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按照《中国近现代稀见史料丛刊》的要求,入选本书的集句作品版本包括刻本、石印本、抄本和稿本,而且在新中国成立后没有公开出版。这些版本大都比较罕见,其中包括几种孤本。

二、本书所收作品包括集句诗、集句词和集句文三类,个别文集包括了两类及以上的作品。

三、本书尽量保持各集原来的面貌,原有的序跋、评点一律保留,原书中的小字一律不变,并且保留其在该集中原来的位置。

四、由于集句诗、文使用的句子大都可以查找到原来的出处,所以可据其校勘诗句和作者的正误。

五、所选各集中集句诗、文中的错误,或因集句作者误记,或为集句作者故意改动,或为后世传写致误。本书在不改动正文的情况下,在当页下注出出处和正确的文字。

六、凡所用语句与原作者不同者,注码置于该句之后;凡原注作者、题目有误者,注码置于原注之后;如果两种情况同时存在,则依据前一种情况执行。

七、所选各集在注释作者时,或使用姓名,或使用字号,或使用谥号,或使用官职,或使用郡望,只要没有错误,则不加校勘;注释标题时大多对原文加以压缩,但只要没有错误,亦不加校勘。

八、所选各集注释集句诗、文的体例各不相同,或在题下,或在文中,或在文后,本书一仍其旧。

九、所选各集中使用的句子或者原来有异文,或者原来作者有争议,只要为其中之一,本书一仍其旧。

十、所选各集中的集句诗、文凡因避讳原因改动前人诗句或作者姓名者,则直接改回,不另作注。如“元”、“宏”,直接改回“玄”、“弘”。

十一、在校勘文字时,如果作者所属朝代单一,如集唐诗的诗句作者都是唐人,则不注出作者的朝代;如果涉及多个朝代,则注出作者所属的朝代。

十二、所选各集中原有的异体字,一律改为规范字;但如系古今字或通假字,则一仍其旧,不作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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