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意不去
我才是个十七岁的女子,对于异性的交接还是第一遭;但是我觉得男子是很奇怪的。他是我的朋友,这决不会错的,因为他也曾同我说过:“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可以承认我们不能比普通的朋友;然而我们毕竟只是朋友罢了!
这天,我同我的朋友——他——一同出去散步。走到某商店,我忽想到我要买些东西。当我选定我所要买的东西的当儿,他已替我付去了代价。这时使我很过意不去;但想到朋友中的礼尚往来,也许是如此的,于是我便决意要请还他——请他看影戏——得了他的同意,便一同到影戏院去。
我俩到了影戏院,我便很迅速的开我的手皮夹。当我摸出五元的钞票时,他却已把他的钱换到了两张入座券,催着我进内去,啊!这使我更过意不去了!这本戏做的什么,我也没有知道;只是那“过意不去”四字占了我的脑中。不一会电灯亮了,影戏完了;我想不如由我请他吃些点心罢。
当我俩吃过点心,那侍役送上一只碟子,置在他面前。其中除了账单之外,还有角子和铜板,原来又是他还了钞。这真奇了!我同他只不过是朋友罢了,何以一而再,再而三的请我呢?
我总觉得奇怪,惭愧,和过意不去。不晓得他如此待我,我如此的白吃白用,怎样才可以使我报答他的盛意?
育 珍
答:交女朋友原是一件很耗费的事情——这是就实际情形说,应该如此与否是另一问题——不但在我国有如此现象,在男女交际最以自由著称的美国尤其有这种现象,请了女朋友出来,还要备车子亲自送她到她家里去,一切由男子挖腰包,车费当然也是由他挖出来的。这种行径的心理,说得好些是表示友谊上的殷勤,说得差些可说是献媚,说得再不堪些也可说是引人上钩的钓饵。至于属于那一种,当然要看你所交的朋友是那一类人——是诚实的朋友呢,还是有真心的求爱的人?还是只不过想引诱来玩玩,并无意保护你的将来,只不过把你看作满足他的兽欲的工具?如你的朋友是属于第一类人,你不至有危险;如属于第二类人,你也不至有危险;如属于第三类人,你便有很大的危险,避免之不暇,更何有于“报答他的盛意”?年龄幼小;经验幼稚的女子对于这种地方更要留意。法律规定二十岁以下的女子须受父母的保护,即有关终身的婚姻,在此年龄以下的女子也必须征得父母同意而后始能成立,这也无非是寓着特殊周密保护的意旨,女子自己更应该负有保护自己的责任。
社会的讥评
我现在有一个问题,不知你肯为我解答吗?很是盼望!
我是世界上一个最孤苦的独生女,既无姊妹,又鲜兄弟(有一兄在七年前死了),堂表的姊妹,又多在外埠,所以家中除了父母以外,只有我一人。我每日除了到校中读书以外,终是一人在房中看书,真是寂寞极了。
我父亲在去年将房屋的一部,租给人家(我家为两楼两底),自从他家迁来以后,固然热闹了不少。
她(女主人)有一个表弟,在本埠某洋行办事,每星期到她家来游玩,我因此也和他很熟,他与我的处境相同(他是独生子),性情也很投洽,我们常常谈谈国家大事,时局变迁,科学问题,有时下下棋,打打球,他常常携带各种书报给我(贵刊也是他每星期带来的),我自从死了哥哥以后,一直过那清孤的生活,到现在忽然遇见了他,引起我人生的兴趣,振复我萎靡的精神,正好像我亲爱的哥哥复活了一样,我当他如哥哥一样的待他,他也待我很好,我们因此从初交而进于友谊了(我们都以礼相守,从未私自外出,总之都很天真自然的)。但是当此男女社交失败的时期,男女交友多为人所卑视,多所议论,而我们也不能逃出这个例子,冷言热嘲,私下讥评,时入耳鼓。他们多评论我们将来必蹈普通男女交友的结果(结婚),可是他已娶了妻子,并且有了儿女了(不过这是他父母强迫的,他们性情又不和,所以他一直不回家),这事如其实行,不是有亏伦理道德,有损我个人的人格吗?况且男女交友的目的,是在于交换知识,互究学问,不是专在结婚的,我恐怕他误会,所以对他讲明男女交友的目的,意义,态度,并且我们的交情,务使在友谊一方面进行,切勿误入恋爱以致将来的失败,幸而都得了他的同意,所以我们仍照旧下去了。
我们虽然正大光明,洁白无疵,可是欢喜议论人事的浅陋的人,焉能明白我们的志愿呢?讥评嘲辱,乘隙攻击,真使我难受!柔弱的我,如何能和它抵抗呢?因此近时每逢他来,我终是坐在房中不出,言语也不和他讲,因为若讲起我们的兴头,就要津津有味,谈个不休,不能自制,以致引起人们的妒忌,而遭讥笑(尤以他的表姊为甚)。但是他是每星期来的,有时隔二三日即来,我们又住在一起,叫我如何能避免得了呢?
