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麟

十 麟

之趾

古人婚礼纳征,用鹿皮为贽。《仪礼·士婚礼》“纳征,玄纁束帛,俪皮”,注“皮,鹿皮”,崔骃《婚礼文》“委禽奠雁,配以鹿皮”,《说文·鹿部》“丽……从鹿丽声,礼丽皮纳聘,盖鹿皮也”。然以《野有死麇》篇证之,上古盖用全鹿,后世苟简,乃变用皮耳。《说文·鹿部》“庆,行贺人,从心从 ,吉礼以鹿为贽,故从鹿省”,此据小篆为说,殆不可信。庆,金文《秦公 》作庆, 文曰“以受屯鲁多厘,衅寿无疆, 疐在天,高弘又(有)庆,灶囿四方”,庆与疆方为韵,宋人释庆最碻。 其字于卜辞则为麟之初文, 辞曰“□(原文此处为□)戌卜贞……王……庆驳 ……”字与驳 连文,诸家释麟亦不可易。 是庆与麟古为同字。 《尔雅·释兽》“麟,麇身牛尾一角”,又“ ,大麃,牛尾一角”。而《史记·武帝本纪索隐》引韦昭曰“楚人谓麇为麃”(麇麇同),是麟与麠一物也。 (庆) 声类同, 盖即 (庆)之后起形声字,庆则麟之讹变。然《说文》 之重文作麖,而从京之字如凉倞谅等均读来母,故麟又读来母,而孳乳为庆。 麟与麟同,鹿类之中,莫尊于麟,故古礼纳征用贽,麟为最贵,因之麟遂孳乳为庆贺字。知纳征本用麟为贽,而《二南》复为房中乐,其诗多与婚姻有关,则《麟之趾》篇之麟,或系纳征所用。麟麇同类,《麟之趾》篇之以麟为贽,犹《野有死麇》篇之以麇为贽矣。且《序》曰“天下无犯非礼”,此礼字当即指婚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诸所以防淫佚、禁暴乱之节文。《汉广序》曰“江汉之域,无思犯礼,求而不可得也”,《野有死麇序》曰“虽当乱世,犹恶无也”,《氓序》曰“义消亡,淫风大行,男女无别,遂相奔诱”,《有狐序》曰“古者国有凶荒,则杀礼,而多昏,会男女之无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大车序》曰“义陵迟,男女淫奔”,《东门之墠序》曰“男女有不待而相奔者也”,《东方之日序》曰“君臣失道,男女淫奔,不能以化也”,《载驱序》曰“(齐襄公)无义,……与文姜淫”,《猗嗟序》曰“不能以防闲其母”,凡《序》言礼,十九皆谓为男女大防之礼。《麟趾序》亦以礼为言,是已暗示此诗与婚姻有关,因知所谓“无犯非礼”者,正谓夫家能行纳征之礼,不以强暴相陵,而求急亟之会耳。此《麟趾》为纳征之乐歌,证诸本序而益明者也。至《序》又谓《麟趾》为《关雎》之应,及《传》所谓“麟信而应礼,以足至者也”,并以麟为瑞兽,则俗师怪迂之谈,无足深论,固知以谶纬说诗,不特齐学为然矣。

又案诗曰“公子”,“公姓”,“公族”者,谓此纳征者乃公之子姓,公之族嗣也。《文选》王融《曲水诗序》张铣注曰:“《麟趾》,美公族之盛也。”则误以独体名词为集体名词,故尔为此肊说。此亦不可不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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