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上书”真相

文/谌旭彬

1895年3月,正值甲午战败,康有为偕弟子再度入京会试。多年后,类似描述——康有为在1895年领导上千名举人,联名上书光绪皇帝,反对政府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并提出系统的变法方案,史称“公车上书”,维新派由此登上政治舞台——成了历史常识。只是,越常识的东西,往往越远离真相。

伪上书

自晚清以来,谈及“公车上书”,所用史料基本取材于康有为自撰《我史》。其记述如下(为方便阅读,对原文作了通俗化处理,下同):

朝廷命李鸿章赴日求和,议定割让辽台并赔款二万万两。三月二十一日谈判电报抵达北京,我提前得知消息,马上让卓如(梁启超)去鼓动各省。先鼓动了广东举人上折子抵制和议,湖南举人随声附和。二十八日两省举人同时呈递奏折,广东八十余人,湖南全省参与。我与卓如又分别拜托朝中官员进行鼓动,各省举人均极为愤慨,连日上奏,奏章堆满都察院……我认为士气可用,遂召集十八个省举人在松筠庵集会商议,签名者达一千二百余人。我用一天两夜时间起草了一份万言书,内容包括拒和、迁都、变法三大项。卓如、孺博(麦孟华)连日抄写,传遍京城,士气愤涌。四月八日前去投递,都察院以皇上已在和约上用玺,事情无法挽回为由,拒绝接受上书。

康的这段记载,对事情的前因后果交代得相当完整,长期以来,被视为关于“公车上书”事件最权威的表述。但考之史料,这番自述漏洞百出,严重作伪。事实是:康有为组织的此次上书根本没有付诸实施,康有为根本没有去都察院递交过什么上书。

相关证据是很多的,此处仅举一例。康有为一再声称上书之所以未成,是因为都察院拒收。这是对都察院的严重诬蔑。事实上,都察院在1895年的上书大潮中,起到了领头羊的作用,洪良品、余联沅、褚成博、王鹏运、丁立瀛、庞鸿书、刘心源、高燮曾等二十余名都察院御史都曾上奏极谏,有些甚至连上数折;当时实际主持都察院的三位堂官,裕德、沈恩嘉和寿昌,都上奏反对和约,主张再战,是1895年上奏浪潮中品级最高的堂官。说都察院守旧顽固,拒收康有为发起的上书,完全不符合史实。

康有为说四月八日都察院以和约已成,再上书于事无补为由拒绝接受和代递自己的上书。这同样不符合史实。据茅海建教授考证,就在四月八日当天,都察院还向朝廷代奏了官员举人的上书十五件之多!这些奏折最晚递至都察院的时间是四月六日;四月九日,都察院又代递了十件条陈,条陈上注明的投递日期,有三件赫然正是四月八日;四月十一日、十五日,都察院再次代递了九件条陈,其中两件条陈注明投递日期为四月十日,一件注明投递日期为四月十四日。

康所谓四月八日都察院不接受上书,显然是谎言。事情的真相是:康有为根本没有去都察院递送上书。对此,1895年夏天在上海出版的署名为“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的《公车上书记》一书本有明确交代:“是夕(四月八日)议者既归散,则闻局已大定,不复可救,于是群议涣散……而初九日松筠庵之足音已跫然矣,议遂中寝,惜哉惜哉。”——所谓“议遂中寝”,意思就是根本没有去都察院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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