方心贤
答:方女士这封信原有真名及通讯地址,因为她只希望我们由邮径复的,但我们以为此事有公开的价值,现在就改用假名字,在本刊上答复。
(一)方女士的心胸光明磊落,这是读她这封信的人所都看得出的。“社会的讥评”不一定是公正的,我们做事只须合于理性,对得住良知,“社会的讥评”原不必怎样重视。但就方女士来信所说的情形,平心静气的考虑一下,我们觉得她和那位“表弟”如一直照从前那样亲密下去,将来确有陷入情网的危险性——而且我们觉得这种危险性很浓厚。在方女士目前的忠实心理,诚然只当“他”做自己的“大哥”,一点不杂以恋爱的意味,而在“他”方面,也许在目前是真心同意于她的“讲明”,只做兄妹而“切勿误入恋爱以致将来的失败”;但就女士和“他”彼此所处的实际环境言,女士和“他”虽不能称为“旷夫怨女”,可是女士处于那样“寂寞极了”的环境,只交得一个异性朋友(如异性朋友多了,危险性当然可以减少),又是“性情投洽”,能“引起”她的“人生兴趣”和“振复”她的“萎靡精神”的异性朋友,在“他”所已娶的妻子又是出于“他父母强迫的”,“性情又不和”,“他一直不回家”。彼此在这种实际环境之下,如再一直的亲密下去,虽在目前仅“在友谊一方面进行”,渐渐的必出于不能自主的,不知不觉的,无可奈何的,钻入情网里面去。这是我们平心静气就事实考虑的推论,深信是很可准确的。简而言之,我们虽深信女士目前的心理实是不愿“误入恋爱”,又假定“他”的目前心理也如此,但就两方所处的特殊环境言,如再照从前那样亲密下去,必定要终于陷入情网的。这是人生的神秘作用,到了那时,不能让你自主的。
(二)也许有人以为这样看来,异性不应该做朋友吗?做了朋友便有陷入情网的危险性吗?这当然是不对的,我们向来主张正当的社交公开,上段云云,是专就方女士和“他”所处的特殊环境言,并不是说凡是异性朋友的都有这样的危险性。即就男女社交比较公开的西洋各国言,男女两方的异性朋友多的时候固无问题,但减到一个而特别亲密的时候,也要引起旁人的注意,也要跑入这条路上的。所以美国费勒思女士()谈起欧美男女社交问题,曾经告诉我们:“在女子(指未婚女子)认识了许多男子之后又怎样呢?英国有句土话说:‘人多了,稳当些。’女士如有好多朋友,就是她的母亲也不会担忧到她的结婚问题,除非她的男友逐渐的减少,一直少到只剩了一个的时候。等到只有一个男友,且时常来探望的时候,旁观的人就要想到他们是快要走到结婚的路上去了。在她还不愿别人想他们是要结婚的时候,她一定不肯让特殊的一个男子常常来看她。就是在男子一方面,除非他真想和她结婚,也不肯时常去看一个女子,以致引起别人的疑窦,因为关系太密切时,总免不了有许多无谓的讥议。”
(三)照方女士和那位邻居“表弟”那样情投意合,倘在寻常的情形,我们当然要希望“有情人都成眷属”,但他已娶了妻子,并且“有了儿女了”,此事便很复杂。在外国女子能力比较充足,社会观念比较的开通,离婚的女子仍能自立于社会,仍有择配的机会,那末离婚是比较的可以减少困难,在我国目前离婚女子牺牲太大,倘非万不得已,似应竭力避免。况且方女士还未到非他不嫁的程度,为女士自身的前途幸福顺利计,似乎还是不要卷入漩涡而另行物色的好。
(四)至于女士应否和“他”绝交?那却不必。照来信看,“他”的行为端正,并无诱惑的手段,应是一个良友,所以不必有意“不和他讲”,不过不必“谈个不休”;家里人既多,在众人前尽可很自然的一视同仁的周旋,不过不必对“他”特别亲密,不必单独两人常在一起。否则就中国的实际情形言,对于女士“前途的名誉”似难免有不良的“影响”。
(五)我们觉得学校是交友最好的地方,今以女士如此贤淑,竟在同学中未得到一二知己以慰寂寞,颇以为异。这也许是女士取友过于严格,要样样比自己好。其实人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我们取友,只要他们是正派,人格高尚,其余只要取其有一二益我的优点,不必样样都要比我好,有可原谅的地方便加以原谅,便不至绝对的交不到朋友。就是住读的同学,走读的学生也可以和她们聚聚谈谈。我屡见由同学的介绍而获得如意郎君的,或为她们的弟兄亲戚,或为她们的未婚夫的好友。这虽不可必的事情,但是未尝不可多一种可能的机遇。学友是有许多益处的,也应当加以注意。
我和家姊
前天晚上,我和家姊以及另外两个同病的女友(失学者),一同在外滩公园散步,后来大家的脚觉得乏力了,就找了一块草地(因为这时的凳椅,已经没有空的了),坐下来,谈谈我们求学时候的愉快生活,和现在失学的痛苦,不到廿分钟的时候,我们要想走了,但是却没有一线的路可以让我们走的了,原来我们的四周已给一班轻薄的男子所包围住了。呵!呀!年幼胆小的我,不禁暗暗地叫了一声。两个女友连忙安慰我说:“不要怕,看他们怎么样,我们再坐一会儿去。”因此我们也不想走了,仍旧坐了下来,不多时,就听见他们,你也一句“好香呵!”(其实我们都没有什么香水香粉,都是他们的捏造罢了。)我一句“生得不差呵!”当我们听了许多不正当的闲话,再也忍耐不住了。终于我们并合了勇气,冲出了重围。大概走了三个圈子的光景,我们又照例的腿酸起来,因此不得不再坐了下来。但是这一次的地方比较僻静得多了,所以大家很安心的坐着谈天。没十分钟,无理的男子(仍旧是方才的一班),又把我们四个人围困在中心了,并且这次的话更不堪入耳,而尤其是那些会讲英文的较大的男子。我们知道和他们辩论也是无济的,因此就一声不响的走了。而可恶的他们跟着我们也走。侥幸得很,恰巧遇见了我的最知己的同学和她的亲戚们(也有几个男人),后来我们就跟他们一同走了,这一群轻薄的男子果然也会不知去向了,结果终算相安无事回家。
多智的先生!我是一个年幼识浅的庸女,不能拿我所有的智力,来解释我的疑问,因此我不以我的文字浅陋为羞,径向先生请问。
