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浜中路××号

方浜中路××号

上海是一个奇特的地方,带着表面的奢华和深深的腐败;一个资本主义式的社会,极度的奢华与极度的贫乏并存共生;一个半殖民地,一小撮外国帝国主义分子践踏着中国的普通百姓;一个混乱的地方,枪统治着拳头;一个巨大的染缸,乡村来的新移民迅速地被金钱、权势和肉欲所败坏。简言之,这个“老上海”是一个带着世纪末情调的都市。

——伍湘畹

方浜中路××号已经永远地消失了。连同西边那爿很有年头的烟纸店(那家烟纸店曾经卖过五分钱一包的话梅)、东边那家终日飘散着板蓝根气味的中药厂,以及延伸了差不多一个世纪的蛋咯路一起,隐藏进了那些人记忆的深处。

1996年底大动迁的时候,紧邻××号的那户人家在一片废墟和骇人的鼠患中死死地在原处“钉”了一年。他们的两层楼简房在残垣断壁间炮楼似的耸立,紧邻的××号才得以暂时逃脱被推倒的命运。已经搬到浦东花木的××号的人,趁着每月去厂里拿退休工资的机会常回“老家”看看。在菜场尚未搬迁之前,他们还眷恋着那里风味独特的鳗鱼丸、臭豆腐、酸咸菜,间或还提了熟食回去。他们总要提了那些菜有意地走到老房子那里,有些伤感地看着自己的房子被剥蚀成千疮百孔不忍卒睹的样子,他们还在那里闻到了刺鼻的尿骚味——民工将它当作了现成的简易厕所。

现在,方浜中路成了上海文化老街,带上了一点矫情的怀旧和精致,像一个梳洗得很干净的美人。很多年前的方浜中路和现在是很不一样的,那时候,这条路是粗糙的、亲近的、憨拙的。这条路上有黄水四溢的公共厕所,有卖最美味的阳春面和小馄饨的点心店,有后来消逝了的老虎灶,有叫卖“老虎脚爪”油酥大饼的早点摊,空气中还会早晚定时飘散生炉子的煤烟,当然少不了天不亮时就热闹起来的刷马桶的水声……

五十多年前,一个下着小雨的上午,两岁的紫雯在坐了一夜的独轮车又乘了一天的汽车,被王家姆妈从丹阳乡下背进方浜中路××号的时候,那个方寸之地已经住了不下十户人家。在紫雯家不到五个平方直不起腰的木阁楼上,甚至还挤了一家人。紫雯的父亲王子灿收了房租,俨然做起了二房东。王家姆妈做饭的地方不容转身,煤炉下是一口深井,井水冰凉刺骨,平日里用一张黢黑的木板盖着。从紫雯家的厨房往北,紧接着一条狭窄的黑漆漆的过道,过道里摆满碗柜杂物炉灶,横里还睡了个人。过道尽头,又搭了两间阁楼,脆薄的楼板,谁家喝粥,隔壁听得一清二楚。

在老城厢,像这样的房子比比皆是。

紫雯在××号住到高中毕业,进仪表公司做了秘书,结了婚,后来又随丈夫去外地工作,才算是暂时告别了那栋简屋。紫雯走的时候,已经是六十年代的最后一年,××号里搬得只剩四户人家了,空间才稍稍宽敞起来。

王子灿老两口依然住着。夏天的傍晚,年过花甲的王子灿提水冲了自家门口的蛋咯路,支起一把泛红的竹躺椅,边摇蒲扇,边听半导体。渴了,啜一口紫砂茶壶里的凉茶,一派悠然,仿佛是得尽了人间所有幸福。弄堂里微风习习,那风里依稀捎带了黄浦江上的咸腥味儿。邻居在门口搭了桌子吃饭,喝着廉价的黄酒,就着盐水毛豆肉饼炖蛋糟脚爪之类的下酒菜,享受着平民式的快乐。

