的经济发展更是突飞猛进。以深圳为例,昔日是一个边陲小镇,20年间已经建成为一个初具规模的现代化都市。当时工农业总产值仅为几亿元,近20年来,国内生产总值以年均33.2%的速度增长,1997年达到1130亿元,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中居第7位。外贸出口1978年的全保安县仅有900多万美元,而1997年仅深圳特区出口就达254.9亿美元,每年以46.8%的速度递增,连续5年位居全国各大中城市首位。实际利用外资累计219.2亿美元,1997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70%,高新技术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5%,当年外商投资企业上缴的工商税收27.28亿元。在深圳20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办起了近2万家外商投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吸收内地200多万劳动力就业,这些人每年从深圳汇回内地的劳动收入高达50多亿元。深圳企业在内地的投资近200亿元,深圳经济合作基金动用7.27亿元,扶持内地贫困地区建设起206个经济开发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为当地新增产值42.93亿元,增强了这些地区的造血功能。如同一个枢纽,深圳把国内外各种资源联结起来,化为巨大的经济发展能量。深圳的经济发展起来了,精神文明建设也是很好的。全国最早建立的深圳义工队已有2万多人,每当节假日,老、弱、病、残者就成了这些义工的关爱对象。早在全国实行无偿献血前几年,深圳的无偿献血者就以万计,深圳已成为全国第一个百分之百无偿献血和用血的城市。晚上抓紧学习“充电”,已成为众多深圳人的自觉行动。1998年长江、内江、松花江流域的特大洪灾,深圳社会各阶层涌跃支援,捐献2.17亿元和300多万件衣被。1998年分配给深圳到内地支教的21个指标,自愿报名的竟多达3600人。深圳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小区的活动,全市1699个小区中,涌现出标兵小区322个,先进小区624个,41个小区被评为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深圳特区的面貌真正体现出邓小平同志指出的:“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
现在,人们到了广东、福建和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特区,看到的是一片繁荣兴旺景象,人们丰衣足食,安居乐业。而谁能想到改革开放初期的那种凄凉景象?广东本是鱼米之乡,但1979年时,广州市每个居民一月才发给1角钱的鱼票。从广州到深圳的沿路上,许多背上别着“偷渡犯”的人在打扫马路。而在深圳,肥沃的稻田荒芜,在边防哨所的岗楼周围是抓到的一串一串的偷渡者。九龙海关出来是一条与嗅水沟相伴的土马路。谁能想到短短的20年竟能发生这样翻天复地的变化。人们从心底里感激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敬仰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实践雄辨证明,党中央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试办经济特区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二)迈出对外开放实践的第一步
邓小平对外开放理论的实践
刘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