朱垂泪
答:这种情形,无非是流氓的卑鄙龌龊的行为,就是有的是学生的模样,他的行为既和流氓走到一条路上去,也就等于卑鄙龌龊的流氓。女性在体力上比较的仍处于柔弱易欺的地位,所以这班怕强欺弱的流氓坯子愈要乘机暴戾,肆无忌惮。这种情形在较偏僻的街道上及公园里都易于发现。不但在中国,就是在外国也不能免,不过无耻忘形的态度及程度常因社会上警政的优劣与一般国民教育程度的深浅而不无差异罢了。不过在外国他们都知道这是流氓的行为,为警察所不许,为社会所不齿,在我国则这班无耻之徒竟恬然敢以新人物自命,如朱女士所称他们竟厚颜援引“男女平等”云云,即其一例。殊不知“平等”云者,其意义虽广,至少须含有任何方面绝对不应不顾对方意志而加以无理的压迫,今以压迫女性的行为而谓为“平等”,“平”在何处?此种极浅近的道理尚毫无所知,竟厚颜自命新人物,非恶劣不堪的流氓而何?而朱女士犹疑他们:“这还是交朋友的用意呢?抑或是他们的自作多情呢?”那未免把他们看得太高了。
社会上这种恶劣分子一时既未能芟除净尽,我以为在必要的范围内仍须注意所谓“护送”的办法(即西文所谓),其作用很简单,就是像朱女士等有了知己同学的亲戚们中几个男子同行,“这一群轻薄的男子果然也会不知去向了,结果总算相安无事”。做丈夫的负有护送夫人的责任,做父亲及兄弟的负有护送女儿及姊妹的责任,做男亲戚的负有护送女亲戚的责任,做男友的负有护送女友的责任。(这当然是指靠得住的男亲戚与男友,撒烂污的不在内。)
凡认为不稳妥的地方,或是不稳妥的时候,都应该采用这种护送的办法。
快跟牢前面一辆女子的车子
久久怀疑着的一件事,要费神教导。我是生长在世代清高人家的女子。外出行走,常是一个人往返,十有七八次,有人在背后劳驾,嘴里噜噜苏苏的说话,一直会送到我门口为止。他们竟会很远的路跟着;我始终报以不理,面若冰霜,我知道繁杂的上海多轻浮少年,要做成高尚纯洁的女子,不得不假痴假呆似聋似哑的处处小心。每一月中,也有二三个星期日,和我从前的同学到影戏院去看看影戏,时常有人写了地址姓名放在我的坐位旁边,这已不足为奇。并常能听到他们自言自语道:“女士!你怎的只是不响,处此男女平等,社交公开,欧风东来的中国现在社会,很平常的事,我不过希望和你做文墨上的朋友。”上星期日我和李女士二人同到北京影戏院,坐在我右边一位西装少年,又是如此了,他好似知道我英文不十分懂,每一幕滑稽片上的英文,他必说了中文;临行时,我和李女士分离了,坐上人力车回寓,只听得后面说道:“快跟牢前面一辆女子的车子!”不停的在车子上说话。
先生!请你教我,要用什么法子才能免掉这种为难?我面若严父,生平不喜装饰,又不美丽,为什么时常有这种遭遇?怀疑得很!理想中他们对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女子的我,有这种行为,他们对于无论那个女子都会如此。倘使真是一个高尚纯正,热心有道者,能增进我的学识,研究英文,那是求之不得;但是,在我理想中始终不能相信在完全不相识的人中有这样一个良师,不过很怀疑,所以很诚恳的请求指教。
张冰洁
答:我们以为女子交友,尤其是异性的友,倘非深知对方的品性及家族的详细情形,以勿亲近为稳妥;非经可靠的亲友介绍,以勿认识或谈话为稳妥。像张女士所举的例,简直是上海人所谓“钉梢”的无耻卑劣行为,宜严防,决勿上当。女士说“听他的说话还不轻薄”,以为也许“真是一个高尚纯正,热心有道者”,其实不然。他看见女士“面若严父”,知道女士是正派的女子,不易用轻邪的手段引诱,便假正经的那样做,正是他手段之阴险,不可上他的当。我们深信“高尚纯正”的人决不肯做那样“钉梢”的无耻卑劣行为。
就在西洋,好好人家的女子,交异性朋友也须先有亲友介绍,也以戏场公园自己瞎认得为可耻,而在中国的无耻男子却以“欧风东来”自掩其丑!法国女杰罗兰夫人临终时候有几句很沉痛的话说:“呜呼!自由自由!天下古今几多之罪过,假汝之名以行!”如今假“欧风”以行的罪恶也何可胜数!
女士问:“要用什么法子才能免掉这种为难?”(一)我们以为最好能有年岁较长的长辈如母亲之类同行,法国以浪漫闻于世,乃据秦国献君(屡有特约通讯登本刊)最近由法来信说,法国的良家女子出门的时候总是和母亲一起出去的。(二)如有可靠的男友同往也可以。在西洋做男友的对于女友一同出游,负有卫护的责任,叫做,陪出去的时候要先得女子父母的同意,时间不得过晚,而且最后还要亲自陪送她到她家里,才可分别。这种较良的习俗,我国人注意者寥寥,却以“欧风”自掩其“钉梢”之丑态,真令人齿冷!(三)如有女友作伴,人数能略多更佳,也未尝不可,惟不宜于晚间走经偏僻之地,而且如遇着“轻浮少年”之诱惑,要始终“报以不理”,俾免上当。
丑态百出
我有一位亲戚女士,谋到一个小学教师;这个事情,在她看起来已经算是满意极了,所以她对于教育一般小学生很肯负责,并且教授法也很圆妙,听说一时博得全校同事所赞美!但不料好事多磨,同事中有一个人面兽心的某君,羡她稍具姿色,竟向她大试其“吊膀”手段,擅自走入她的房里,跪向她求爱,并且当时丑态百出,拼命要求她和他接吻一次,这种举动,在他以为是男性追逐女性的一种应有态度,并不觉得什么羞耻。可是,在这位未懂学校内幕的女士,看到这种下流举动,倒弄得手足失措,无以对答,不得已忙向房外奔出,到校长及教务主任处诉告前情,希望惩罚那个无耻之徒就算了;那晓得这两位先生反不加以处置,竟看得这件事是很平淡的,并且还回答她一句:“这有什么要紧呢!”所以这样一来,竟弄得我的那位亲戚女士哭笑不得,不能继续下去,于是不得已向学校暂时称病告假。在这进退维谷之际,不得不面恳你,请你代为设法一下,究竟还是以后仍向学校销假去继续教书呢,还是就此脱离学校,仍闲居家中?