方浜中路这条窄长的马路其实是占尽了地利的,往东穿过豫园直通小东门,不出几步就是十六铺码头;往西延伸至老西门,那也算南市(如今南市区也已并给了黄浦区)繁华的商业区了;往北几百米就是金陵东路,去南京东路步行即到。住在危棚简屋石库门里的人们虽饱受拥挤之苦,心里却存着点隐约的优越,免不了要啜着黄酒阿Q一番。

而如今此般风光不再,浓烈而亲切的烟火气消失殆尽,但凡见过或体验过这番图景的人们,当他们站在生活的另一端朝这端眺望的时候,总有恍若隔世的感觉。那些平常人家的故事如浮雕一般漂在一些人的记忆里,也镂刻进了生活的底里,也许,那才算得上一种最朴素的真实。

金发的两个女人

老柴从前是四马路上的“野鸡”。“野鸡”,该算是妓女里最低档的一种了。四马路现在改叫福州路了,成了上海的文化街,一派书香。据说,那时的四马路却是以“鸡”多闻名的。

老柴精瘦精瘦,脑后扎个髻,插个碧玉簪子,把自己妆扮成小家碧玉的样子。老柴住在方浜中路××号,每天去四马路上接客,风雨无阻。××号里的女人没一个看得上她,老柴得过淋病,也得过梅毒,差不多把性病给全占了。可老柴还是活得好好的。有了钱,总舍得弄只鸡来炖,犒劳犒劳自己。每每老柴打牙祭,那鸡的香味和抹布灰尘的霉湿味混在一起,浓得几乎要撑破老房子的薄墙。

老柴干这个行当足有十多年。解放军进上海后,她自然是没了营生。老柴要结婚了。在老柴四十岁那年,金发住进了××号。金发比老柴小上十来岁,是个苏北小阿弟,原先成天挑着馄饨担子走街串巷。那时,老柴已没有了生育能力,两人商议着领养了个襁褓里的女孩,取名叫玲娣。

那玲娣人小鬼大,长到五岁就能帮着挑担的爹爹卖馄饨,收钱找钱从来没出过差错。后来进学校读了书,又是个天生的读书胚子,功课门门5分。在××号的那些孩子里面,玲娣算得上是最摩登的一个,第一个烫头发,第一个学会溜冰,也是第一个把自己嫁出去。玲娣十几岁的时候,和老柴时有龃龉。她晓得自己的身世,自然也听说了养母的一些“旧事”,心里早就结了块疮疤。她对紫雯说,自己迟早要翻身。紫雯那时也是十几岁的年纪,已懂了玲娣话里的意思。听见玲娣和老柴大声争吵,紫雯在门外怔怔地看着,心里佩服着玲娣的“勇敢”,也有几分说不清的同情在里面。

老柴是出了名的吝啬和贪小,时常趁大人不在的时候找紫雯借盐借米,每回都是有借无还。紫雯知老柴欺小,便生了心眼。有一回,鼓足勇气向老柴讨还。老柴却从此记恨了紫雯,说这个小人“门槛太精”,还时常背着王家姆妈朝紫雯白眼睛。老柴一向觊觎紫雯家的厨房,有过几次偷倒酱油偷拿咸肉的记录,甚至有一次偷吃了碗柜里发霉的粽子,还错把味精当白糖,结果塞了满嘴的味精,涩得直伸舌头。紫雯从门缝里看见老柴狼狈地在那里扇舌头,发出痛快肆意的笑声。老柴拍拍屁股,回头狠命地瞪了紫雯一眼,嘴里嘟嘟哝哝,恨恨地说:“走着瞧!”没过多久,紫雯的班主任杨老师来家访,老柴把杨老师拉到一边,说了好多紫雯的坏话。杨老师信不信老柴的话倒在其次,紫雯却从此在心里和老柴结了怨。

紫雯生女儿那年,老柴重病在床。不久,就一命呜呼了。那时,紫雯正在坐月子。白天的时候,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偌大的××号里只剩下紫雯和蜡烛包里刚出生的婴孩。老柴的家正对王子灿家的门,她家门上挂着黑白挽联,头七未过,里面设了灵堂。那气氛阴森怖人。紫雯坐在床上,警惕着门的响动,仿佛听到阴风过堂。看来老柴和紫雯积怨未了,临到死了,还要来吓紫雯一吓。

