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棚下著火一周,周炭火极旺〔《育蚕要旨》〕,曰攃火〔《广韵》:攃,桑割、七曷二切。《乌青镇志》〕,亦曰灼山〔胡《府志》〕,亦曰炙山〔《乌程刘志》〕。小蚕宜暖,老蚕亦宜暖,暖则易於成茧,况老蚕多溺,著茧即潮,不得火焉能使燥。火盆离棚约二尺。不可过高,亦不可过低〔《吴兴蚕书》〕,使热上升,则乘此萦丝作茧,不停口而尽吐腹中所有矣〔《乌青镇志》〕。城中必盖以灰,不欲其过热,南浔则必吹使极炽,盖肥丝、细丝各有所宜也〔《遣闲琐记》〕。

先是有鸟鸣,如曰“叶贵了”;至是又有鸣者,曰“灼山看火”,意似相警者然〔胡《府志》〕。育者倦极,常有火患〔《涌幢小品》〕。棚下宜贮水一桶,以为不虞之备。

凡蚕作茧,以灼火为第一要著,少不得宜,虽茧丰收,决多病茧,做丝无分量矣〔《吴兴蚕书》〕。又有冷种,不必用火〔《遣闲琐记》〕。凡不用火者,丝缕终不如著火之光〔《吴兴掌故》〕。

蚕初上山,皆聚帘面,未升於帚,骤进火即损蚕,须烧草以烟熏之〔按:即用晒燥之蚕 〕,谓之打闷烟,蚕畏烟即上帚头尖〔《吴兴蚕书》按:蚕得烟即遗溺,可免上帚后遗溺污茧〕。

砂盆贮火,盆底先以灰护之。用四寸长坚硬乾柴填实半盆,再铺炭一层,上加炭一层,发火煨之,树柴煨旺,火力耐久,最省炭〔《吴兴蚕书》〕。

火盆多寡须视屋之大小,亦当酌量炭之大小,若用江炭屑,或川炭屑,火虽旺却不生焰。盆宜垫高,令稍近棚,又宜密布。室大者二十盆,小者十六盆,火稍微即撇开面上之灰,使火长旺,如用近地之大炭,其火生焰,盆稀排,室大者十六,小者十四,离棚须稍远,昼夜在棚下照瞭一看,火力微旺,加减柴炭,一防火星飞爆,预为扑灭〔《吴兴蚕书》〕。

用火宜乘蚕未裹身时旺灼之,不宜灼茧。旺灼蚕身,则乘热摛花,蚕溺皆燥,茧成即不颺绪〔蚕绊荒,谓之摛花。缫丝时丝断茧扬,不能并绪,谓之颺绪。摛,吕支切。《太元经》云:张也〕。若旺於成茧之时,则吐丝缭乱,不及盘旋萦绕,茧成厚薄不均,故蚕既裹身,不得太旺,以帘上常热为度〔《吴兴蚕书》〕。

棚下不可使火气散漫,四围用帘席遮蔽,务令热气上腾。帘帚皆暖,则蚕即摛花而裹身矣〔《吴兴蚕书》〕。

用火第一要匀,若或骤或熄,则成茧缫丝,必至琺阎头颺绪,诸病百出矣〔缫丝时,其茧跳跃上撞,谓之琺阎头。琺阎、丑犯切,跂足也,俗以跳跃为琺阎,读平声〕。旺火宜灼一日夜,周时后减炭,两日后可熄火〔《吴兴蚕书》〕。

天寒火宜旺,天热火宜微,天燥火宜缓,天潮闷虽极热亦宜旺〔《吴兴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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