詹季成
答:在中国目前新旧过渡的时代,每有人自以为是新派而实在是荒谬绝伦派!依这种荒谬绝伦派的观念,以为做新女子的人便须随便给他们接吻,甚至随便和他们干无耻的勾当,否则他们便讥为思想落伍。他们是顶着一个“新”字招牌来发挥他们的兽性,这是畜生干的,不是人干的!教师负指导青年的责任,而詹君提起的这个“小学”竟容了几只畜生(即“某君”和那“两位先生”),这种残贼教育的恶魔,社会非加以严厉的制裁不可。
男女社交公开,诚然是文明进化的社会里应有的现象,但做朋友必须彼此知道尊重彼此的人格与意志,如果有异性两人由长期朋友而交谊日厚以达于恋爱的境域,彼此皆未婚娶而各出于自愿以成终身伴侣之约,“接吻”也许是心灵融合的神圣表现,并无所谓丑态。倘若仅属泛泛之交的同事,便“擅自走入她的房里……拼命要求和她接吻一次”,这却是兽性的表现,是畜生的行为,我们应该群起唾弃。
为女士的前途幸福计,我极端反对她再到上面所说的那个“兽窟”里去,应另行寻觅其他相当的就业机会。我认为此事应毅然决然的如此实行,无所用其迟疑踌躇的。
异性接触
在现代这个过渡时代中的男女,藩篱已撤去了,但是男女间一种不正当的意识还是仍然存在。我们知道做了现代的女子要想经济独立,要想服务社会,便决不能避免和异性的接触——否则只有深闭家庭才可避免。因此便常遇到“不知趣”的男子的烦扰,深感苦痛。我因要减少家中的负担,而不能继续着我心中所爱读的文学及美术的深造,以至于投向了这条为护士的道路。最近却遇着在医院里认识的一位不知趣的男子,不知道写了无数的信,寄了无数的东西,我始终持着置之不理的态度;最近他的信不从邮局寄来,却亲自送往病室,做出那样鬼鬼祟祟的样子,函中的字句简直不堪入目!我固然坦白自守,但是他这样继续做下去,在旁观者也不知究竟何故,势必致于毁坏我的名誉,我真闷得发慌!我不知道还是持着我固有的精神而服务呢,还是脱离这个社会?真使我进退维谷。
龚宝仙
答:护士是安慰病人与减轻病人痛苦的天使,仁慈忠诚的护士,其有功于社会,实不下于仁慈忠诚的医生,龚女士的事业和志趣都值得我们的敬重。既在社会服务,即不免要和异性接触,诚如女士所言,所以本刊屡次说明在男女社交公开的社会里应积极提倡“绝对尊重对方的自由意志与人格”的习惯;无论为友或求爱,“须以双方出于自愿为第一条件”。倘若以新招牌为幌子而实行其压迫异性的暴虐手段,社会应加以严厉的制裁,舆论应加以严厉的攻击,勿令魑魅魍魉逍遥横行于光天化日之下,而犹敢恬然以合于新潮流云云以自掩其丑。
龚女士因受“不知趣的男子”的“烦扰”而提出一个问题:“还是持着我固有的精神服务呢,还是脱离这个社会?”记者愚见以为倘若女士无意于护士的职业,那是另一问题,倘若是专为那个“不知趣的男子”的“烦扰”而欲弃此职业,则我要奉劝一面仍“始终持着置之不理的态度”,或再表示坚决不愿的态度,嘱他勿再作无益的“烦扰”(假使他仍未知道女士心意的话);一面尽管持着“固有的精神而服务”;因为任何职业界都难免良莠不齐,只要自己有坚毅的意志,明澈的眼光,勿受诱惑,便可自卫,否则避不胜避。假使表示坚决态度之后,对方仍缠扰不清,尚可根据实际环境,加以相当制裁;如系院外人,可嘱阍人不准他入内;如系院内人,可与主持该院的当局商量警告的办法。至对于“旁观者”方面,只须自己问心无愧,不必畏惧,关于此点,可以参看本刊第六卷第十二期《只要我的方针不错》一文。
嫁后断送了通信权
五年前,我从邻人的亲戚中认识了一位异性,姓钱的,那时他不过十八岁,肄业于远东中学,我比他小二岁,在中西女塾读书。我们一见之后,彼此觉得意气很合,所以就互相通信起来。后来他因为五卅惨案发生,学校当局宣布罢课,因此他就辍学就商了。可是他出校后没有告诉我他的通讯处,所以大家就不通信了。后来我因为屈服在旧家庭制度之下,遵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许配与黄姓,因此也不读书了。事隔二年,忽然接到他从汉口的来函,细诉阔别之情,并说为了某种关系,到哈尔滨去了一年半,事前没有通知我,觉得很抱歉。我读了他的来信之后,真像得了宝贝似的,立刻就照了他来信上的通讯处,写回信到汉口,并把我的婚事告诉他。后来他的来信说,倘若对方有可取之处,他也很赞成的。并说:“男女交友不必一定要以终身伴侣做目标的,请不要误会”,所以我俩很纯洁的做了一个文墨之交。
我在去年十二月里嫁了,他不远千里的赶来吃喜酒,并希望我得到一个如意郎君。唉!可是我嫁了之后,别的没有什么,只断送了我同钱君的通信权了。还有人毁谤我有外遇。丈夫呢?也起了怀疑,不许我再和钱君通信。因此形成了我一个疑问:一个女子嫁了之后,是否再可以自由的交男友?同时一个男子写信给一个已嫁的女子,是否对于对方的丈夫会发生名誉上的关系?务请先生明白指教,不胜铭感。
张胡光
答:张女士所提出的“疑问”似可分为两点来答复,第一点是“一个女子嫁了之后,是否再可以自由的交男友?”第二点是“男子写信给一个已嫁的女子,是否对于对方的丈夫会发生名誉上的关系?”
就第一点说,倘若只不过做到“友”的程度,或好朋友的程度,当然可以。但男女间(指已成夫妇的)的“酸素作用”是很强烈的,无论何方,对异性朋友的形迹如果过于亲密,很容易引起另一方的嫉妒或怀疑。所以我们以为对于已结婚的异性朋友,最好和他或她的家庭一块儿做朋友。再说得明白些,我是一个男子,我的女友出嫁之后,我不但和她仍旧来往,同时并和她的丈夫一块儿来往,假使我是一个女子,我的男友娶亲之后,我不但和他仍旧来往,同时并和他的夫人一块儿来往。好朋友当然是要情投意合,不能勉强成功的,但是我们好朋友的“意中人”和我们也许不至十分说不来,就是有些未能尽合,我和他们俩在一块儿交际,仍得和我们心目中所认为要好的一位常获晤叙,至于陪着他或她的那一位(即友之夫或妻)尽管视为一件附属品,也没有什么关系。这不过是避嫌的一种办法,其实倘若只不过做做朋友,不要过分亲密(男女过分亲密,很容易走到恋爱的一条路上,这是不必为讳的),夫有夫的异性朋友,妻有妻的异性朋友,未尝不可。不过夫妇总是在一起的时候多,所以在实际上彼此的朋友往往总易于互相认识的。倘若不愿彼此认识,却在暗中偷偷摸摸的不公开的进行,大概总不免另有什么别的目的。
就第二点说,倘若所写的信不过是朋友的通常问候,或讨论学术研究社会问题等等可以公开的信,当然对于对方的丈夫绝对不至发生什么“名誉上的关系”;如系言情之作,那又当别论了。所以这种信件,夫妇间最好公开相示,勿以秘密而引起酸素作用。
以上是仅就张女士所提出的疑问作普通的讨论。就张女士本身的情形说,似乎只有通讯的问题,尚无交际上来往的问题。张女士的“他”已“不许”女士“同钱君通讯”,可见“他”酸性作用的程度已不浅,或者他的脑子还是很旧的一类。倘若张女士要保存她的“他”,倘若要希望夫妇间勿因一友之通讯而发生裂痕,似乎只有两途可供采择:(一)如能获得“他”的谅解,以后仍得和钱君作公开的通讯(就是来往的信都给“他”看,表示彼此只是朋友,没有别的关系)。(二)如得不到“他”的谅解,而女士又要保存“他”,只得自愿“断送了同钱君的通信权”。