金发正当壮年,几年后,顺理成章地续了弦。金发再婚后,嫁出去的玲娣便再也没有回来过。嫁过来的女人比金发小上几岁,自己的男人跑了,带过来一男一女两个“拖油瓶”。人们不晓得她姓甚名谁,一律叫她“小毛妈”,小毛,是那男孩的小名。没有人对金发的再婚说三道四。这地方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故事。都是经历了颠沛流离的人,风尘路上世事无常。那弄堂里就有几个好女人孤身带着孩子过活,男人不是跟人跑了,就是出外跑码头没了音信。

金发有了自己的女人,从此却再也没有自己的骨肉。金发为人宽厚,把小毛妈的两个孩子当自己亲生的来养。那时,金发凭着做馄饨大饼的好手艺,进饮食店当了店员,小毛妈也有一份收入微薄的工作,一家人的经济算是有了保障。小毛妈有亲戚在美国和香港,八十年代末,金发两口子头一回去了香港,回来后在邻居里好好风光了一番。金发算是翻身得解放,早已和从前那个穿白褂戴白帽两手沾面粉的形象挥手告别,穿上西装打上领带,衬衫要穿全棉花格子的,冬天的时候头上戴扁扁的导演帽,再也不是那个挑馄饨担子的小苏北了。

只可惜小毛不争气,将近三十岁的年纪还游手好闲,没读多少书,又怕苦干不了粗活,终日在家吃父母的。这时候的金发夫妇已经到了当年老柴那个年龄,这个拼凑起来的家尽管常有口角,但还算和睦。结了婚的长女总要带了夫婿孩子回娘家看看。这天的桌上总是异常丰盛,七八口人围坐在十平米大的小屋子里,门敞着,那香气就飘满了整栋房子。可是,金发在热闹过后,总有些若有所失的样子。他想的是玲娣。

于是,要说这热闹和幸福,多少是有些虚构的。

小毛很快也结了婚,新娘子是在路上搭识的。结婚的时候,新娘的肚子里已经有了几个月身孕。新娘叫惠芬,刚嫁过来,就成了小毛妈的对手。白天,小两口在小毛妈这里搭伙,晚上回他们租的小屋子去睡,饭钱一分不付。小毛仍旧没有工作,当营业员的惠芬心甘情愿地养他。不付饭钱,自然就变得理所当然。小毛妈天天在天井里念叨惠芬的不是,听的人倒没听出惠芬的多少坏来,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很是了得。果然,九十年代刚开头,惠芬就把儿子抛给小毛,孤身一人到澳洲打工扒分去了,这一去,就是六年。

小毛每个星期到隔壁的烟纸店和惠芬通电话,空了就跑去筑长城,儿子扔给了老头和老太。金发把小毛的儿子当作了自己的亲孙子,天天追着孩子喂他“太阳神”,每个星期都要吃上一顿甲鱼童子鸡,把这孩子喂成了个小胖墩。小胖墩长到六岁的时候,小毛再也熬不住了,三番五次打电话催惠芬回来,还威胁说,假如不回来就把惠芬全家杀了。

不知是小毛的威胁起了作用,还是夫妻两人真的感情笃深,惠芬回来的时候,弄堂里的人都感叹,这女人不变心真是不容易。在他们眼里,小毛除了身高马大,实在是没有多少值得留恋的地方。惠芬回来那天,老两口把房子让给了他们,自己睡到他们租住的小房子去。那天夜里,金发家的床吱吱嘎嘎响了一夜,××号里几乎所有的人家都听见了。

到了1996年底动迁的时候,金发家又只剩下老两口了。惠芬回来不到两年,又心有不甘地去了美国,半年后,奇迹般的把小毛和儿子都办了出去。有人猜疑说他们是偷渡,但毕竟是猜疑而已,不足为据。金发却得意了好一阵,逢人便夸耀媳妇本事大。

