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劝课类
郑子产开亩树桑。
吴王僚,因吴边邑处女与楚边邑之女争界上之桑,而伐楚。
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桑蔴。
邹鲁滨洙泗,颇有桑蔴之葉。
后汉汝南尹昆为汝阴功曹,令新到官曰,园中有桑以食蚕。
陈为巫令,桑旅生二万馀株,民以为给。
张堪为渔阳太守,劝民耕种,百姓歌日,桑无附枝,麦秀两歧,张君为政,乐不可支。
献帝兴平元年九月,桑再葚,到元德军於沛,年荒,军士以为粮。
表诏在河北军人,仰给桑葚为食。
杨沛为新郑长,课民益蓄桑葚,积浸千馀斛,太祖天子军无粮,沛乃进乾葚。
诸葛亮表后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五十顷,子孙食衣,自有馀饶。
晋令丞尉以官舍有桑皆给之,其无桑及不满三百株皆使吏卒随开,於官舍种桑满三百株。
北燕冯跋下书曰,今田亩荒秽,有司不随督察,欲令家给人足,不亦难乎,桑柘之益,有生之本,此土少桑,人未见利,可令户植桑一百二十株。
后燕录曰,初,晃之迁龙城也,植松为社主,及秦灭燕,大风吹拔之,后数年,社忽有二桑根生焉,先是辽川无桑,及廆通於晋求种。
沈瑀为建德令,教一丁种桑十五株,女丁半之,人咸悦,顷之成林。
齐河清三年,令每丁给永业二十亩为桑田,其中种桑五十根。
苏绰兼司农卿,奏曰,三农之隙,及阴雨之暇,当教人种桑。
唐李能誉谓子孙曰,吾性不好货,遂至贫乏,然吾近京城有赐田十顷,桑若干根,可以充衣。
范子计曰,桑出三辅。
氾胜之书,五月取椹,著水濯洗,取子阴乾之,好治肥田十亩,荒久不耕者,尤好耕治之,黍椹子各三升合和种之,黍桑当顷俱生,鉏之,桑令稀疏,桑正与黍高下平,因以利镰磨地刈之,暴令燥后,有风,调放火烧之,当逆风起火,桑至春生,一亩食三薄蚕。
隋高祖登庸无丁男中男,永业露田,皆遵后齐之制,并课以桑。
唐元和七年夏四月,敕天下州府民户,每田一亩,种桑二株,长吏逐年合计以闻。
会昌二年四月,敕劝课种桑,比有敕命,如能增数,每岁申闻,比和,并无恣加翦伐,列於郦市,卖作薪蒸,自今州县所由切宜禁断。
宋太祖诏在官吏谕民,有能广植桑垦闢荒田者,止输旧租,民伐桑为薪者罪之,剥桑者分首从定罪。
熙宁元年劝民栽桑,帝曰,农桑者衣食之本,民种桑柘,毋得增赋。
张咏为崇阳令,令民拔茶栽桑。
乾道元年,都省言淮民失业,宜先劝课农,令丞植桑三万株,至六万株守倅部内,植二十万株,以并论赏有差。
元世祖中统三年,诏征戍军士及势官,毋纵畜伤禾稼桑枣,又诏种植桑枣,不得擅兴不急之役,妨夺农时。
世祖即位之初,诏天下,国以民为本,民以衣食为本,食衣以农桑为本,於是颁各路农桑辑要之书,至元七年,又颁农桑之利。
大德年,申扰农之禁,纵畜牧损桑者,责其偿而后罪之。
至大二年,淮西廉访事,苗好谦献种莳之法,其说分农民为三等,上户地十亩,中户五亩,下户三亩或一亩,皆筑园之,以时收桑葚,依法种植,武宗善而行之。
延祐三年,以好谦所植桑,皆有成效,令如社出地,其时桑苗,以社长领之,分给如社,四年,又令民各畦种之。
姜彧知滨州时,行营军士,多占民田,坏民桑枣,彧言於中书,遣官分画疆界,强猾者治之,课民种桑,民谓太守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