男女同事后的纠纷
我是一个很清高的女子,我的家庭是世宦之家,我的母亲也是知书达礼的一位贤母,我从小就受了很完备的家庭教育和小学教育,后来小学毕业,就进了一个教会办的女子中学,读了四年,又毕业了,随后考进北方的一个国立大学,肄业一年半,受了罢课的影响,我就中止求学,束装来上海,谋我个人独立生活,经一位老同学何女士的介绍,进了一个德商老洋行,充洋账房薄记员之职。
去年冬间,行中缺人工作,于是以一行中仆役之子(即西崽)充任写字,而该项工作又须经我指导者,起先两月,尚能称职做,随后三朋四友,时相过从,所交非人,行为荒唐,乃必然之事,今年春间,忽书一纸条,向我通融款项,照普通俗例,朋友有通财之义,无奈此人既不务正,赌场游戏场日常走往,向人挪借,时有所闻,每月薪金不过二三十元,岂足供其挥霍?且此等人既未受相当教育,其行为卑鄙,于平日一举一动,早已显露无遗,我焉能助彼,以济其恶,故当时即行回绝。不料彼借此为题,今日一纸条,明日一纸条,继则一日两三张纸条,偷藏于我之办公桌上,因同室工作,实防不胜防,后又更进一步,追随于离办公室后,喋喋不休,我以该人形同匪类,实不敢与较,更无心听其作何语,致使我不敢离本部一步,如有事须同别部西人接洽者,亦只好请其他职员代做,藉可免受此种恫吓,同事多人,因畏招怨,亦不过稍加劝阻。我以家庭不在此间,不得已,自己向彼警告,彼均置若罔闻,且日胜一日,追逐于马路之间,我走彼亦走,我坐人力车,彼亦随上人力车,我受此苦况,使我心中不胜郁郁,不得已报告本部西人(即所谓大写),彼即加以申斥,命彼以后不可再如此无理取闹,不料事过未久,彼之故态又萌,仍然缠绕不休,我乃再报告大写,请彼想一妥善办法,使我得以安心工作,并不须将彼停职,因我知彼家境困难,不欲过事追求,而西人大写亦无法可想,乃商之于买办及洋经理,将此人叫去,当面训诫,勉其改过,否则必斥退,无奈此种人根基浅薄,无赖成性,不知羞耻为何事,稍稍申斥,恬不为怪,仍旧我行我素,经第三次之警告,行中始将其停职。如果稍有觉悟者,必能痛改前非,以此次事自儆,然彼并不以失职为虑,仍朝夕守候于洋行左右,或追随我于马路之间,使我几无宁日可以归家。洋行将其解职,则对我保护之责已尽,欲报告捕房或起诉,势必均须我亲往呈述,将来将彼拘捕,又须对质法庭,我又不愿露脸于公堂之上,反为彼张目,故终日默受,然日复一日,我又将如之何?彼不独守候于洋行左右,且徘徊于我居处之门前,使我如惊弓之鸟,一时一刻,亦须左右顾盼,免被此人追随,处境之苦,莫可言宣!洋行西人均束手无策,华人同事对此背理横行之事,明知我立于绝对有理地位,彼辈亦不愿如何表示,或助我一臂之力。
呜呼!女子职业,在社会之苦为何如乎?况今女子职业正在萌芽时代,除医生护士及学校教员外,银行洋行职务亦属高尚者,而银行洋行又为男女共同任事之所,学问道德高尚者固多,不良之徒混迹其中者亦不乏人,殊可寒心。
以我个人之遭遇,苟不是我自己胸有成竹,立志稳定,早不知走到若何地步,然今日犹遇此种恶魔,致使我无法对付。先生阅历学识均极丰富,亦能助我解决此种困难否?
哲 西
答:我以为女士所述的那个西崽儿子之缠绕不休,与其谓为男女同事后的纠纷,不如谓为不幸碰到了一个流氓。这个流氓固然是因为男女同事才有认识女士的机会,但是这种没有人格的无赖之徒,好像疯狗咬人,对于任何人——尤其是胆子比较小的女子——都可以施用他的无赖手段,固不必限于曾经同事过的人。他对于女士绝说不上朋友,所以女士对他绝不是应该用对待朋友的办法,是要用对付流氓的办法,在这种地方,如果一个国家的警察办得好,便应该由警察随时随地出来拘拿流氓以保护良民,现在女士所处的地方是上海租界,租界里的巡捕诚然办得不见得好,但女士仍可备一随身警笛,再遇有这个流氓胆敢吵挠勒索,尽可吹笛鸣捕拘拿,这是求法律保障的正当途径,在女士方面即“露脸”亦毫无不名誉或有何侮辱之处。此固为最后一着,除此以外,应取之方法须视女士实际情形而定,姑悬拟数点以供参考:(一)女士家虽不在上海,但在上海如有可恃之亲戚或朋友者,最好早上赴办公处下午回家均请一人——最好为男子,中年以上而具有膂力者尤佳——陪伴,使此流氓有所畏忌,久后知无可逞,必可断绝;(二)如遇有其他相类或较佳的职业机会,或可考虑他迁,同时将寓所更换,使此流氓不知所在,惟职业机会不易,改业一层也许少可能性;(三)平时力避走到偏僻人少的地方,免受流氓窘迫而一时无援,此层想较易做到,在热闹之区,巡捕或警察林立的地方,可免危险。以上所悬拟的三点,可并行不背,如能设法同时实行第一及第三法,则第二法不行亦可。
无论男女,交友须慎,固不限于女子,故女士对于交友的审慎态度,我们很表同情。至于女子就业,对于所服务的机关,当然亦须慎选。关于男女社交问题,我们以为有几个基本的条件,当另为文论之。
和男同事在一块儿
我在去年由友人的介绍在某机关办事,初次到异地去做事,尤其是和男同事在一块儿,不免感到胆怯和羞赧,然而为了生计问题,也没有法子。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也不觉得什么,他们——男同事——都很和善,我有不明白的地方,他们总是踊跃地来指导我。这样的过了几个月,他们对我的态度就有些变更,慢慢的和我接近,尤其是内中的一个,时常藉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来和我作书面的谈话,并要求永久的和他做一个朋友,又时常单独的邀我出去游玩。先生!在形式上看起来,似乎是没有道理,可是我已经订了婚的人,怎好随随便便不加考虑的和异性做朋友?这不是我的思想顽固,实在他的来信写得十分情热,倒使我不得不注意一下。因此我始终表示不愿,不过为了同事的关系,又不好和他十分的过不去,所以我总是婉言推辞,怎奈他只作不知不闻,仍旧继续不断的和我唠唠叨叨,较前更觉亲热,我在无可奈何之中——不好和他反脸——也只有假痴假呆的用正词来敷衍。这样一来,他对我的态度虽然较前好些,可是他的心比从前恐怕更要热烈呢!有几点可以证明:(一)在工作毕后,时常不离我的左右,或藉事来找我谈话;(二)我想不到的事情,或比较困难的事情,总是来帮我的忙;(三)他所支配出来的工作——他是内部主持者之一——我表示不愿做的,他总是自动的替我换去;(四)有时他所分配的工作,总是和我在一起合作的。
先生!如何是好!没有一处不在使用他的手段,教我也无法可想,弄得同事间时常来打趣我,懦弱惯了的我只有忍气吞声的只作不听见,然而心中是何等的苦痛,恨不得马上脱离了这个火坑!可是一时又找不到好的位置——就是另外的地方,难免没有这种问题——家里的老母和我日常的生活费谁来维持?