金发家是第一个搬到花木的,他们爽快地交了七万块钱,得了两套房子。小套的给自己,大套的留给小毛。但那大房子一直空闲着,小毛他们一年半载是回不来了。不但如此,而且音信杳然,电话也懒得打一个。金发和小毛妈真的是到了相依为命的时候了。

又过了两年,到了1999年的年初,小毛妈的右脚忽然开始溃烂,烂得不成形的时候,金发才陪她换了三辆车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恶性黑色素瘤,金发不懂,小毛妈也不懂,逢人也说不清楚,只知道是脚烂了。小毛妈给切去了半个脚掌,右脚成了个肉坨坨。小毛妈出院回到家,人已瘦得不成形,成天躺在床上。伤口迟迟不愈,支撑着上厕所,觉得自己的右脚像一截绑在刀锋上的肉桩子。就这么才捱了半年,小毛妈开始向金发叨叨着“心口疼”,到医院一查,才发现癌细胞已经转移了,医生说,小毛妈来日无多了。

医生的这番话,金发是听得分明的。那天中午,七十六岁的金发赶回家去取住院费,走到医院门口,却迈不动步了。于是,他便在医院门诊的台阶上傻傻地坐了下来,手里捏着被揉皱了的小毛妈的诊断书。他看看头顶那片被高耸的屋顶挤成一小块的灰白的天,绝望地想,他在这个世界上将再也没有一个亲人了。他在四周鼎沸的人声中第一次痛切地意识到,那些他苦心养大的孩子原来没有一个是真正属于他自己的。

陈小刀

张根明第一次这么肆无忌惮地骂陈小刀的时候,才十五岁。陈小刀是他的母亲,一个早年丧夫的寡妇。

陈小刀住在方浜中路××号的前门,住了五十多年了。她那屋子与其说是屋,不如说是棚。占据了天井一隅,区区十来个平米,三面砖墙,一面板墙,房顶上铺了几层油毛毡,起大风时须用砖头压住。就这么一间屋子,曾经住了陈小刀和她的四个子女。

陈小刀的亡夫是个哑巴,但生的孩子没有一个是哑巴。哑巴在世的时候,靠帮人打木器过活。哑巴有一手好手艺,小到板凳,大到衣橱,样样在行。只要哑巴在,天井里就堆满了刨花,经过的人仿佛在雪地里走,深一脚浅一脚。

哑巴留着一头灰白的半长发,一律向后梳,齐到耳根。穿一身竖条子的对襟褂子,沾了满身的碎木屑,四季不换。哑巴一边刨木头,一边咿咿呀呀地唱,一支没有曲调的无词歌,像鸟叫。兴许是哑巴的声带不同常人,那歌声颇有几分异样。他有时会吼叫两声,像是要发泄郁闷,那声音尖而细,听来像有砂轮从耳膜上碾过。这时候,陈小刀就会在边上骂哑巴“作死”。陈小刀的口型,哑巴全然能分辨清楚,他便拗过脖子,咿咿呀呀地“回骂”。那声音依然像是在唱,就这么一个骂,一个唱,很是热闹。陈小刀不到三十就发福,那时候的市井女人都不戴乳罩,陈小刀站在那里指指戳戳,胸廓依着她的动作颤颤巍巍,已经有点溃不成军的意思。

陈小刀三十五岁那年,哑巴真的“作死”了。那年,小儿子张根明刚好十五岁。

张根明刚开学,那天一大早,就吵闹着要穿新做的褂子。陈小刀正忙着生炉子,哑巴刚死,心里憋闷着,听小儿子一吵,那委屈就化作了火气,一股脑朝儿子身上撒。她顺手找了件褂子,往儿子身上一摔,道:“出去,有种别回来!”

