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有分年、分日限程,卷中止录分年课略。〕

教法〔有分年、分日限程,卷中止录分年课略。〕

子弟八岁入塾,上半年识字,〔讲声音、文字须用《说文》、《广韵》,则俗体别字无由而入,写字与子弟认识即当知此。〕下半年读《祠塾规条》。

九岁,读《小学》,晚读《家礼》、《性理》。

十岁,读《四书》,两年而毕。〔读注。〕

十二岁,读七经,〔《易》、《书》、《诗》、《左传》、《礼记》、《仪礼》、《周礼》。〕三年而毕。〔不读注。〕

十五岁,读八家古文二百篇,一年而毕。〔勿用时下俗选,须分体以次授读,庶子弟知文章体制。〕晚讲《四书》两页。

十六岁,读时文三百篇,〔明文房书、考卷各一篇。〕每两日读一篇,两年而毕。〔读经书时,文皆须极熟,背诵时如瓶泻水,总以提起第一句,直背到末句,不得有丝毫格碍。有时文三百篇,则题之大小,虚实偏全,理致典故,式样皆备,不必贪多务博。比后只当逐字逐句,并将音调作法,悉心讲论体会,如此两三年已,可目无难题。加以研穷用经、使事之法,作文益有波澜光彩〕。

十八岁,上半日温习诸经、时文之外,课读《离骚》,计两月而毕;接读《公羊》、《穀梁》,选择六十篇,计四月而毕;又选读《国语》八十篇,半年而毕。〔凡《公羊》、《穀梁》、《国语》、《离骚》、《史记》皆从本书内选读,使学者知各书全本〕。

十九岁,上半日照旧温习外,接读《史记》,选择最佳者六十篇,计一年可毕。嗣后晚讲《纲鉴》三页。〔《钦定纲目》三编,凡读史应看二十三史,添《旧唐书》及《明史》,司马文正公《通鉴》、朱文公《通鉴纲目》次之,第全书卷帙浩繁,难于卒业,姑用《正史约讲》授。凡讲至古今成败所关,才人消长所系,及士大夫砥砺名节之处,尤当反复开导,使其悚动〕。

二十岁,上半日照旧温习外,接读诗。自汉魏至国朝古今体,约选一千五百首,计二年可毕。是岁文理粗通,每夜将所读七经看注疏本五页,用朱笔以点句读,有所不解,质诸塾师。自此至二十五岁,凡六年,注疏可阅一遍。至于史则二十三史,经则徐氏《通志堂经解》,小学则《说文》、《玉篇》、《广韵》、《集韵》、《韵补》、《经典释文》、《集古录》、《金石录》诸书,典故则《通典》、《通志》、《通考》,诗则《古诗纪》、《全唐诗》、《宋诗钞存》、《元诗选》四集、《明诗综》诸书,文则《文选》、《汉魏百三名家》、《唐文粹》、《文苑英华》、《宋文鉴》、《宋文选》、《元文类》、《明文授读》以及唐宋名人诗文各集,丛书则诸子、《汉魏丛书》、《津逮秘书》、《说郛》,类书则《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唐类函》诸书,以至《九章算术》、《五音切韵》,皆儒生所当研究,在勤学者此后分年披览,不能为之程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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