又 梅
答:已经订了婚的女子不是不应该有异性的朋友,最重要的是要留意所交的异性朋友是否正派的人——是否品性端正的人,所以又梅女士所提出的“怎好随随便便不加考虑的和异性做朋友?”实在是可以令人敬佩的卓见,实在是合理的卓见,并不是什么“思想顽固”。
依女士告诉我们的话,男同事之“总是踊跃地来指导”当然不是坏事,就是慢慢的和女士“接近”,如果不过是因为同事相处的时间略久而熟悉了,彼此随意谈话,没有拘束,那也没有什么不好,不过异性同事或朋友的“接近”当然也有相当的分际,彼此能互相敬重,互有礼貌,谈话勿涉淫邪,举动勿涉轻薄,便是异性同事或朋友所应互守的“接近”的分际,在不逾越这种分际的范围内,“接近”并无流弊,否则以玩物视女子,做女子的便须慎防上当,要自己拿定主意,除公事外,不参加他们的谈话举动。倘若他们再不知自重,这便是一个很危险的地方,为自己终身的幸福计,最好力谋脱离。
其次请研究女士所提出的“内中的一个”。他对女士殷勤,如帮忙困难的事情,换去不愿做的工作,那都可算是友谊范围内可有的事情,就是分配工作时常和女士一起合作,也不能一定说他有何恶意,也许他因女士聪明,俾资臂助。不过工作毕后时常不离左右,甚至时常单独的邀女士出去游玩,那于同事的范围外似乎不免另有用意。这种用意也有好坏二种的可能:(一)也许他是未娶妻而正在物色终身伴侣的人,并不知道女士已订婚,所以特别这样殷勤,希望得女士做他的终身伴侣——即未来的夫人;(二)也许他是已有妻子的人,不过把女士视为一种玩物,存心诱惑,只想填他自己的欲壑,不顾到女士终身的幸福。前一种动机是好意的,后一种动机是恶意的,究竟属于何种,须视他的实际情形及平日品性为断,我们未敢妄断。无论如何,我以为女士如认自己已定的婚约是出于自愿的,应该老实使他知道,说明做一个朋友未尝不可,惟不愿逾越朋友的范围,倘他果是一个品性端正的人,便应该不再噜苏,倘再施种种诱惑恐吓的手段,那末他是一个歹人,可以无疑,在女士一时的生计固须顾到,而一生的幸福前途更须顾到,我以为有力谋脱离的必要。力谋脱离的方法,既有经济关系,只得寻觅其他的职业机会。女士虑其他地方也难免有这种问题,其实不尽然,只须选择得当,未尝不可得到正当的服务机关,未尝不可避免这种烦扰。
至于他时常单独的邀女士出外游玩,这种行为如在已达到爱人程度的朋友,或已达到“甜心”时代,固属平常,否则多少未免伏有危机,尤其是女士已订了婚,倘给未婚夫听见,也许要另生枝节,给女士以许多烦恼,我以为女士宜拿定主意,始终要极坚决的“婉言推辞”——这种坚决的“婉言推辞”并不必“和他反脸”。
我答复又梅女士的话已略尽于此。我这样的态度,在一班利用男女社交公开为假面具而实行其陷害压迫女性,不恤牺牲他人一生而取快自己一时的淫欲者,也许要大骂我思想落伍。但是我只能本着我的良心根据理性说话,我非但不反对男女社交公开,而且积极提倡男女社交公开,但是我却坚决反对藉男女社交公开为幌子而实行其自私害人的伤心害理的暴行。我以为要男女社交公开,男性对女性至少要严格遵守两个基本条件:(一)须顾到对方的一生幸福;(二)须尊重对方的意志自由。现在我们常听见已有妻子的教师引诱年少无知的女学生,已结婚或无意结婚的男子随意引诱女子而屡演始乱终弃的惨剧,这在男子方面固然可藉男女社交公开的机会以自达私欲,而被牺牲的女子一生幸福并不在这种自私自利的男子怀念之中。我们试想假使这个女子是我们自己的姊妹或女儿,我们赞成不赞成她被这种狼心狗肺的男子供一时的牺牲而送掉她一生的幸福?
讲到第二点,做朋友要绝对出于双方的自愿,绝对不应有所压迫。就是你有诚意为自己求终身伴侣,也须尊重对方的意志自由,倘若她不愿意,你便不应加以压迫。即降而说到寻常人所谓轧姘头,由于一方压迫的轧姘头,其罪实远过于双方同意的轧姘头。现在有一班自私自利的鄙夫暴徒,一若女性不肯任人随意轧姘头,便是不明白男女社交公开的新潮流,便是顽固,便是思想落伍,他们为达到新潮流计,便有强迫执行的权利!我不知道这种无耻的压迫女性的行为,和“野蛮”二字相去几何,而在今日则得冠以男女社交公开的美名,这种无耻之徒实在是男女社交公开的大敌,我们非大声疾呼的痛击不可。
像又梅女士孤苦零丁,自食其力而又须孝养老母,实在是一位极可敬佩的贤孝女子,我们应如何的爱怜她,维护她,倘有男同事不顾到她的一生幸福,不尊重她的意志自由,施以种种压迫,使她如处“火坑”,是否罪大恶极的卑鄙残忍行为?我们是否许他藉男女社交公开为幌子而自饰其罪大恶极的卑鄙残忍行为?