张根明抓起扔过来的褂子,往光着的膀子上一搭,指着老娘就骂上了:“操×!”那话音从他正变声的嗓子里冒出来,多少有点突兀。陈小刀先是一愣,立马回过神来,操起炉铲就朝张根明身上扔。

张根明闪身一躲,抬脚就往门外窜,边跑嘴里还恨恨地说着什么。张根明觉得自己是有足够的理由恨陈小刀的。

陈小刀刚从武进乡下到上海时,举目无亲。她和哑巴相识在外白渡桥上,哑巴正推着一车的木板凳艰难地上桥,在那里闲逛的陈小刀便上前推了一把。哑巴觉得后面松缓了,回头一看,陈小刀就冲哑巴甜甜一笑。两个人算是认识了。再后来,就住到了一起。

陈小刀和哑巴结婚五年,生了四个孩子。头三个是女孩,末了才生了张根明。哑巴继续靠做木匠活营生,陈小刀在邻居阿六的大饼摊上帮忙。

方浜中路上,几十年来都是人流穿梭、车水马龙,阿六的大饼摊每天早晨都是生意兴隆。那阿六生得一副邋遢相,成天鼻涕眼泪,刚抹了把鼻涕,就把湿漉漉的手伸进了面粉团。所谓眼不见为净,吃大饼的人好像也不太在乎阿六的模样,只管吃就是了。陈小刀站在边上帮着收钱,乍一看,这两人倒像一对夫妻。

张根明十四岁那年,有一回从学校赶回家拿落下的作业。正是下午两三点钟光景,××号里的人全空了。自家的门是虚掩着的,窗帘也拉得严严实实。张根明刚伸手取了作业本,就听见木阁楼上有窸窣之声,便停下步子,站在那里静静地听着。那声音响了一阵,没了动静,然后就听到了厚重的脚步声,一个男人,整理着衣服从竹楼梯上爬下来。张根明看清了,那是大饼阿六。阿六见张根明呆在那里,先是一怔,很快又恢复了常色,伸出揩鼻涕的右手,摸了下张根明的后脑勺。这时候,就听陈小刀在阁楼上用气声说:“怎么这么快就走啊……”

陈小刀话音未落,张根明涨红了脸拔腿就往门外跑。从此,张根明就觉得自己恨透了陈小刀和阿六。

哑巴死后,张根明和他母亲更少言语。等到几个姐姐先后出嫁,张根明和母亲相依为命了,那时,阿六也已归西,张根明少了眼中钉,母子俩才稍稍和缓起来。

张根明初中毕业逢上上山下乡,自然而然地去了江西,在那里娶妻生子,算是扎了根了。

转眼又是十多年。陈小刀的大女儿也已六十岁了。陈小刀还是胖,胖得松松垮垮。她动了一次白内障手术,视力也未见大好,常常把擦脚布当洗脸毛巾用,结果擦了满脸的癣。她喜欢独住,喜欢一个人烧点吃吃。陈小刀八十岁了,胃口像四十岁的人一样好,一顿能吃一大碗米饭。她的力气也大,夏天的时候,能端动一大盆洗澡水。还是那间破屋,外观和早先已经大不一样了,粉刷过,里面也添了好些像样的家什。陈小刀洗完澡,把那一大盆淘米水似的污水从屋子里颤颤巍巍挪到天井里,朝下水道一倒,天井里就一片白色汪洋。旁人夸她气力大,陈小刀很高兴。

陈小刀不喜欢女儿们常来。尽管如此,三女儿彩英还是一定要来,每回来,都要带上一只杀好的鸡或者炖好的排骨汤。后来两年,来得尤其勤快。陈小刀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开心的,觉得彩英是最靠得住的。彩英看上去是个泼辣女人,眼睛奇大,有一手缝纫好手艺,后来干脆辞了职在家开起了服装店。只有一样不顺心,彩英一家三口挤在一间老式公房里。那些年头,上海人最愁的就是房子。彩英对母亲说,希望把外孙女的户口落在××号。彩英说:“将来您走不动了,只有我才会照顾你。”陈小刀觉得彩英的话很对。

