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枚

九 枚

伐其条

施于条

枚之言微也,故枝之小者谓之枚。《说文·木部》曰“条,小枝也”,《广雅·释木》曰“枚,条也”,《太玄》二《达》“阳气枝枚条出”,宋衷注曰:“自枝别者为枚,自枚别者为条。”是条也,枚也,皆小枝也。《汝坟》篇二章“伐其条肄”,《传》曰“斩而复生曰肄”。案斩而复生之枝亦小枝诗一章曰“伐其条枚”,二章曰“伐其条肄”,条枚犹条肄矣。《旱麓》篇“施于条枚”义同。《汝坟传》训枚为干,《旱麓传》训枚为本,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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