最后我要郑重重提上面说过的那两个基本条件:(一)须顾到对方的一生幸福;(二)须尊重对方的意志自由。不能严格遵守这两个基本条件者,不配谈什么男女社交公开。以后女子教育愈发达,女子在社会服务的机会也愈多,男女社交公开的机会也愈多,这是一定的当然的趋势——可以说是一种值得欢迎的良好趋势。不过在此新旧过程中,旧观念既败溃不足以范围人心,新道德又未养成,乃不免有多少牺牲,我们所要注意的是要极力减少这种牺牲到最小限度。我深信在男女社交公开方面,我们如能养成“顾到对方一生幸福”与“尊重对方意志自由”的风气与习惯,必能减少许多不必要而可免的牺牲。
有位助教
我是一个在大学里读了将近两年的学生,选习会计学系,对于会计学很愿细心研究,成绩也还不差。我校会计学系有位助教,上课极其认真,讲解也很明晰,因此我得到他的益处不少。他就是本校的毕业生,毕业后因为会计学成绩最佳,留校担任助教,现已两年,最近辞职,别就某工厂会计科主任事。他离校后时常寄信给我,要求我与他在学问上继续不断的来往,不愿谈及其他。他曾要求过我帮助他翻译一本最新在美国出版的《会计学》,可是我没有理他。我觉得现在青年男女一经接触,难免不归结到婚姻问题上去,这位助教还是没有结婚的,他虽然说只在学问上来往,我猜他的用意恐怕要更进一层。我实在说,我已心许一人,不愿再与其他男性接近,可是他总是不断的寄信来,我心里实在烦闷,想拒绝他又似觉没有理由,不拒绝又恐怕给人嘲笑,尤其是怕给人误会,上下两难,敬求先生裁答,感激不尽。
张淑慎
答:这封信的内容我可以说一个字未曾更改,不过张淑慎三个字当然是我遵从作者的意思而捏造的。其实本栏里所发表的信件——尤其是女读者商榷问题的来信——大多数都是用假名发表的,我想这种地方虽近乎说谎——却是公开的——当然可得读者的谅解。
我们读这封信,觉得张女士和那位助教都是好人。照张女士所说,那位助教在求学时代是个好学生,在教学时代是个好教师,在做朋友时代能以切磋学问相勖勉,又可算是一个良友。就是“他的用意恐怕要进一层”,他自己既是“还没有结婚的”,如他不知女士“已心许一人”,而是出于自求终身伴侣的诚意,在他也是一件好事,不能说他坏。所以我认为我们从择友的观点上看,那位助教未尝不是一位可取的良友。
我以为做男子的除夫人外未尝不可有女友,做女子的除丈夫外也未尝不可有男友,最重要的是所择的朋友须正派人,即品性端正的人。依此说来,即张女士“已心许一人”,若仅仅乎和那位助教做个研究学问的朋友,不是绝对不可的事情。不过女士所说“现在青年男女一经接触,难免不归结到婚姻问题上去”,也确是一部分的实在情形,换句话说,她自视“已心许一人”,深恐那位助教“用意恐怕要更进一层”,这种审慎态度,很可敬佩,所以我说女士是好人。那末怎样才好呢?依我的愚见,女士似可直截爽快的和盘向那位助教托出,老实说他的学识品性女士都敬重的,所以要做研究学问的朋友未尝不可,但是讲到终身大事,女士已心许一人,固知他的意思只在做研究学问的朋友(他的真意如何不管,在女士此时对他只得这样说),不过鉴于一般男女做了朋友往往“难免不归结到婚姻问题上去”,所以老实预先说个明白,以免他将来失望云云。(我此处不过说个大意,在女士的书信当然还可说得婉转雅达。)记者个人向来喜欢直截爽口的开诚布公的推开天窗说亮话,我以为隐瞒隔膜可以发生许多误会与恶果,开诚布公直截爽快可以消灭许多误会与恶果。这样一来,女士的“更进一层”的忧虑应该可以化为乌有,而同时并不必和他绝交——假使女士认他是值得做一个朋友的话。
但是还有一点要注意,妒忌心和猜疑心是人类所难免的——至少是现在人类所还难免的——女士所“已心许”的那“一人”究竟怎样,我们不得而知,为避免无谓的妒忌和猜疑起见,女士就是要用上面所说的开诚布公交友的办法,最好也先与那“一人”商量商量,看他的态度怎样。倘使他是一个很能谅解的男子,当然无问题;倘使他连此都不以为然,而在女士因“心许”而必要保持着他的话,那只有连开诚布公做朋友的一层也抛弃了。
至于合作译书的事情,在此事的本身也算不了一回事。例如沈性仁女士嫁给陶履恭君,沈女士便和胡适之君共译了一本《林肯》;又例如俞庆棠女士嫁给唐庆贻君,俞女士便和孟宪承君共译了一本教育名著(书名一时记不起来)。沈胡,俞孟,他们都是朋友,我们并未闻陶唐两君因此吃起醋来。所以张女士和那位助教共译一书之是否可行,也须看她所“心许”的那“一人”的态度怎样。我说这句话,并不是说张女士自己不应有主张而必须依那“一人”为从违,不过是说倘若张女士已爱上了那“一人”而要千方百计的保持着他,那末关于这种可以引起对方醋味可能的事情不得不审慎罢了。
交不到女友的苦处
我是个最赞同自由择配的,但至现在一个女友都没有;而且连接近女子的机会都没有。你想,叫我怎样自由择配呢?要不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怎能够呢?
有人说:你不会托朋友为你介绍几个女友吗?不错,我也曾想到,但朋友中有女友的也很少,有的,也不愿介绍,因为他们存着一个“怕被人家占去”的心理。
编者先生,我现在实是彷徨无措,而且怕要受到旧式婚姻的压迫了。先生,你有什么方法为我解决吗?请你勿吝赐教!
严悫男
答:交女朋友不一定是为着“自由择配”的事情;但是要“自由择配”当然要先有女朋友。所以严先生所感到的苦处,我们很表同情。这种苦痛不但要想“自由择配”的男子有,就是要想“自由择配”的女子也有。平日只见着母亲姊妹姑嫂的女子,于外面交际毫无参加机会的女子,就是有新思想,要“自由择配”,你叫她到那里去择!
那么处在这种境遇的人怎么办呢?我以为处在这种半新不旧的过渡时代,遇着不得已的时候,要有变通的办法。男女两方能先有机会做朋友,诚然最好。否则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倘能加上相当的条件,也不是绝对不能容纳的。例如像严先生的境地,由父母或媒妁(最好是亲友做媒妁,不是三姑六婆)的提议,说某某女士可取,严先生不必因为是最初系由父母或媒妁的提议,就一概拒绝,只要得到相当的机会,彼此先见见面。所谓相当的机会,也一言难尽。试举一例,或可设法找得认识男女两方的亲友,或竟由担任媒妁的亲友,请两家眷属聚餐,便可达到目的。第二步或能彼此有叙谈的机会,或通通信,那就更好。再办不到,彼此既见了面,虽未直接谈话,也间接听见谈吐,再彼此详慎调查家庭环境,本人的已往历史,学识品性等等,也未尝不可加以考虑,加以容纳。总之严先生自己要下一番类似上面所说的那样工夫,要自己加以判断,加以决定,绝不可一概不管,一任你父母媒妁说什么就是什么。
女性化的怕羞性
我年纪虽然二十,但我小的时候女性化的“怕羞性”依然存在,见了不认识的人——尤其是女人——总不大说话;即使有时勉强能说得几句,总是吱吱地说得不流利;倘再多说几句,说话的勇气就会自然地慢慢地消失,同时“怕羞性”就袭进心房,使我的心无能为力去调剂说话的勇气和“怕羞性”的消长!