这一年,张根明的儿子也到了上高中的年纪。张根明回到上海,硬着头皮和陈小刀商量,希望把儿子的户口迁回来,落在母亲这里。知青子女回沪是有政策的,张根明心想,这根本就是不是问题的问题。没想到,陈小刀死活不答应。说这么多年你眼里没我这个妈,我眼里也不会有你这个儿子云云。张根明一听,火冒三丈,一拍桌子骂起山门。骂的还是十五岁那年骂的老话,而且把那件丑事兜底翻了出来。陈小刀坐在那里气得直摸胸口,整栋房子的人都跑出来劝骂,门口拥了好多人,陈小刀的旧事自然成了公开的秘密。

1996年底拆迁的时候,陈小刀的私房抵了出去,在浦东北蔡换了套二室一厅的新居,陈小刀和彩英住到了一起。八十六岁的陈小刀睡在门厅里,四面穿风。不过半年,彩英和两个姐姐便商议着要把老太太送到养老院去。“房子太小,老太太又太胖,挤来挤去不方便。”彩英剔着她的长指甲说。说好了,养老院的费用不能超过四百块,那正好是陈小刀退休工资的数目。

陈小刀住进了养老院。四百块一个月的养老院里睡的是通铺,十多个人一间。八十九岁的陈小刀是里头年纪最大的。年纪虽大,比起那些患老年痴呆症的老人,陈小刀的脑筋却清楚得很。彩英来看她,正说着话,同室得了健忘症的张阿婆问:“这是你女儿啊?”“对。”陈小刀点点头。过了一会儿,张阿婆又问:“这是你女儿啊?”陈小刀有些不耐烦了,拖长了声音说:“是——”当张阿婆问第三遍时,陈小刀忍不住了:“我都说了两遍了,你怎么还问!”于是,所有的人都夸陈小刀脑子清爽,可陈小刀却觉得傻里傻气的他们要比自己有福气。

囡囡

囡囡是王子灿的小名,这种名字用在一个男人身上,多少是有些奇怪的。据王子灿自己说,他出身书香门第,曾祖父是当地远近闻名的秀才。小的时候,父母对他宠爱有加,连鼻涕都是保姆用嘴给吸出来的。对他的话,没有多少人信,包括王家姆妈和紫雯。抗战以后,王子灿的现实就是一介从常州来上海学生意的学徒,立稳脚跟后,就开了一小爿红木作坊。解放后,家产无多,王子灿在成分这一栏里填的是“小业主”。

王子灿是在四十年代搬到方浜中路××号来的,租的是后门,临着弄堂的街面房子。王子灿生得面庞俊朗,又颇重仪表,总穿一身长衫,很有风度。八十岁的年纪上,一头银发仍然梳得纹丝不乱。

当年,王子灿和王家姆妈算是自由恋爱,都是身在异乡,便有了同病相怜的默契。王家姆妈十六岁那年跟着同乡来上海闯码头,二十岁出头认识了王子灿。王家姆妈回忆说,当时他们做工的地方是楼上楼下,每天都能照面。想来,王子灿白面小生的模样是得了不少便宜的,他要比王家姆妈大上九岁。

王子灿每天早上从来不吃泡饭,吃的都是自己亲自煮的银丝面。端上一碗热腾腾的漂着葱花和猪油星子的面,边上总要配上一小碟醋浸姜丝。那习惯,几十年不改。王子灿的行头并不多,但件件挺括,质地多是毛料的,穿前必要熨过。他的一件毛料上衣,经裁缝改改,成了紫雯工作时的纪念。多年后,紫雯又把那衣服改制成了当时时髦的夹克,给了上小学的女儿。算一算,这件衣服历经二十多年传了三代人。

王子灿对布料的钟爱和挑剔传承给了紫雯,他常买了各色布料当作礼物送给小辈,而紫雯是见到好看的料子就抑制不住消费的冲动,于是家里的橱柜里常年藏了成打成打的料子,做也做不完。