有人说:“怕羞是由于神经衰弱的原故。据说先天不足的人往往较普通的人怕羞些……怕羞也是一种病症,人为力(譬如医药的疗治)是难于见效的……”这种评论,虽然也有见地,但我自信身体强健,田径赛运动,球类运动,样样都会弄,并且都很喜欢,至于卫生方面,又很注意,然而依旧这样地怕羞,到底什么原故?
因为怕羞,所以我对女友的交际上就受重大打击。我心上诚然要多交几个女友,可是待我有接近女友的时候,我的“怕羞性”就会起来阻碍我和她讲话的情绪,这使我的女友感觉着不乐,以为我不愿和她多讲话了,其实她那会晓得这不是我“不愿”和她多讲话,实在是我“不会”和她多讲话啊!
总之,我现在有交女友的心,苦没有交女友的勇气,求先生指示我个安全的方法,要在交女友的过程中,没有怕羞的阻碍,也要没有怕羞的发现。
车景和
编者按:我们因车君所见询的这件事是心理学上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所以特为请求心理学专家张耀翔先生代答,承张先生于百忙中很诚恳的很详尽的给我们下面的答复,我们非常感谢他。下面都是张先生答复的话:
“怕羞性”人人都有一时期有,不过各人程度不同。久暂不同。你今年才二十岁,没有脱离这个时期,还不算迟。世上有人活到三四十岁以上还脱离不了,并且对于一切人都是如此,那才可虑。
你不过是专对女子,专对年龄相若,与你有结婚可能的女子,才发作。你虽说遇见了不认识的人(包含男子)也是如此,但你既能在高等专门学校毕业,各种运动都会,现在又在某大轮船公司服务,足见你平时遇见不认识的男子很多,并没有多大困难,所以我说你的问题是专对女子。
如果你对于年老或已婚女子及小女孩,也犯这种毛病,你必定更注意这件事,信上必定会提到;现在既未提到,足见你的问题还不是对一切女子,乃是对与你有结婚可能的女子。这诚然算不了病症,用不着找医生。
怕羞是怎样起的呢?多半起于自卑情绪。小孩见了大人,徒弟见了师傅,属员见了上司,乡下老见了城里人,最容易发现。有时起于自卑情绪与自尊情绪的交战,一般人对于生客为何会面红耳赤呢?因为这人的来路不明,我不敢居自尊或平等地位,同时又不愿居自卑地位,一时方寸乱了,不知不觉的便流露于外。你对于青年女子说不出话来,大概是因为你觉得她们太神圣了,自己太平凡了,好像小说里的贾宝玉把女子比清水,把自己比浊泥一样。或者你同时又有一点觉得:像这样菲薄自己,是令女子看不起的,所以说话要非常小心,不要有一句一字贻笑大方,还是少说或不说的好。如果你的毛病在此,那末,以后会见女子的时候,要存一个“她固很好,我也不坏”的念头。(按凡不能作此想者,纵成眷属,终必怨偶。车君可作此想,因为他有曾受高等教育,身体康健,经济能独立,三事足以自豪。)打破你的自卑心,自然畅所欲言,好像对于你的一位小妹妹一样。
女子是不愿意与不如她的男子共生活的呵,几乎是你愈在她面前自尊(却不要妄自尊大,不过时常把你的特长叫她知道罢了),她愈觉得你可爱。不会讲话不要紧,而暴露你不如她的感想,那可危险了。
如何能加增一人的自尊心,即你所说的勇气呢?最妙的莫过于多与女子往来。这倒不必是与许多女子往来,乃是与已经注意的一位女子时常往来,由生疏而熟习,谈话自然如意了。你的论调好像是:我不会讲话,所以我的女友很少,你要知道也是因为你少与女子往来,所以你不会在她们面前讲话,两件事是互相因果的。所以多找机会与女子见面,那怕头几次很觉不安,确是一种根本办法。为人子者的地位不也是很卑微的么?何以在父母前谈话那般自由?无他,习惯了。熟习可以打破一切不平等的念头。
在女子面前说不出话来,也许是性激动太强烈了。情绪——尤指爱情——本来是内部机体或器官的骚扰。这个骚扰可以使人食不下咽,寝不安眠;也可以使人说话的机能暂时丧失。看你求异性伴侣的念头那般热烈,可知你在她们面前的惊喜到了甚么程度了。如果你的毛病在此,你的问题便是:情绪与意志之战,要使你的性激动不妨害你要讲话的意志,惟有练习之一法。循序的练习可以坚强意志,克服畏惧。你若觉得练习二字太空泛,下面便是我的具体方案:
你看完这篇答复以后,赶快去碰你那一位女友,事前拿定“无论如何我这次要在她面前说两句话”的主义。第一句是称呼她一声“密斯某”,在一见面的时候说;第二句是“再会”,在临去或走开了几步的时候说。你在事前并可先想象你面前有一位女子,把这五个字大声念几遍,好像预备演说一样。我想你纵然怕羞,胆小,也决不至于连这五个字也说不出。这是第一课。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除了说上面的两句话以外,一定再要加上“今天的天气很好”“你吃过饭么?”两句。倘若你嫌这课太长,分做两次练习亦可。(编者戏注:这当然是张先生举几句例的意思,也许是张先生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正在“吃过饭”未久之后,所以想到“你吃过饭么?”倘若车君在上午九十点钟的时候,什么人的饭都未曾吃过,或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什么人的饭都老早吃过了,他再用起劲儿问“你吃过饭么?”恐怕车君有被对方认为“阿木林”的危险!)
第三次见面的时候,除了重复说上面的四句以外,还要加上四句,例如“你近来作何消遣呢?”“我不久要到杭州去,你喜欢龙井茶叶或西湖藕粉么?”之类。读者不要笑我这个方案,一切不会讲话的人,都是因为事前没有充分的预备,临时讲演不是个个人能的。
以后每次所说的话,都是比上次多些,如此练习十回以后,恐怕将来只听见你滔滔不绝,不闻她的娇声,反把她弄得害起羞来了。那时“我爱你”“你愿意同我结婚么?”一类的话,也可乘机加入了。谨祝你的成功。
附注:万一这一切方法都失败了,最后你还有通信交际的办法。信里无妨将你的困难向她讲明白,说:“这正是我觉得你神圣不可侵犯,对你一往情深的地方,请你特别谅解。”最后我还要为你担保,你这“怕羞性”,一年一年自然会减少的,上面提出的办法是怕你迫不及待,所以你用不着为这事过于担忧。
张耀翔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