王子灿和王家姆妈曾是闹过离婚的。很早的时候,有一天回家,王子灿小心地对王家姆妈说,他在外面有个女人,那女人怀了他的孩子,现在那个女人正在医院里,已经生了。王家姆妈犹闻晴天霹雳,这一夜,谁都没睡。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王家姆妈就说要和王子灿离婚。王子灿不肯,说什么也不肯。王家姆妈和王子灿吵架的时候,就厉声叫他“囡囡”,这样一个昵称,吵架时竟成了骂人的话。

过了些时日,心慈的王家姆妈偷偷去医院看了那女人,还带了一锅鸡汤。那女人孤身一人,养活自己都困难,不要说再负担一张嘴了。王家姆妈留下了鸡汤,抱走了那个刚出生的男孩。她对那女人说:“你要是放心,这孩子以后由我来养了。”女人含泪谢过,从此音信全无。

那时,王子灿已经进了上海口琴厂,王家姆妈在国棉一厂上班。那孩子是和一只奶糕锅子一起抱过来的,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哭的气力。没想到撑不过几个月,就在襁褓中夭折了。这些事情,紫雯还有些依稀的印象,但都记不全了。

王家姆妈从来不记王子灿的旧账。在紫雯的印象里,王家姆妈是她见过的最大度慷慨的女人,给别人送东西,腿脚比谁都勤快。在那些弄堂邻居里,一家吃馄饨,十家都有份。自家有了些干货零碎,就想着让邻家的姐妹分享。王子灿到了晚年,变得有些吝啬,对王家姆妈的大方颇多微词。

王家姆妈向来逆来顺受。王子灿可以为了汤里少放了盐掀桌子,甚至在卧床不起的最后几年,还把老太太的胸口打出了淤青。

那几年,紫雯的女儿已经上了大学,她暂时住回了方浜中路××号。这种烟火气颇为浓重的市井生活,离那小姑娘是有些遥远的。夏天的时候,当所有人都倾巢而出,搬了小板凳在弄堂里乘凉聊天的时候,她都窝在屋子里,像要躲避什么。她还害怕穿过弄堂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向她行注目礼。他们望着她的背影,小声地指指点点。几乎每个从弄堂里经过的人,都有可能成为人们的谈资。

那小姑娘上大一的那年冬天,王子灿死了。他是死在××号的。家里人想他得的是胃癌,但医生没有给出最后的诊断。医生们变得越来越麻木不仁,他们觉得对一个八十六岁燃尽了生命的老人,给不给确诊都是无关紧要的了。王子灿死的时候,只有王家姆妈在身边。王子灿死的时候,干干净净,和他活着时一样。

那天,紫雯的女儿正在学校里准备期末考试。王子灿死的那天晚上,她梦见了他。仅是梦而已,那女孩并没有相信那会是真的。几天以后,考完了试,才接到紫雯的电话,告诉她外祖父去世的消息。那女孩就在电话亭里放声大哭,她一边哭一边往回走。脑子里全是这样的场景:那是她小的时候,睡在方浜中路××号的阁楼上,床上洒满了从老虎窗射进来的阳光。每天早晨,王子灿都端了买来的小馄饨走到楼下唤她:“起来哉,小馄饨买来哉!”

……

紫雯的女儿在方浜中路××号断断续续又住过几年。大学毕业后,她便留在了上海。多少年过去了,她与这个城市的联系始终处于隔膜的状态。它给她的印象,最初是以南市这样一个最平民最亲近的形象出现的。她愉快地倾听和目睹在这些逼仄的空间里流传和发生着的故事,那是上一代或者上上一代人的生活,那些房子那些人的痕迹或许将永远地留存在这座城市的地图的夹缝里。所以,当很多人给上海套上了越来越奢华的外衣和纸醉金迷的浪漫情致时,她便有了一丝惶惑,在她的眼里,上海却是个最最家常、最最市民气的地方,亲近和朴素得就像过去街头常见的大饼油条。

王子灿们的故事如今正以现代方式演绎着,只是人物和版本都有了更新。有那么多人,从四面八方潮水一般汇集到这座城市,城市的上空游荡着往昔的灵魂和今日的气味,它们交织在一起,在记忆和想象中丰富着上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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